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傳 6

卷五 傳 6

五十三、前署惠安同安訓導沙縣教諭穀生鄧先生傳

先生名翼孚,字穀生,來蘇里中都人。仙村鄧氏,世有聞人,至觀察瀛而益大,先生其從侄也。祖息夫,有知人鍳。觀察幼時許為吾家汗血駒。其卒也,觀察與兄廩貢銘皆有招魂文,辭絕沈痛。有子二:品三,友三。品三從觀察遊學燕京,觀察《中秋對月》詩所謂“高寒調苦誰能和,只有西堂謝惠連”者也。溺苦學業,卒於京邸。無子,以先生為嗣。先生為友三次子,甫三齡而本生父又卒。生母薛,嗣母丘,螫辛荼苦,撫育成立,鄉里稱為雙節先生。體母志,下帷攻苦,弱冠補邑庠,旋食餼。屢躓秋闈,以貢就教職,歷署惠安、同安訓導,沙縣教諭。念母老,歸里授徒,藉脩脯供甘旨。四方執經受業者多成材以去。鄧氏聚族仙村,更二十餘代,譜牒未修。自其祖在時從事纂輯,未竟而卒。觀察出守寧國,致書族人續成之。稿成,擕至皖,將付手民,遭太平軍亂散失。先生暇日慨然以繼祖志、辨支系、聯宗誼為己任,喻年告成。興學議起,合族建築校舍,設初等小學。復聯中都眾姓,倡辦忠恕兩等小學,躬任校長三年,籌給經費,殫精教務,成就人材滋眾,以老告退。其後,與丘族忠實學校合併,即今之中都小學也。民國三年夏曆六月十二日,卒於家。有子八人,葆福、葆祥俱畢業蕉嶺中學;葆禎畢業廈門水產學校;葆福精醫研究,鍼灸尤神效;葆祥、葆禎皆嘗任中都小學校長。有孫曾若干人。

論曰:吾杭惟中部為多材。清初,鍾靖海、丘員外、丘歸善皆著稱於世;中葉後,觀察入詞林,官禦史,疏奏就地焚燬鴉片,朝野稱得體。出任危疆,障蔽蘇浙,去職,而蘇浙皆陷。一身繫東南半壁如是。予自解知識,則聞先生與丘訓導鼎春、張嵗貢友庚、丘增貢鳳岡、張廩貢煒煇並時傑出,皆位不稱其才。而丘文學維嶽,詩才俊逸,實為先生高足弟子。及長,見先生長身廣顙,遇事有膽決,待後輩和霽可親。民國初,哲嗣葆福、葆祥又與大兒師軾同學蕉嶺。前嵗在潮開辦汀龍旅小學校,葆祥為教員,純慤盡職,知其家學有自來矣。今年葆祥承遺志,再修譜成付印。予以校讎縣志寓印局,朝夕相處,具事略,乞為傳,載入家乘。夫道德淪胥,族系誰講,繼志述事,克迪前光,先生洵有子哉。

