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丰楼杂记
卷七(下)
二十九、蝙蝠
蝙蝠,动物学称为翼手类之哺乳动物。《唐韵》:“蝙为布玄切,音边,方言读上声,音匾。”吾乡呼为“婢婆子”,不知何所取义。俗谓盐鼠所化,其鼠伏人家厨房暗秽之地及阴沟等处,疑即《正字通》、《本草》李时珍等所谓鼹鼠。《正字通》云:“以常偃伏,名鼹;以其阴穿地中而行,名隐鼠;以其起地若犂,名犂鼠。鼹则通称。”吾乡呼“盐老鼠”。盐,鼹,一声之转。陶隐居曰:“鼹鼠一名鼢鼠。”《说文》以鼢为地行鼠,伯劳所化。不云蝙蝠为鼠所化。《说文·鸟部》:“鸓,鼠形,飞走且乳之鸟也。”《史记·司马相如传》集解引《汉书音义》:“飞鸓,飞鼠也,其状如兔而鼠首,以其䫇飞也。”疑即蝙蝠。而《尔雅·释鸟》有“鼯鼠,夷由。”郭注谓:“状如小狐,似蝙蝠,肉翅,飞且乳,亦谓之‘飞生鼠’。食火烟,能从高赴下,不能从下上高。”说者谓即《说文》之鸓。《尔雅》别有“蝙蝠”,则以鸓为鼯鼠者近是。《尔雅·释鸟》云:“蝙蝠,服翼。”郭注:“齐人呼为蟙{虫墨},或谓之仙鼠。”扬子《方言》:“自关而东,蝙蝠谓之服翼,或谓之飞鼠,或谓之老鼠,或谓之{∣興山∣}鼠。”《方言》以蝙蝠为飞鼠。《汉书音义》以鸓为飞鼠,又似蝙蝠,即鸓。众说参差,殊难画一也。其粪用以入药,谓之“夜明砂”。《本草》:“以其食蚊,砂皆蚊眼,故能治目疾。”云。
相传笑话有云:“麒麟诞辰,百兽来贺,独蝙蝠不至。走马召之,则曰:‘吾飞禽也,麟乃毛虫长,焉能召我?’他日,凤凰生辰,群鸟毕集,蝙蝠又不至。以雁书征之,则曰:‘我四足兽也,凤为羽虫长,汝百鸟从之,吾不从也。’是之谓兽不兽、禽不禽。按《乌台诗案》载苏舜举答东坡云:“闻一小话,燕以日出为旦,日入为夕;蝠以日出为夕,日入为旦。争之不决,诉诸凤凰。”此凤召蝙蝠所本也。又《正德会经》云:“譬如蝙蝠,人捕鸟,则入穴为鼠;人捕鼠,则出穴为鸟。”是蝙蝠不禽不兽之笑话,古矣!
