卷六 行狀 墓表 墓誌銘 誺辭 3

卷六 行狀 墓表 墓誌銘 誺辭 3

十五、倉海先生墓誌銘[1] 壬子(一九一二)

倉海君姓丘氏[2],先世自鎮平遷臺灣[3]。父曰[4]潛齋先生,碩德耆儒,為世模楷,予嘗述其行狀[5],詳其家世。君其次子也,自幼聰穎過[6]人。所為詩古文辭[7],縱橫有奇氣。書過目輒成誦,時有“丘才子”之目[8]。軀幹魁梧,見者都疑[9]武人。君亦樂以武俠自任。乙未,清廷割臺灣畀日本,君屢電抗爭[10],且嚙指血為書,上之清廷,皆不省。君[11]曰:“是與臺民恩義絕[12]矣!”建議立臺灣民主國,臺民推君與臺撫唐景崧為總統[13]。當是時,中國閉關久,泰西民權[14]之說未流衍中土。士民蜷伏專制淫威之下,乍聞君議,咸瞠目咋舌[15],不敢贊一語。甚且以危言相悚:“建國海上,孤立無援應。”君毅然行之不顧。事雖不成,然獨倡義於紀元[16]十七載前,不可謂非豪傑人也。已內渡歸潮,寄籍海陽,復於鎮平故居[17]經營草廬,奉親居焉。念[18]欲開民智、伸[19]民權,非主張精神教育不為功。初居[20]潮,主講韓山、東山兩書院,皆以實學訓士。猶以書院舊制,新智識之[21]灌輸有所未盡,倡辦嶺東同文學堂。時值戊戌政變[22],清廷方復科舉舊制,使民疲精於八股。君艱難締造,不辭勞怨,躬往南洋群島[23]募款,為粵中民立學校之先河[24]。近十數年[25],嶺東民氣蓬勃奮發,國民軍起,凡光復郡縣,莫不有嶺東人士[26]參與其間,皆此校宣導之力也。逮[27]興學議起,而鎮平城東、員山兩族學[28],裒然居首,君實長之。在粵連任廣州中學、兩廣方言及商業學堂[29]監督,兼為學務處議紳、諮議局副議長。凡關於民事,無不單精焦思,力任艱鉅[30]。遇大利害所在[31],臨機決斷,大聲震[32]屋瓦。廣東受賭禍[33]數十年,一旦湔滌,非君莫任。前清[34]官吏屢以革命嫌疑逮捕士類,君居間調護,保全實多。去秋[35],武漢事起[36],旬月[37]之間,全國回應。君言:內渡十七年,無若今日快心者。乃出指瘢示予曰:“予固未[38]一日忘此痛也!”粵省光復,舉君為教育部長。學子莘莘,相[39]慶得人。會南京組織臨時政府,君任[40]代表,挈予同往。一時豪傑,雅推重之。嘗冒雪遊[41]孝陵,有詩紀逰,意氣豪甚。因言南京光復,臨時政府又在茲地,民國當有三大文字祭[42]孝陵、延平、洪王也。機務倥傯,卒未果作。及臨時政府告成,君遂[43]南歸。過廈[44],以[45]福建省議會未成立,徇廈商之請,特電閩都督,請即日[46]召集。略[47 ]以革命在[48]掃除滿清秕政,若一切仍舊,安用鐵血為?並言民國新造,斷非一二人專制可以成功。君本勇於任事,舊籍又隸閩,故不嫌越俎如是。至潮,得擧充參議員之電[49],而君已病矣。京、粵函電交馳[50],且以粵都督相推[51]。君嘗願居於監督地位[52],即不病亦不任受也。君病益劇[53],返家[54]半月,以[55]新紀元二[56]月二十有[57]五日子時卒於員山里第,享年四十有九。是日實為潛齋先生期年忌辰[58]。誠孝天性,抑又難已。君[59]曾登己丑甲科。民國起義[60],並舊名棄置不復道。倉海君者,君之别號[61],因以為名。南京初晤今[62]衛戍總督徐紹楨,見君名刺,以常流相遇[63],及[64]詢知前名,重握手示敬,歡好若平生。蓋君之大[65]名,震鑠中外,别號,人或未知,今但稱倉海君[66],不復稱字[67]諱者,從君志也。君之詩文,久雄視海內。然雅不願[68]以詩文人傳。故文[69]皆不繕稿;詩則舊歲始[70]輯內渡後所作,編為《嶺雲海日樓詩存[71]》;《庚戌羅浮游草》[72],則已付印單行焉[73]。德配林,先君卒。繼配廖,妾氏呂。子五人[74]:琮、琳、璟、瓚、瑯。琮[75],鎮平中學畢業生;琳,肄業中學;君在日[76],以[77]璟出後三弟,瓚出後六弟。女子二人:一配平遠林震,今為粵北伐軍師團長,先亡[78];一未字。將以三月某日葬於員山之原[79]。遺命墓旁多種柏[80],蓋君在臺所居曰“柏莊”,示不忘故土云。令弟輯甫、時甫,以復從君遊,知君最悉,屬為藏[81]幽之文,謹最[82]其大略,而[83]為銘曰:

天生偉人為民國,民國成立完天職,觵觵槃槃[84]公才與公德,萬古不滅視此刻。[81]

   中華民國二年四月宗人丘復敬撰

[校註]

[1] 本文又刊於下列書刊:

1、《南社叢刻》第九集,題為“丘倉海先生墓誌”,原版本1914年5月出版。影印本第2冊,第1539—1542頁,江蘇廣陵古籍刊印社出版發行,1996年4月第1版。簡稱《南社叢刻》。

2、胡朴安選錄:《南社叢選》,題為“丘倉海先生墓誌”,原版本1924年上海國學社出版。解放軍文藝出版社出版發行,第149-151頁,2000年7月第一版。簡稱《南社叢選》。

3、《倉海先生丘公逢甲詩選•附錄》1935年5月初版刊本。上海商務印書館發行。簡稱《丘公逢甲詩選》。

4、《嶺雲海日樓詩鈔•附錄》,1937年7月3版刊本,經鄒魯校訂並作序,廣州培英書局印刷,廣州中山大學出版部出版。簡稱《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

5、《嶺雲海日樓詩鈔•附錄》,丘逢甲著,丘應樞、丘晨波、黃志萍輯校,題為“倉海先生墓誌銘”,第471-472頁,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1984年5月第1版。簡稱《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

6、《丘逢甲研究—1984年至1996年專集•附錄》,吳宏聰、李鴻生主編,題為“倉海先生墓誌銘”,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1997年版。第543-545頁。簡稱《丘逢甲研究專集》。7、《丘逢甲集•附錄》,丘逢甲著,岳麓書社,第955-956頁。簡稱《丘逢甲集》。

[2] “倉海”句——《丘公逢甲詩選》作“倉海君,丘姓”,《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君丘姓”。

[3] “先世”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先世由上杭遷鎮平,逮君曾祖始遷臺灣”。

[4] 父曰——《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父”。

[5] “述其”二句——《南社叢刻》和《南社叢選》均作“志其墓,詳其家世”,《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次其行狀”。

[6] 過——《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絕”。

[7] “所為詩”二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8] 目——《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名”。

[9] 都疑——《南社叢刻》和《南社叢選》均作“都謂為”,《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疑為”。

[10] “君屢電”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君帥義師自保,屢電抗爭”。

[11] 君——《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12] 絕——《南社叢刻》、《南社叢選》、《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斷”。

[13] “臺民”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和、《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奉臺撫唐景崧為主。臺民推唐為總統,君為副”。

[14] 權——《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主”。

[15] 咸瞠目咋舌——《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皆捲口結舌”。

[16] 紀元——《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民國紀元”。

[17] 居——《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鄉”。

[18] 念——《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因念”。

[19] 伸——《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張”。

[20] 初居——《南社叢刻》和《南社叢選》均作“故初居”,《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故君初居”。

