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客家风灯文学奖章程(征求意见稿)

作者:   点击:716   日期:2018-03-14

两岸客家风灯文学奖章程

征求意见稿

 

名  称:两岸客家风灯文学奖

宗  旨: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两岸客家文化繁荣发展,推动两岸客家文学繁荣进步,促进两岸文学交流,促进两岸客家人心灵沟通,设立本文学奖。

性  质:两岸客家风灯文学奖由热心客家文化传承与客家文学发展的有识之士共同发起、捐资、筹资设立的民间综合性文学奖项。本奖项每两年一届。

主办单位:客家通网www.kejiatong.com

评奖办法:(1)凡在届期内(每届第一年的1月1日至第二年的12月31日)以客家文化、客家人文为题材的原创诗歌、小说、散文(含报告文学)及文学评论皆可参评。

(2)参评作品采取网络投稿方式。作者自行将作品上传客家通网“两岸客家风灯文学奖”主页(fd.kejiatong.com)相应栏目。每届的第二年12月31日为截稿时间。投稿截止后第二年,由客家通网组织专家、学者若干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最终获奖作品;获奖名单在客家通网公示7天,当年农历五月(即端午前后)择日在福建省上杭县泮境乡风灯公园举办颁奖仪式。

(3)每届按文学体裁诗歌、小说、散文(含报告文学)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文学评论单独设奖。截稿期限前,参评作品获得其他文学奖项的,不再纳入本奖项评选。对网民反响良好的作品(参考标准为网上点击阅读量和文后评论情况),颁发网友鼓励奖。为确保质量,奖项宁缺毋滥。

(4)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未获奖的客家通网首发作品,在发表作品当年的12月31日前由客家通网一次性酌发薄酬。

(5)参评作品如系剽窃抄袭,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评、获奖资格。

其  他:(1)评选结束后,主办方根据具体情况,或从所有参评的原创作品中择优结集正式出版,不另付稿酬;对适合影视剧改编的优秀作品,优先推荐、支持影视公司与作者合作进行影视剧改编。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作者报送参评作品后即视同认可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3)本奖通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78号大自然创意园5号楼3层客家通网。邮编:350003,联系人:邱锡凤。联系电话:0591-87916673。联系邮箱:3944555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