三十、狗
《韵会》引《荀子》:“鸡㺃,字作㺃。”《埤雅》云:“狗从苟,故狗、苟同音。”而世之言苟且者则曰狗苟。韩文云:“蝇营狗苟,驱去复还”是也。有书生官知县,好征引书句,乡人送贼,官问:“盗何物?”乡人以盗棕对。官曰:“《论语》云:‘夫子之盗,棕恕而已矣。’”立释不治。朔望行香,遇讨饭食者。官曰:“是真可恶!子曰:‘朝闻讨,夕死可矣。’”遂严治之。诸如此类,不可胜纪。未几,其人死,阎王见而责之曰:“汝信口乱吠,当罚汝转生作犬。”其人曰:“如作犬,愿为牝。”阎王问故,其人曰:“《曲礼》不云乎:‘临财[1]母狗得,临难母狗免。’”阎王不觉失笑。此人咬文嚼字,至死不悟也。
[校勘]
[1] 财:原稿误作“则”,径改。
三十一、三代不读书变狗
谚云:“三代人不读书会变牛,三代人读书会变狗。”牛,言其蛮也;狗,言其穷也。俗语动云“狗班穷”,又云“狗多无敢穷” 。(按方言“无”呼为“么”。《后汉书·冯衍传》:“饥者毛食。”其音最古。“敢”字方言有音无字,姑以此代之。其义解作“如此”之意,若正音之“这”字。)狗之言穷,书传无征。狗于畜属金,于《易》为艮,皆无穷义。汉灵帝时,狗着进贤冠、带绶。齐后主时,狗为开府仪同,雌有“夫人”、“郡君”之号,俨然厕诸搢绅朝列矣。狗何尝穷哉?且杨得意为狗监、李延年给事狗中,见于史汉。而司马相如少好读书、学击剑,其亲爱而字之曰“犬子”。季札适卫,与蘧瑗、史狗游,狗固未尝不齿于人也。惟魏明帝时,何晏、邓扬、丁谧谓之“台中三狗”,时有“二狗崖柴不可当,一狗凭默作疽囊”之谤,默者曹爽小字也,此则为詈骂之词。然桀犬吠尧,各为其主,亦固无责焉耳。殆以其见缁而吠,投骨则争,其性贪利乎?然茫茫世界,何非狗类?苟有机可乘,纵入狗门、钻狗窦,恐人皆争先而惧后也。若郑人讥孔子“累累若丧家之狗”,此则真穷耳!然穷在丧家,非穷在狗也。遇汉祖而功成,随淮南而仙去,将求为狗而不可得,狗岂穷哉?又上海某洋园门外悬牌大书“洋狗及中国人勿入”,国人见者大愤,谓比吾中国人于洋狗也。然吾观今日吾国人之生命,其价值比洋狗不若,苟得保护如洋人之爱狗,亦幸矣!噫!
三十二、养子女不教如猪牛
谚又云:“养子不教如养牛,养女不教如养猪。”牛,言其蛮,已见前谚;猪,则言其仅以卖钱也。然牛虽蛮,尚能为主耕田。吾见人家子弟,祖先遗田而不能耕,骄奢淫佚,口食山崩,不数年、十数年而荡然澌尽。老疏有言:“子孙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世俗于子弟知养而不知教,徒为子孙作马牛。广积金钱以为造孽之资,亦何苦乎?以牛相比,其不及远矣!至若婚姻制度不改良,视同买卖品,比诸养猪,良然。然亦思猪已卖出,吾钱已得,吾责已卸,脱然无累。女虽嫁出,脱或闺门不谨,好吃懒做,为里党羞,人且指而目之曰:“此某某女也。”于吾得无累乎?故吾为俗谚易其辞曰:“养子不教毋宁养牛,养女不教毋宁养猪。”当较切当也。
三十三、山狗
粤人呼挖坟售卖者曰“山狗”。大埔锺雨农明经(兆霖)《菜根堂集》有《哀破墓行》一篇,信有关世道之作。狗乎!狗乎!何不幸而受此辱乎?诗云:“凤凰台背何家墓?墓碑倒地无人扫。轩昂宏壮大家坟,郁郁佳城竟不保。四隅石界三尺长,朱镌刑部员外郎。基址纵横三亩许,石发新硎鉴发光。此坟不是历年久,如何委坏使速朽?必有人焉颠仆之,彼何人斯曰山狗。山狗瘈毒甚于豺,胆敢剖棺更灭骸。墓门逐将故鬼去,土圹迎将新鬼来。一年不祭伐其树,二年不祭动其墓。数年不祭他人居,子孙即来不知处。安得风厉良有司,捕此山狗烹醢之。一狗头悬群狗惧,狺狺走圹不噬尸。吁嗟乎!泽及枯骨周圣人,有司屠狗如其仁。”按命名之义,狗见骨则噬,发冢之人见旧坟未扫,始仆其碑;无人过问,则去其碑;已乃挖其骸骨抛弃之,而卖其坟,有类于狗之囓骨。以坟多在山,故呼山狗,是以潮人扫墓,必以油硃填新墓碑也。
三十四、猴性淫
友人言猴性最淫。乡人有畜雌雄猴者,其初旗鼓相当,跳踉躩跃,出入必俱,甚相得也。久之,雄渐瘠弱,状甚颓唐;又久之,形容枯槁,面目消瘦。而雌嬲之不置,始求免战,不许,继图避敌。雌则惟知求牡以遂其欲,其雄往往藏匿器物中,以两手掩护其首,时如入定老僧,时如待死病汉。人见之则摇手,作勿宣扬状。雌尚日逼不休,卒至于死,雌亦不食以殉。嗟呼!世之少年伉俪,旦旦而伐者,可以鍳矣!虽然,吾见鸳鸯交颈,两耦无猜,比翼鹣鹣,誓同生死。不知节欲,日事斫丧,以戕其生。抔土未干,琵琶别抱,蚩蚩者流,比比而是。其视此猴之饿死以殉其雄者,其贤不肖又何如邪?