[21] 之——《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22] 政變——《丘公逢甲詩選》作“改變後”,“改”字誤。 《南社叢刻》、《南社叢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政變後”。

[23] 群島——《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24] “為粵中”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25] 近十數年——《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十餘年來”。

[26] 士——《南社叢刻》、《南社叢選》、《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27] 逮——《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28] “而鎮平”三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首辦鎮平東山、員山兩族學,於鄰邑勸辦學校,以百數”。

[29] 堂——《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校”。

[30] 凡關民事,無不單精焦思,力任艱鉅——《南社叢刻》和《南社叢選》均作“凡關民事,無不覃精焦思,力任艱巨”,《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關於民事,皆力任艱巨”。

[31] “遇大”句——在該句之前,《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尚有“平居鬻鬻若無能”句。

[32] 震——《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振”。

[33] 禍——《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害”。

[34] 前清——《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清廷”。

[35] 去秋——《南社叢刻》和《南社叢選》均闕如。

[36] 事起——《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和《丘逢甲研究專集》均作“倡義”。《丘逢甲集》均作“倡議”,“議”似誤。

[37] 月——《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日”。

[38] 未——《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未嘗”。

[39] 相——《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均”。

[40] 任——《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任粵”。

[41] 遊——《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謁”。

[42] 祭——《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祭告”。

[43] 君遂——《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亟”。

[44] 過廈——《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舟次廈門”。

[45] 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時”。

[46] 請即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速行”。

[47 ] 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大旨”。

[48] 在——《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49] “得擧充”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始接參議院議員之電”。

[50] 馳——《丘逢甲研究專集》作“弛”,誤。

[51] “且以”句粵都督相推舉——《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且以粵督相推舉”。

[52] “君嘗願”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時,病益劇。君嘗言:願居監督政府地位”。

[53] 君病益劇——《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54] 家——《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山居”。

[55] 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56] 二——《南社叢刻》和《南社叢選》均作“三”,似誤。

[57] 有——《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58] “是日”三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59] 君——《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60] “民國”二句——《南社叢選》作“民國起義,並舊名棄署不復道”。《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自民國起義,並將舊名逢甲棄置不復道”。

[61] 號——《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號也”。

[62] 南京初晤今——《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在南京遇”。

[63] 以常流相遇——《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待以恒流”。

[64] 及——《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65] 之大——《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66] 但稱倉海君——《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僅稱别號”。

[67] 字——《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君”。

[68] 然雅不願——《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然君雅不欲”。

[69] 故文——《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故所為文”。

[70] 舊歲始——《南社叢選》闕如。

[71] 存——《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稿”。

[72] 《庚戌羅浮游草》——《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而《庚戌羅浮游草》”。

[73] 焉——《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矣”。

[74] “子五人”二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有丈夫子七人”。

[75] “琮”二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琮字念臺,鎮平中學畢業”。

[76] 君在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77] 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78] 先亡——《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79] “將以”句——《南社叢選》該文至此結束。《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孫一人。將以四月二號吉時,葬于印山故居之原”。

[80] “遺命”三句——《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闕如。

[81] 屬為藏——《南社叢選》該文至此結束。《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囑為彰”。

[82] 謹最——《南社叢選》該文至此結束。《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因撮”。

[83] 而——《南社叢選》該文至此結束。《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並”。

[84] 觵觵——《南社叢選》該文至此結束。《丘公逢甲詩選》、《嶺雲海日樓詩鈔》(鄒本)、《嶺雲海日樓詩鈔》(徽本)、《丘逢甲研究專集》和《丘逢甲集》均作“槃槃”。