五十四、梅花山人傳

山人姓薛名鴻,字摩雲,上杭豪康鄉人,以孝義勇俠聞於時。父半畝先生為邑耆宿,在泮五十年。咸豐庚申年,七十七始以嵗試第一餼於庠。同時,山人府學高等補增生。山人季子耀樞,追隨應童試。值太平軍自瑞金襲汀,山人倉卒扶老攜幼辟。出城,傳言乃韓進春兵之誤,遂折回,途遇敵,執耀樞去。山人扶父復出城,舊識院幕楊某傷重求同行,山人不忍舍去,行稍緩,致為敵遮返城。入一巨室,其頭目黃二梅州人,以語言相通,頗加憐惜,惟疑楊為清吏。山人以母舅對,得不疑。復見有謝章成者,在城富家子,拷掠慘楚,憫之,認為門人亦得相安。黃曰:“能得洋藥十餅,送汝父子回去。”山人念家貧,安所得此?惟謝氏子家頗裕,可藉以救父,並以為言。黃諾之,送出城,冒險至杭,告諸謝家,果得贖物返汀。别一頭目江某,留謝不遣,祗得負父與楊歸。謝家問訊,以實告其母,具物託再往。山人念資彼以救父,今不往,則為善不終,為人不義。卒贖謝子,回崎嶇萬險,出入兵匪間。幸山人曩辦鄉團,防堵得力,義聲素著,官民相信無他焉。猶以耀樞未返,有言在古城者,聞偽楚王彭大順求畫師,乃偽為畫工,詣其處,訖無消息,潛逃囘,耀樞已先返家。父以高年受驚,經歷險難,遂於前數日卒。山人一痛幾絕。先是山人母氏李患中風症,口瘖身僵,百藥罔效。山人先意承志,不離左右者十年,母乃卒。至是絕意進取,築梅花山莊,藝花種果,有終焉之志。同治甲子九月,太平軍再擾杭,四出搜牢。山人因護老友,為敵所執。遇前學使徐公弟某,長沙諸生,陷敵中七年。其人雅負肝膽,陰許脫放。至漳州時,有劉某在繫,並為求脫,遂偕出。過石碼,遇兵士皆致禮,始知劉為海澄營游擊劉德。山人力留住署中,至臘乃返。從此,棲遲山莊二十五年。光緒己丑九月年八十四,無疾而卒。山人能書善畫,所作梅尤蒼古,篤於故舊,恤嫠撫孤,終始如一。葬族前輩之停匡者復墳之。被奪者義之所在,艱險不辭,兩瀕危難,推己及人,卒脫虎口而慶更生。雖其膽識過人,才優機變,而默默中若有相之者。《易》曰“中孚豚魚吉諒”哉!子炳齡、耀樞皆邑庠生,諸孫能世其。

論曰:甲戌夏,山人外曾孫廖生吉庵奉其從舅魯庵命,以其先人耀樞所撰行述,累六千數百言,乞為傳。昔在里門,嘗與耀樞同事,念典堂雖知其家學,而未詳也。近寫定《杭川新風雅集》,讀薛先生耕春《遊梅花山莊》和山人韻《吳先生家麟<題山人畫梅詩>》,略得其風,概知耀樞所述為信。山人蘊蓄經濟不獲,竟用於世,而古義高風,卓然殊俗。山莊徧樹梅,畫亦以梅為勝,並以自號,由其相契者微也。承吉庵屬己一年,再書敦督,因念近世孝義之風,替而任俠,尤歇絕久矣。若山人者,洵可風也。乃摭其行誼犖犖大者,以著於篇。

五十五、族姪素庵家傳

族姪素庵小予六嵗,年十四從予季祖習擧業,與予同一室,追隨筆硯久。自癸巳迄戊辰三十六年,非外出不一日離。己巳辟地潮州,君繼至,任鎮海小學教員一年又半。返峰川任小學教員半年。歸甫數月卒。居恒語予,當先予離世,得吾一文以傳。鳴呼!吾文豈足以傳?君孰知遂成讖語耶?君名磐,譜名金鴻,字雁樓。予取漸六二象辭,為易今字。先世治農兼商,以謹厚著稱鄉里。君治擧業無他師,年二十四補縣庠。是秋未與省試,科擧尋廢。丙午,吾東谿丘氏籌設立本兩等小學,明正開課,君為教員,予任堂長,主持三載。其後,奔馳南北,校務悉倚辦於君,經費由族捐穀本不充裕,人事不常,收不如額度,支益困。君堅苦支持,賴歴聘教員,如平遠林春煦燡南、大埔涂葆文夢初與其弟葆瑩演凡、永定賴一颺賡丞、賴登甲杏初、本縣包一琪謙穀、曾夢暉入懷、高煃藻雲槎,皆知名士,以吾族校開杭東北先聲,不校量待遇,相繼戮力從事。君之先人治家嚴而制用儉,本其家法施之,族校撙節用度,整肅校規,與同事推誠相與,歡洽無間。歴辦二十三年,惟就縣立中學教職經一寒暑,餘則始終其事,造就英才滋眾,校譽日隆,君之學問經驗亦益富。暴動停辦,明年校燬。亂定,伯子敏勳議就族中公產收為規復資,父老翕然,同聲重新建築,規模視舊加弘,而君不及見矣。君聰明內歛,毅力深沈,詩文不多作,然皆清新有法度,書法尤端莊不俗。性嗜酒,人見其飲,未嘗見其醉,皆服其溫克。頗嫻國技,君不自襮,人皆不知。辛亥六月,濟南李宗堯自稔溪來校,校有鐵棍重廿三觔,君握而伸之,從容自若,手與肩平如斗概。宗堯軀斡魁梧,號有力,亦握而伸之,軒輊不定,自歎弗及焉。君常自診其脈,若干至則一停。至潮後,行稍急,胸輒跳躍,謂皆不壽之徵。二十五年丙子三月十九日卒,年五十七。配黃夫人,性賢淑,生子三,長即敏勳,字立民,省立第二師範本科畢業;次敏喜,習繪事兼攝影術;三敏聰,省立龍巌師範畢業。君之卒也,予在潮以詩哭之痛。忽忽十一年矣,秋冬之交,臥病兩月,息壤在彼,恐遂不起,無以對君於地下,強執筆為之傳,付敏勳兄弟藏之家,而吾之能傳與否,則未敢知云。