三十五、鼠族大会
群鼠苦猫之残暴,相传尝召集种族大会,筹议抵制之策。甲鼠提议将铃系猫颈,猫动则铃鸣,合族得豫备逃匿,免被捕杀。众皆称善,鼓掌之声如雷。主席问:“谁敢任其事者?”群鼠面面相觑,噤不敢作声。会场之上,黯然不欢,提议者亦面如土色。一场大会议,遂无结果而罢。群鼠以种族生存关系,将效北山愚公移太行、王屋二山之故智,誓自身而子孙而曾玄云仍,必求所以抗敌之策。于是思之思之,鬼神通之,乙鼠得一策。召集第二次种族大会,届期乙放言曰:“以吾侪弱小种族,万不能以力胜敌。往者甲议系铃,用以自卫,策无善于此者,惟无敢挺身出任其事,遂尔中止。今吾思得一策,略倣倮虫长张猫之法而变通之。倮虫长之张猫也,用竹丝所制纸糊之灯笼,纳鱼类食物其中,略小其口,使能进而不能出。其体圆而质软,猫噉食物已罄,欲出不能,稍一挣扎,则灯笼辗转如滚球,卒至被捕。吾今所用之灯笼口当更小,敌不能入,已纳鱼类香饵于中,以铃索环其外,敌见鱼类香饵,探首其中而不能入,则怒而奋威,机关一动,则铃索系其颈,不得脱。”族众从之,猫果中其计。群鼠遂穿墉跳梁,囓箱倒箧,为所欲为。猫一举动,则颈铃丁当,群鼠散伏无迹。猫虽暴,无如何也。鼠之族终年不损一口,而生齿日繁,以为聚族而居,可以无所顾忌矣。无何,日久索朽而断,铃遂解脱,而群鼠不知也。一日方会食,猫突至,猝不及防,被杀数头。猫桎梏[1]久,积忿不平,伸其残暴之威,一发而不可制,东搜西索,一日杀数十鼠,旬月之间,几无噍类。呜呼!鼠辈虽黠,终取杀身灭族之祸而已矣!