十六、長汀許君墓表

君姓許氏,名自興,字蔚堂,長汀人。辟地居潮久,去年六十,同人屬為文,將循俗上壽,君方遁於禪,固辭。既而旋里,蒿目劫灰,扃户不忍出。甫二月,復來潮,將之暹羅,以盪其心胸,疾作,不果往。不三月卒於旅寓。君幼承家學,早餼於庠。清廷廢科舉,曾以貲職知縣,試用赣省總城外巡警四年,改築街路,成績尤著,署方鄉縣事民隐悉達。邑與金谿鄰,滸湾鎮械鬥,令不能治。大吏調君往,两造帖服。城鄉素不相能,武漢事起,鄉民乘機將甘心於城。君單騎出語,圍立解。既鼎革,遂棄官歸,與康中書咏結吟社,營小盤谷於城南,將有終焉之志。見汀鹽官辦,妨害民食,與中書力争於粤,得歸商辦。又念地方生計聚於造紙,倡立紙業公會,集貲營行棧於潮,而港,而佛,更推商業於暹,所謀皆遠且大者。而君顧欝欝不得意,参悟禪宗,自謂花甲已周,往事當告結束,此後歲月將為新紀元矣。竟賫志以卒。卒後之明年,冢子永清,以某月日反葬於卧龍山之陰,草坪之陽。友人丘復表於其墓,曰:嗚呼,天地生才,陽予之,陰靳之,必囅轉阨抑,使無達其志而展其用。吾不知彼生才者果何心也?以君之才,小試於赣,事治民和,顧不獲大展所學。歸田後軫念民生,苦心擘畫,又礙於時事,無以收其效,遁而學佛,豈其素志哉?君之先人紹唐先生宗程朱學,外舅黄孝廉冕南、鄭内翰克明皆志同道合,模楷鄉里,君耳濡目染,學淵源宜,非彼氏之說所得奪,乃以用世之學,而参出世之法,而世變可知已。予與君踵跡南來,晦明風雨七載,過從無虚日。憂時感事,君輒託之詩歌,其志微而婉,随作隨棄,都無存稿,將使永清收拾而編次焉。其世次别具於狀,不備書。中華民國二十五年,嵗在丙子二月,上杭丘復謹撰。

十七、泰寧歐陽訓導瑞卿君墓道文

昔人有言:詩書之澤,能潤其身,以及其子孫。其信然邪!泰寧歐陽訓導君,以詩書起家,有子鷷,字曰翔秋,來杭管税務,能詩,近作多感慨抑欝之語,意其必有難言之隐。蓋杭自亂後,元氣未復,重以國難,嵗災穀歉物貴,驟增重税,民何以堪!殆有諍之不得、思之不安者。邇以書來,言已辭職,將去杭。錄其先德事狀郵寄,且曰:“鷷年十二而孤,先君殁三十二年,墓道之文尚闕。外舅陳翁哲卿,曩與公同事省議會,屢述公有道能文,幸接末光,敢泣以請。”予觀其情意真摯,詞旨尔雅,知其沭浴於詩書之澤者深也。按狀,君名雲,字瑞卿,兄弟三人,居季,三嵗而孤。從祖嵗貢君,負物望,有子茂才,早世,愛君,立為嗣孫。未幾,嵗貢君即世。家貧,賴生母梁支持兩家門戶,得不廢學。與伯兄師事邑孝廉李繩旗瓣香。兄弟年十五,同補縣庠。明年,仲兄亦進武學,人比河東之鳳。旋食餼,入省肄業鼇峰書院,與當代賢豪遊,學益進。歸掌教集賢書院,造就綦眾。顧数奇七試秋闈,佹得佹失,李孝廉繩旗宰弋陽,聘為記室,因游赣,攬彭蠡匡廬之勝,與李令君有唱和集。乙未,貢於廷,遂歷浙、蘇、徐、鲁,謁孔林。至京,肄業成均,應順天試,又不售。福州將軍增□赴任,聘主内文案,凡章奏機要文字,悉以委君。知君兼嫻武略,任為馬江健丁營管带。侯官沈侍郎翊清任馬江船政,材之,委兼鐵脅厰務,督理工匠,簡練兵勇,事無不辦。以勞保擧同知銜。歸訓導本班,選用署長樂,學三年,調寧德。二邑士論翕然。逾年丁梁太宜人艱,歸,不復出。先後在里建義倉,起育嬰堂,重修集賢書院。好義,敢任事,平生無它嗜好,喜收書。於書院後圃築藏書閣,脩俸所入,購書萬数千卷庋其中,為一邑冠。念實業不興,游手滋眾,言於陳侯受熙,倡辦織布局。又見江浙婦女采桑養蠶絲,利甚溥,商之李侯秉鈞,於縣齋左隙闢為桑園。躬往省垣購浙粤蠶桑,分别栽種飼養,著《蠶桑要略》,其惠及地方類如此。歐陽氏,自清康熙中由南安遷泰以來,逮君七世,宗祠未立,買地罏峰山下築之,規制閎壯,與李尚書祠並峙。所費不貲,傾產成之。君已抱文武才,於諸子百氏書靡不讀,皆涉其閫奥,尤精醫,乃不能大其用。卒於紀元前三年,年僅五十有□,論者惜之。子五人,皆能讀父書,光大前業,將在是矣。予感翔秋之仁孝,為揭橥大節,樹之墓左。