五十六、東溪遁叟傳[1] 己丑(一九四九)暮冬

予交遁叟垂六十年。始,予季父楚山先生與叟仲父玉墀先生庠序同年;叟外家覺坊廖氏距予居不二里,先君[2]嘗館其邨,挈[3]與俱。時年幼,未相識也。先公設教外兼[4]以陰陽星學問世自給[5],晚失明。叟遂出授徒佐家計,館予鄰鄉久。里有會文之舉,屢冠曹輩。予讀其文,欽遲其人。與之定[6]交,餼於二十人中。上杭赴秋試千有餘里,道遠費鉅。一薦不售,不復往。科舉尋廢。吾族設立立本學校,改革後聘為教員。予長茲校,在外[7]日多。族姪素庵主持校務,教授管理實叟任其責。視學校如其家,學童如其子弟;聘用教員皆經物色,志同道合,無纖芥嫌,故能辦理有聲。束脩菲薄,有倍其數以招延者。叟曰:“此間主賓師弟相得,不願他去也。”惟往任縣立中校學監數年,復返[8]立本。會遭亂停辦[9]。嘗[10]至潮就汀龍旅小學校[11]之聘。其後任明強中學教員。所至,學生悅服,如[12]立本教員皆奉為問業師。多聞彊識,諸經悉能背誦,史事之本末、諸子傳記之流别洞澈[13]胸中。小叩小鳴,大叩大鳴,莫不各饜所慾。性剛而直,是非可否無所假借。為文浩浩蕩蕩,暢所欲言,壹本於正人心、厚風俗。時發為牢愁憤慨語,蓋所值然[14]也。嘗修族譜,分纂縣志。助予輯錄《杭川新風雅集》,為所采獲者什四五。思編《杭川文錄[15]》,凡[16]蘚碣苔碑、蟲編蛀譜搜剔殆徧。人目為違時所尚,不顧[17]。篤於倫誼。弱歲失慈蔭,強年後[18]丁外艱。兄復逝世,遺孤三俱幼。硯田收穫微,拮據卒瘏教養成立。長者[19]婚五載而殞;次曰劍夫,畢業嘉應大學,主編[20]滬上《晚報》、邑中《民言報》,年僅四十而卒;不數年[21],季又亡。諸姪遺孤復資教養。得子遲,年四十四始生天我,畢業中學[22],從事政教有年。膝下三孫,長孫既肄業初中[23]二年。叟于丁亥秋患頭痛[24],盲其左目。其[25]冬,右目又盲。天我不能外出歸而習商[26],又以時事牽帥失業。不已,啟館授徒。叟口講,天我筆述兼[27]修改文字。阨窮若此,聞者扼腕。然父子一堂晨昏相聚,未始非一樂也。淑配江夫人賢勞,善持家。今秋逝世。叟築壽堂,同墳異藏。以予知之深,屬撰行狀為異時赴告之文,予少叟三歲,自甲寅後相處共事前後二十[28]載。闊别異地,書問不絕。有疑義必相質,有創獲必相告。謦欬常聞,纖悉無隱。知叟信莫予若,乃為之傳。叟開歲八十,有詩將索和於同人。以是代徵文之啟,可乎?叟姓包氏,邑之廬豐鄉人。居東谿,自號東谿遁叟。名一琪,字謙谷,簡書千谷。德嘉其譜名也。