[校勘]
[1] 梏:原稿误作“梧”,径改。
三十六、虎与妇
某老先生教子甚严,闭置一室,不令与人相接,以故年十四五尚不辨牝牡。一日,携游城市,见裙钗鬟鬓,美丽成群,緑緑红红,妖艳夺目。其子私问:“此为何物?”其父曰:“此虎也,性最恶,喜食人。外貌虽美,中心甚毒,故有‘胭脂虎’之号。古来少年死于虎者伙矣,最不宜近,近之,则必为所吞食。”其子曰:“儿看之甚温柔可爱,苟老是乡,虽死吾不畏也。”其父归而叹曰:“坏矣!《孟子》曰:‘食色性也。’又曰:‘知好色,则慕少艾’,有是哉!”或谓某老先生以虎吓其子,欺人乎?自欺乎?《韩子外传》载:“孟子少时问:‘东家杀猪何为?’其母曰:‘欲啖汝。’旋悔失言,买肉食之。”以童子甫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也。今某老先生毋乃蹈教子不信之弊乎!予谓方言妇与虎同音,某老先生途中所言,以口宣非用笔述,吾不知其所以告其子者,虎乎?妇乎?夫女色杀人,有甚于虎者,又岂但苛政猛于虎已哉!使孔子闻之,当必更诏小子识之也。
三十七、虎与财神
至猛鸷之兽,莫过于虎,故谈虎者往往色变。马蒙虎皮,而敌为之却;狐假虎威,而兽为之走。凡称虎贲、虎士、虎将、虎臣者,皆形其威武也。张甲、李乙皆惧内,二人相遇。张甲谓李乙曰:“闻君怕老婆,有之乎?”李乙曰:“我何尝怕他?特他不怕我耳。然吾闻君畏尊夫人更有甚焉者,谚云:‘乌龟莫笑鳖。’汝我何得相笑?”张甲曰:“汝便畏老婆,我在老婆面前同老虎一班。”甫说至此,而甲之妻适从后至,瞋目作色言曰:“好,好!汝同老虎一班。”甲柔声下气答曰:“是,是。我说,我同老虎一班,你是财神老爷。”甲之妻婉笑而去。盖俗祀财神为一人虬髯怒貌,执鞭骑虎,《封神传》所指为赵公明者也。足见世无不可制之物,暴戾如虎,乃有能骑之者。幸而张甲才高口捷,随机应变,对答如流。否则狮子一吼,声震如雷,方将溺虎头、食虎肉,虎且俯首帖耳而不敢动也。旁观亦当为出一身冷汗矣!
三十八、物类相制
物类相制,有极奇妙者。飞空之鸟,能捕水底之鱼;水中之族,能捕飞空之鸟。若獭与鸬鹚,因无论已。山中有一种小鸟,能入水捕鱼,乡人呼为戏子(方言读“戏”如“气”)。吾初疑此鸟羽毛作彩色,如戏衣然,故呼“戏子”。其实不然。盖字当作“翠”音之转也,按《尔雅·释鸟》:“鴗,天狗。”郭璞注:“小鸟也,青似翠,喙红,项下白。食鱼,江东呼为水狗,亦名翠孥。”《正字通》:“又名翠碧鸟,与翡翠为两。”陆龟蒙诗:“红襟翠翰两参差,径拂烟华上细枝。春水渐生鱼易得,不辞风雨坐多时。”又崔德符诗:“翠裘锦帽初相识,鱼虎弯环掠岸飞。”并指:“鴗首,此鸟《本草》名‘鱼师’。”《尔雅翼》谓之鱼狗,又名鱼虎也。是当呼翠子,当即郭注“翠孥”之意。又有一种名鱼䳺,羽毛白[1]色,凝翔空中,突下水底捕鱼飞去,不知《尔雅》属何鸟也?《本草》:“穿山甲为鲮鲤之皮,此为水族而岩栖,喜食蚁,故其肉带蚁腥。食时必割断其舌而倒悬之,使流去其血,则无腥臭矣。鲮鲤于日中吐其舌于石上,蚁闻腥臭,群聚舌上,乃卷而吞之。”又有一种土名石鲮(方言读上声如“冷”),为蛙属,形似田鸡,而足比田鸡多一节,腹背有刺。据《异鱼图赞》:“吞舟之鱼,其名曰‘鲮’,腹背有刺如三角菱。”然石鲮腹背虽有剌,固小物也。又字典载:“石鲮,药名,不详何物。”又不读“令”,上声,当亦非此种。石鲮肉味与田鸡无异,惟食时所盛之器,不宜含生水。一挟生水,便令人小便闭塞,食者不可不知。石鲮[2]能捕飞鸟,日中倒卧石上,露其白腹。飞鸟疑为食物,见而啄之,彼乃以足爪鸟之翼,滚转其身,曳入石岩中。以其后足三节,比蛙为长,便于跳跃也。物类相制,有如是者。《合璧》载:“昔人有畜子母猴者,鸢杀其子,母猴哀鸣不食,径往厨中取一片肉戴顶上,伺于庭中。鸢果来搏肉,母猴两手扯劈其翅,啮其脑而食其髓。”此与石鲮之搏飞鸟同,然石鲮其常,而此猴出于报复也。谁谓物类之智出人下乎?