十八、甯化劉府君墓誌銘[1] 乙卯(一九一五)

甯化劉氏,明初自石城來遷,由淮陽村轉徙入城。世有隱德,更十八傳至庾南府君,其族乃大顯。府君為吾友幼蘇、春海之父。幼蘇于予為丁酉同年生,歷仕法曹,補授京師高等審判廳推事。民國初建,任臨時省議會副議長、國會參議院議員。躬承訓翼,所在稱職。春海以諸生留學日本七年,研精政學,前任本省教育司社會科長。元二之載,《福建通俗教育報》盛行,春海手編也。余與兩君交稔,知其家世。府君之喪,道遠未克赴弔。今葬有日,幼蘇具《狀》來督《銘》。誼不敢辭,謹序而銘之。按《狀》,府君諱梅生,字庾南,福建寧化人。幼丁喪亂,侍父商于江西之信豊。既乃歸持家政,兼精醫理。母嘗病癭,左腋匏繫,癰潰血流,粒米不進。府君侍牀,席衣不解帶,吮膿傅藥,日進蓮羹。逾兩月乃瘳,逮遭親喪。年逾六十,慕同孺子。治家嚴厲,課督子孫,不稍假借,門以內肅如也。邑有興作,靡纖鉅非府君莫濟。如書院擴充膏火,改辦學校及設立社倉,皆府君董成之。尤以修築城垣、規復壽南石橋兩役,均歷寒暑二周。資費累萬,凡募款、庀材、督工、會計皆力任厥勞。時當盛夏,張一小蓋,與木石工匠口講指畫,娓娓不倦。工竣,決算揭櫫通衢,纖毫[2]不苟,其任事勤正如此。幼蘇官京師,固請迎養。嘗一至任所,甫逾[3]月即歸,猶諄諄以潔己勤職為訓,蓋其性然[4]也。前捐職太常寺博士,以幼蘇貴,請封中憲大夫,並封贈考秋圃公、妣伊太恭人如其階。時伊太恭人年踰八十,五代同堂。人以為德門之慶云。以民國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卒於里第,年六十有九。元配羅,繼配巫,均封贈恭人。有子四:長映奎,即幼蘇;次映藜,邑廩生,前充縣議會議長、行政公署科長,俱羅出;三映嵐,即春海;四映璧,肄業省立法政學校,俱巫出。女二,適士族。孫曾若干人。將以某月日合葬城東江下塅羅恭人之塋。善人云亡,海內悼痛,用儀古式,刊石作銘。銘曰:

懿惟我公德望崇,好義急公聲隆隆。慶備厥躬壽考終,高上坎中為公宮。千年鬱蔥光熊熊,來者無窮思高風。

[校註]