念廬居士曰:予讀《溟池遺訓》,孟子云“言近旨遠”,其庶幾焉,乃叟大父所著也。登其堂拜其遺[29]像,舂容淵穆,眼眶高而目深入。叟酷肖之。叟之先公予未見,見其弟姪諸子目多類似。所謂遺傳者,非耶?聞溟池公老年[30]書蠅頭細字,目力不減少壯[31],而叟父子晚俱失明。何也?昔左丘失明,作《春秋》內外傳;伏生年九十餘老不能正言,使其女傳言教晁錯《尚書》。盲於目不盲於心,盲焉何害?以視眈眈然目不盲而心盲者,其賢否為何如哉![32]

[校註]

[1] 本文被收入《包千谷詩文選》(中國戲劇出版社,2004年1月底1版)附錄中,校註列出原文與後者不同之處。

[2] 君——《包千谷詩文選》作“公”。

[3] 挈——《包千谷詩文選》作“攜”。

[4] 外兼——《包千谷詩文選》作“之餘”。

[5] 自給——《包千谷詩文選》闕如。

[6] 定——《包千谷詩文選》作“訂”。

[7] 外——《包千谷詩文選》作“外之”。

[8] 返——《包千谷詩文選》作“還”。

[9] “會遭”句——《包千谷詩文選》闕如。

[10] 嘗——《包千谷詩文選》作“又嘗”。

[11] 學校——《包千谷詩文選》闕如。

[12] 如——《包千谷詩文選》闕如。

[13] 澈——《包千谷詩文選》作“徹”。

[14] 然——《包千谷詩文選》作“使然”。

[15] 錄——《包千谷詩文選》作“抄”。

[16] 凡——《包千谷詩文選》闕如。

[17] 顧——《包千谷詩文選》作“顧也”。

[18] 強年後——《包千谷詩文選》作“壯年”。

[19] 長者——《包千谷詩文選》作“詎料長者”。

[20] 主編——《包千谷詩文選》作“曾主編”。

[21] 年——《包千谷詩文選》作“載”。

[22] “畢業”二句——《包千谷詩文選》作“畢業中學後從事政教”。

[23] 既肄業中學——《包千谷詩文選》作“已肄業初中”。

[24] 痛——《包千谷詩文選》作“暈”。

[25] 其——《包千谷詩文選》作“及”。

[26] “天我”句——《包千谷詩文選》作“天我不能遠出乃歸而習賈”。

[27] 兼——《包千谷詩文選》作“並”。

[28] 前後二十——《包千谷詩文選》作“近四十”。

[29] 遺——《包千谷詩文選》闕如。

[30] 年——《包千谷詩文選》作“猶能”。

[31] “目力”句——《包千谷詩文選》闕如。

[32] 原文至此結束,《包千谷詩文選》尚有“己丑暮冬友弟丘復作於念廬”。

五十七、孝烈杜婦傳[1]

孝烈杜婦,清乾隆時巌前人,不知其姓[2],亦莫詳其夫名。夫早故[3],家[4]有老母,婦矢志養姑。姑以家貧,憫婦年少,幾出諭[5],令改適。婦泣不從,日入山擔煤以力養[5]。或勸鬻宅度日[7],亦弗聽。荼苦自甘,人未嘗一見其笑容。姑歿,遂自經[8]。宅無主,鄉人就其地擴建[9]希賢書院。後百餘年,乃設杜君暨婦牌位於配享堂[10]。吾杭傅先生碩臣適掌教玆院[11],紀其事勒石嵌於堂壁[12],稱[13]“杜節婦”。予為更之曰“孝烈”云[14]。