[校勘]
[1] 白:原稿误作“曰”,径改。
[2] 鲮:原稿误作“鳞”,径改。
三十九、黄鼠狼与水獭
捕鸡之兽俗呼黄鼠狼,即《尔雅·释兽》之鼬,郭注:“江东呼鼬为鼪。”《本草》:“鼬,一名黄鼠狼是也。”其毛可以制笔,世称狼毫笔。余家念庐濒溪,时有此兽从狗窦入。一日黄昏时候,鸡鸣甚急,趋前察之,则见此兽从狗窦逃去。长二尺许,形圆如蛇,通身皆赤褐色。其行甚疾。夜中入人家偷鸡,吸其血而不食其肉。一日晨起,家中所畜雄鸡甚巨,毙于屋外墙隅,绝无血痕。家人伐去其毛,见头上受戕如针孔,即为此兽所吸也。烹而食之,其味如常。又有一种水獭,穴居河岸、池沼之旁,夜出食鱼,亦惟吸其血而不食其肉。此则予所未见。黄鼠狼有一种臭气,令人闻而欲呕,相传为此兽借以御人之术。遇追逐急迫时,则其臭气从肛门放出,令人难耐,借以脱走。嗟呼!世之御人以口给,或狂吠谩骂之流,其亦挟此兽之术也哉!
四十、猪
世俗目人老实、为人卖弄而欺骗者曰“猪”,又曰“作猪”。(作,音则个切,俗作“做”。)用手者曰“歃猪”,帮手者曰“捉猪尾巴”:言其人如猪,任人宰割也。南洋招徕华工,吾国民为人骗卖出洋者曰“猪子”;其营此业者曰“卖猪子”,又曰“贩猪子”:言国民贫困,如猪子之为人贩卖也。民国十年,曹锟运动大总统,选举之日,参众两院议员每票五千元,世俗因目为“猪子议员”,此则以国会之尊严,等于猪子之出卖。贱其人,辱其名,所以不齿于人类也。其视前之指目,差异矣!然猪虽任人宰割,临歃血时尚作大声哀鸣,吾人虽不解猪语,知其非乞饶必求救也。乃今之贪官污吏、势豪土霸,直视良民为鱼肉。夫视同鱼肉,则并大声哀号而不能,其视猪之任人宰割为更甚矣!又吾乡病人有伤寒不食鸡、鱼、酒之戒。予客潮久,而潮州病人,医生辄禁食饭,令食鱼生,以鱼肉易消化也。夫割之已不解呼号,食之而容易消化,又何怪食之者众,而割之日甚乎?其欲求一线生机也难矣!
四十一、猪婆龙
《宁化县志》载吾杭张恩选号“猪婆龙”,已记于前。不知其自号,抑人号之?按《禄山事迹》载:“安禄山夜卧,化为异猪而龙首。左右白帝,明皇曰:‘此猪龙也,莫能为者。’”初以为龙而猪,猪龙而婆,更无能为,如是而已。后阅《国献家猷》所载,乃知猪婆龙实鼍之巨者,明代固有此物也:“南郡上河地,明初江岸常崩,盖猪婆龙于此搜抉也。以其与国姓同音,嫁祸于鼋。朝廷又以与‘元’同音,下旨令捕尽。然岸崩如故。有老渔过曰:‘当炙犬为饵,以瓮通其底,贯钩纶而下之,瓮罩其顶,必用前二足推拒,乘此倂力掣之,则足浮而起矣。’已而果然,所获者鼍。老渔曰:‘鼍之大者食犬,即世之所谓“猪婆龙”也。汝等告天子:江岸可成也。’众问其姓,曰:‘晏姓。’倐忽不见,岸果成。”自愧读书之不多,所见之不广。当时恩选豕突狼奔,蹂躏江、闽、广三省之地,如猪婆龙之抉崩江岸然,其必人从而号之无疑也。又足见《杭志》之避龙为真主,信笔妄改,易“龙”为“熊”,无识甚矣!