[1] 本文刊於《南社叢刻》第十五集,原版本1916年1月出版。影印本第5冊,第3326—3328頁,江蘇廣陵古籍刊印社出版發行,1996年4月第1版。簡稱《南社叢刻》。

[2] 毫——《南社叢刻》作“豪”,通“毫”。

[3] 逾——《南社叢刻》作“踰”,通“逾”。

[4] 然——《南社叢刻》作“焉”。

十九、丘竹屏府君墓誌銘[1] 丙辰(一九一六)

君諱在林,字竹屏,梅縣鬆口鎮人也。其先蓋屏世宦之裔,經亂中衰。君幼孤而母[2]失明,依叔父為養,童牙孤露,迄於成立。性耽詩書,而束脩不給,賃舂牧豕,求學不輟[3]。年十七,橐筆走閩、粵間,連蹇不遇,繼從浙人某[4]習律。漳州楊守見而材[5]之,禮為入幕之賓,運其借箸之策[6]。苞苴弗入織鞠,是{|頁心|} 在[7]幕十年,篋無長物。見清政不綱,退居家衖。嘗主鎮中團防,刁斗不驚,闤闠安堵。既念民智錮蔽,實業荒陊,迺提倡族校,兼辦機織。君之致力社會,多此類也。革命說起,緹騎橫飛,談者色變,聞者咋撟[8]。君子映芙,就學粵垣,醉心民族之說。君匪唯不禁,且縱為之,俾得壹志驅馳[9],不牽家累。君雅好吟咏[10],年十二三誦唐人詩便忘寢饋[11],尤嗜樂府,積年所作,裒然成帙。晚主鄉[12]校教務,赴州教育大會歸,得疾不起。年僅四十有九,時民國紀元前三年某月某日也。以某年月日葬某鄉某原[13]。映芙留學日本,以狀來督銘。銘曰:

有清之季,世道棘兮。國土華離,黯無色兮。執果求因,民智塞兮。推翻政本,在改革兮。君於社會,獨致力兮。訓翼厥子[14],惟報國兮。共和告成,君異域[15]兮。家祭毋忘,言不忒兮。高墳陮(= ?)隗,梅江北兮。我銘其幽,石不泐兮。

[校註]

[1] 本文刊於《南社叢刻第二十三集第二十四集未刊稿》,柳亞子編,馬以君點,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發行,1994年第一版,第297頁,標題為“梅縣丘竹屏府君墓誌銘”。簡稱《南社叢刻未刊稿》。

[2] 母——《叢刻未刊稿》作“夫”,似誤。

[3] 不輟——《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勿懈”。

[4] 某——《南社叢刻未刊稿》作“某君”。

[5] 材——《南社叢刻未刊稿》作“才”。

[6] “伸其”句——《南社叢刻未刊稿》作“伸其借箸之略”。

[7] 在——《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左”。

[8] 咋撟——《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舌咋”。

[9] 壹志驅馳——《南社叢刻未刊稿》作“一志馳驅”。

[10] 君雅——《南社叢刻未刊稿》作“酷,

[11] “年十”句——《南社叢刻未刊稿》闕如。

[12] 鄉——《南社叢刻未刊稿》作“族”。

[13] 鄉某原——《南社叢刻未刊稿》闕如。

[14] 子——《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家”。

[15] 異域——《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已歿”。

二十、平遠丘本真先生墓志銘 庚申(一九二〇)