論曰:予[15]讀傅先生杜節婦碑記,未嘗不肅然[16]以敬,愴然以悲也!先生[17]謂其節苦,其孝真,其就義從容而堅忍,稱許至矣!而婦之姓與其夫之名均不傳[18],何也?據嘉慶三年武平令許元淮《募捐膏火碑》[19],書院始於乾隆四十年,明年秋落成。傅先生[20]掌教茲院在光緒初,歷百餘年[21]。使[22]倡始時,主其事者念孝烈不願鬻宅[23],力苦養姑,留其宅為今日培才地,設法表彰,何至名氏湮沒,且必閱百餘年乃為袝祀於堂邪[24]?夫舍宅育才[25],固孝烈之志,乃視為無主,悍然不顧,並物主名氏亦無人記憶[26]。蓋於主事之人固不能無責矣[27]!抑又聞當日孝烈嘗顯形[28],鄉人乃有袝祀之舉[29]。嗚呼!貞魂不滅[30],烈魄常存,可信亦可畏哉!

[校註]

[1] 本文被引用於《南武贅譚•八》中,兩者不同之處基本以本文更改後者,儅原文個别疑似欠妥字詞,擬參考後者更改,均作校注列出。

[2] “不知”二句——《南武贅譚•八》作“夫名婦姓均莫詳”。

[3] 夫早故——《南武贅譚•八》作“夫故”。

[4] 家——《南武贅譚•八》作“上”。

[5] “幾出諭”二句——原稿作“無出諭改適”,疑“無”字有錯。《南武贅譚•八》作“幾出諭,令改適”,據此改。

[6] “日入”句——《南武贅譚•八》作“日入山負煤以養”。

[7] 度日——《南武贅譚•八》作“供甘脂”。

[8] 經——《南武贅譚•八》作“剄”。

[9] 建——《南武贅譚•八》作“築”。

[10] 於配享堂——《南武贅譚•八》作“配享於堂”。

[11] “吾杭”句——《南武贅譚•八》作“吾杭傅先生掌教書院”。

[12] 壁——《南武贅譚•八》闕如。

[13] 稱——《南武贅譚•八》作“題曰”。

[14] “予為”句——《南武贅譚•八》作“余更為‘孝烈杜婦’云”。

[15] 予——《南武贅譚•八》作“余”。

[16] 肅然——《南武贅譚•八》作“為之肅然”。

[17] 先生——《南武贅譚•八》闕如。

[18] “而婦”——《南武贅譚•八》作“余獨惜婦之姓與夫之名均無傳”。

[19] “嘉慶”句——《南武贅譚•八》作“據清嘉慶三年武平令許元淮《募捐書院膏火序》”。

[20] 傅先生——原稿作“傅先”,《南武贅譚•八》作“傅先生”,據此改。

[21] 歷百餘年——《南武贅譚•八》作“所謂百餘年者即指此”。

[22] 使——《南武贅譚•八》作“使當”。

[23] “主其”五句——《南武贅譚•八》作“主其事者苟念婦不願鬻宅以資瞻養,今用其地,設法為之表彰,何至夫名婦姓湮沒不傳”。

[24] 邪——《南武贅譚•八》闕如。

[25] “夫舍宅”三句——《南武贅譚•八》作“書院育才,固婦之志,乃視無主廢宅”。

[26] “並物主”句——《南武贅譚•八》闕如。

[27] “蓋於”句——《南武贅譚•八》作“蓋於主事之人不能無責焉矣”。

[28] “抑又”句——《南武贅譚•八》作“抑又聞傅先生掌院時,孝烈嘗顯形”。

[29] “鄉人”句——《南武贅譚•八》在此句後尚有“碑記不著,蓋恐啟迷信之漸,亦諱之也”。

[30] 滅——《南武贅譚•八》作“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