四十二、凤凰说
吴日千先生《凤凰说》,予向未之见,后得寒隐社搜刻先生遗集,末附此篇。文曰:“寂默子隐于山椒,以寂默为乐,听泉览云,甚适也。凤凰闻而欲观之,集其庭树。有荛牧儿见而呼曰:‘凤凰来矣!’里人相聚观之。老幼环集,喧杂阗堙,籓篱皆破,园蔬顿尽。寂默子向凤凰再拜曰:‘子其赦我乎?’凤凰应时飞去,然而传言远近,一夕百里。里胥以告于县,县令、丞、簿、尉前后继至,从者踰百,争问:‘凤凰颜色若何?大小若何?音声若何?驻几时?食何物?当闻上台,疏于朝。’好事络绎于门,谓宜著为文章登之郡乘;工于逢世者遂谓非常祥瑞,此吾君有重华之圣,郡守有黄霸之贤,令君有卓茂之治,宜长篇大文歌咏圣化,穹碑深刻,用传千古;善绘画者又细询膺履戴负、仁义礼智分别之宜。寂默子送迎酬对,求一刻之寂而不得,求一刻之默而不得,乃逃去不返。邻翁对曰:‘夫逃者,罪人所以蕲免其死也。’寂默子无罪而至此,是岂凤凤初意哉?本而爱之,而适使尽失其生平之乐。嗟呼!凤何轻集也?”
按,先生名麒,字日千,别号“九峰遗黎”,世居华亭之西望湖泾。据南社旧友金山姚石子(光)撰先生《传》谓:“其地今当归金山,故《邑志》作我邑人,明亡,屏迹泖港上,绝意仕进。汤斌抚吴,闻其名,将造庐请见,先生作《凤凰说》以辞焉。”此文固先生出处大节所系也。
四十三、兄弟牛斗
先君子尝至某乡,遇某君,固庠序中人,出阅所作《牛斗说》,盖其兄弟间寓言也。先子归语不孝曰:“斯人也,以牛目兄弟,且甘自居于牛,亦怪事已。”先子居乡里,遇有争执求平者,辄晓之曰:“汝已以彼为牛,世上惟牛与牛始相斗,若一牛一马则不斗矣。即一牛或一犬、一羊亦不斗矣。倘遇麒麟、狮象、虎豹,更不屑斗,且不敢斗矣。彼固牛也,汝非牛,何必与之斗乎?明知彼为牛而必与之斗,汝亦一牛而已矣。”闻者往往涣然冰释而去。
四十四、西班牙斗牛
吾国旧有斗鸡、斗蟋蟀之俗,然皆物与物斗,而非物与人斗也。西国有斗牛之戏,直人与物斗,且以数人而困一牛,不仁不勇孰甚?据十八年十月香港报纸所调查,以斗牛闻于世界者惟西班牙。全国斗牛场约有数百馀所,其面积最大者为新近所造,可容二万六千人。报中引大埔邹君海滨(鲁)《环游二十九国记》一则,姑转录于此,以见世界人类嗜好之一班。文云:“入场见观众在万人以上。入座后,见牛正与骑马持枪者斗,环助持枪者复有数人。无何牛触马腹,马倒人翻,馀数人引牛而他,此马与持枪人乃得脱险。掌声雷动,音乐骤作,盖告第一段落也。此数人者手持一面红一面黄之布,环以弄牛。盖牛见红则触,见黄则止。俟牛稍困,一人两手各持标枪,向其脊而掷。如是者三,牛背受数伤,血涔涔。掌声又起,音乐又作,盖告第二段落也。最后,则一人持刀,蒙以红布,仍由数人持红黄布,先互弄牛,至牛木立,持刀者向脊刺之,牛倒,更以刀刺脑。如是掌声又起,音乐又作,告第三段落矣。盖始而持枪,骑马与斗;继而持标枪与斗;终而持刀与斗。至此,有二马挂三面西班牙国旗入场,拖此死牛而去。闻每场少者斗六牛,多斗八牛云。”