君諱鑑堯,字銓章,平遠熱水鄉人,學者稱本真先生。先世業農,考諱鳳鸞,奮跡詩書,賫志早世。君幼失怙,事母篤孝,遭喪獨處,柴瘠骨立,孝養庶母,一如所生。家有伯兄,析產中落,節縮縮衣食,陰相佽助。念先志未酬,誓光前業。值時選士遺實,采華是用,連蹇屢躓不售,退而教授生徒,颐神家衖,植立氣節,重視然諾。鄉里義擧,罔不盡瘁。憫嵗多歉,倡立義倉,春放秋收,稍取纖息。歉則遞减,甚則取償母本而已。自少溺苦於學,致耗其精,恐溘先庶母,負罪不孝,嘗詔伯子慰椿設有不諱,宜善事庶祖母,並順世界潮流,外出求學,以竟先志。洎乎疾革,遺命宜守。本真遂連呼数十聲本真本真而卒。春秋四十有七,時中華民國紀元前九年某月日。配黄夫人,生子二:長即慰椿,名耀銓,早嵗游庠,卒業粤省法校。今為廣東高審廳推事;次俊季。女子二,均適士族。孫幾人。葬本鄉龍冈之原。越八年,改葬瓜坪村神岡之陽。今夏,慰椿書來,以志銘見屬。論者以志銘納幽碑文,表墓窀穸久,寧宜為表碣。先是國會大埔何参議士鎬已為墓碑,迺依姚鼐氏古文辭序例及王闓運氏銘劉武慎之例,用作兹銘,銘曰:

賢能書廢制科設,逐末趨偽尚剽竊。德行華離道藝裂,積學懿行嗟挫跌。迄今選舉鄉里决,金钱神通迺一轍。民德墮落更何說,藥以本真詐偽絶。我銘兹石憬先哲,千秋萬禩(= ?)永不滅。

二十一、鄧筆神墓志銘 辛酉(一九二一)

鄧起元字筆神,上杭新坊村人。少讀書應童子試,嘗冠邑曹,連蹇不售,棄學營紙業,服賈潮州。性高傲,持籌握算,非其好也。工書法,尤精醫,頗潛研靈素難經長沙諸書,下及千金外臺。近世獨重喻嘉言,心細善思,治一病必單精極思,洞見癥結然後已。予客潮州,相處久。君長予三嵗,予親之若昆弟,君待予若師弟子然。凡予被服飲食起居寒燠宜否,纖悉必備知,知必以告,俾以時增損。故予雖赢弱,得勿藥,藥輒應手效。曩嵗,偶嬰心疾,念吾女弟夙患此,先慈彌留時亦然,疑自遺傳。一夜痛劇,趣君起診。君問予曰:“前宿意溪不嘗患此乎?”予曰:“然。”“不嘗盛稱鳳凰茶之美乎?”予復曰:“然。”曰:“君病在是矣。君宿意溪必過飲鳳凰茶,故病。今日購鳳凰茶至,君又過飲,故又病。茶性剋伐,兹茶焙尤烈,不宜於君體。君本寒而標熱燥,固不宜,凉尤不可。平時宜服其甘温者,而去其辛温者。”立方服之,病止不復發。其論精微類如此。今年五月十一日,在友人所夜談,猝中風,猶口授方劑,令友人用藥。舁返寓,翌晨予趨視之,閉目卧,手足不良於輾轉。叩用何藥,曰:“小續命湯,多服自愈。”察其聲微而神憊,危甚,商諸同人,急電召其子來。同人無精醫者,中西雜投,卒(= ?)不效。越三日,其子與侄至。又明日,予以事返里,又二日,而君死,時中華民國十年辛酉五月十八日也。年五十有一,其子與姪葬君潮安縣北門外竹篙山之義山。又四月,復自家來潮,志其墓,而為銘曰:世人病矣,盧扁能醫。盧扁病矣,其誰治之?盧扁既殁,予心滋悲。嗚呼!筆神客死於斯。

二十二、平遠林母凌太君墓志銘

太君凌氏,平遠林君傑材之配,吾友燡南之母也。賦性温恭,束躬勤約。結縭初載,兵燹薦臻,里落丘墟,資產蕩覆。夫君多病,莫親家政,事無鉅細,悉倚支撑。拮據荼苦,處之怡如。積累已久,漸臻豐裕。閔人疾苦,如己飢寒。義粟仁漿,聲聞四達。程督諸子,不厲而嚴。嘗言:男兒生當有益於國,死當聞名於世。故燡南敦篤自厲,而昕夕不皇。讓清季年,興學議起,鋭志教育,卓有名聲。予創辦族校,延主講席,莘莘學子,蔚然成材。維時立本學校薄有稱譽,皆燡南力也。共事两載,詳知家世,劬學勤職,母教則然。民國肇造,縣中豪傑朋起謀國。燡南仰體母志,思有建樹,奔走在外,游桂数年,旅汕两載,太君匪特無絶裾之恨,且加勉焉。予為鮮民,於今十稔年,時與燡南遇,談及太君安善,輒心羡之。胡天不弔,降此鞠凶,竟以今年癸亥五月廿五日,卒於里第,壽七十有九。丈夫子五人,燡南序二,清附生,畢業師範,歷任教職及惠來、澄海两縣警察分所長,現任平遠縣工務局長。餘業農商。女子二人,適世族。孫五人,肄業高、初小學。以某月日葬于某原。燡南以狀來督銘。銘曰:眉山蘇程,願為滂母。子瞻承之,名高泰斗。子已千秋,母亦萬壽。誰其繼之,厥惟吾友。母氏曰凌,識陋窺牖,截髮比陶,和凡媲柳。一門熙々熙,垂澤孔阜。我銘其幽,用告厥後。

二十三、福建陸軍第一旅旅長郭君墓志銘 丙寅(一九二六)

福建陸軍第一旅旅長郭君錦堂,字貴軒,閩之長汀人,汀州都司登瀛君之孫,武德騎尉履安君之子也。自都戎君以韜略起家,騎尉君入則騎射擊刺,出則從名師習擧,子業一試不售輒棄去。知醫,多義行。君飫聞家訓。兒時與曹輩戯,好為行列陳伍之法。既就學,慨然曰:“管城子無食肉相,惟當長槍大戟横行一世耳。”值家被燬,擧室蕩然,父子轉徙明溪、劍津間,其地扼閩江上游,汀人麕集,多飲博佚樂無遠志,與赣籍流寓素不相能。君至,練鄉人為團,一以兵法,部署之眾翕然就約束。嘗觸當道忌,名在捕籍。遁迹杭、永間,所至復壁柳車,爭為之匿。又嘗在某縣被捕,客篡以免。君之饜人心而得其死力如此,而君急人之難亦如之。既居閩江上游久,習知山川險阨所,團練子弟又皆勁鋭可用,閩帥奇其才,編入陸軍第一師,使為隊官。明年,粤軍入汀,其秋,眾萬餘人攻沙縣,閩垣震駭,調君協防。斗大孤城,圍攻两月不能下。君乘其敝,率數十人突圍出,大破之。粤軍引去,圍解,升營長,征剿有功,旋升統領。常軍之犯閩也,君徼擊於將樂,大創其眾,獲大礮、機關槍十許,快槍倍千,軍實益充,擢任兹職,遂開幕府於沙陽。君性固好客,至是益思建樹,羅致人材,冀得一當士。無賢不肖,趨之若鶩,君掬誠相待意庶幾,遇魏子毛生侯監其人焉。予嘗慨史遷傳游俠,班固譏之。二千年來之官書,遂無敢為之續,而士處積威之下,亦無人焉敢以豪俠鳴。民國肇造,大决其防,一躍而總師干專封圻者不多勝数,然多驕淫恣睢,用敗其成。君獨□然求才若不及世,又未嘗不惜天之促其年,而未竟其用也。君始任營長,即迎養騎尉,君於防次,十三年春卒於沙縣軍署。未幾,君亦旋卒,其天性殆有過人者歟,年僅三十有八。有子二,長曰成嵩,次曰成陵。將葬。介吾友長汀鍾達子覺、同縣羅壽眉介人以狀來乞銘。予未識君,聞鄉人道君行誼,用兼采之,以銘其幽。銘曰:

昔吳楚擧大事而不得孟條侯,知其無能為,今閩焉得之?而不竟厥施卒殉,皋魚之悲,追随地下,以殉其私。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