四十五、猪榜题名
国会猪子议员之称,前略记及而未详。事之初起,吾友参议员宁化雷子嘉同年(焕猷),在院力争不得,不肯与之委蛇,洁身南下,养疴西湖。尝对人言:“不忍鬻身以鬻子孙。”十三年九月卒于省寓,其友曲靖孙少元(光庭)为之传,其论略云:“予与雷君避沪,与共晨夕,每致慨被陷者之失,又未尝不反已而愧感悟之无方也,敢稍自矜异乎!然即君不鬻身之言,吾友章行严箸为论说以张之天下,闻者莫不许与,是可憬然于人心之公理与世道之大防云。嗟呼!臭钱易尽,芳名永存,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子嘉出缺,予当递补,冯玉祥氏倒戈,国会消灭,予亦未到院矣。福建参院十人,众院廿四人,查出席廿五人,未出席仅九人而已。当时怪象百出,任议员之举发、社会之申讨、报馆之攻击、国人之唾骂,当局悍然行之而无所忌惮。规定普通票价五千元,黠者则有特别票价。大选在十二[1]年十月五日,《京沪画报》绘为“群猪入会场”图,局中人恬不见怪,党军统一南北,攻击纷纭。中央党部有缴五千元免予追究之规定,盖即大选鬻身之票价也。当时北平《社会日报》据直系公布报销,尝载报端,总计大选费一千三百五十六万元,内分九款:一、各政团党费三百二十四万三千元;二、特别票价一百四十一万元;三、普通票价三百零四万五千元;四、特别酬劳费三十二万四千元;五、宪法会议出席费五十七万二千馀元;六、常会出席费二十馀万元;七、各议员冰炭敬夫马费一百九十馀万元;八、招待处甘石桥俱乐部临时费一百二十馀万元;九、秘书费七十馀万元。此项用费,国会方面由吴景濂拉笼其入款,大概在直隶各县摊派。又有所谓“金丹罚款”,计五百人,每人万元,皆由王之杰、王承斌经手,入款细数,京沪各报曾揭载之,兹不备述。北平《社会日报》、天津《太晤士报》俱有“猪报”揭晓,为备录于此,不知得第者,其视昔日身登龙虎榜者为何如也?
直隶:宋桢 王文芹 王观铭 李广濂 籍忠寅 郭熙洽 张树楠 邓毓怡[2] 恒诗峰 韩增庆 马文焕 李燕文 金贻[3]厚 王吉言 李春荣 吕泮林 王玉树 张云阁 李保邦 张滋大 谷芝瑞[4] 张鼎彜 齐守朴 李榘 张国浚[5] 张官云 杨式震 耿兆栋 温世霖 张砺生 马英俊 钱崇垲[6] 张书元 贾庸熙 杜济美 童效先 李东壁 李景濂 张良弼 宋庆馀 崔怀灏 张士才 胡源汇 张则林 王双岐 常堉[7]璋 陈纯修 张敬之 张思口[8] 赵金堂
奉天:孙乃祥 黄[9]树忱 王荫棠 吴景濂 李有忱[10]
吉林:萧文彬 谷嘉荫 赵成恩 赵学良 毕维垣
黑龙江:李伯荆 姚翰[11]卿 郭相维 杨崇山 刘凤翔 刘正堃 马庆长 傅航国 薛丹牺[12] 田美峰 叶成玉[13]
江苏:蓝公武 辛汉 吴荣萃 方潜 夏寅官 阮性[14]言 潘承锷 高旭[15] 胡兆沂 刘可均 沙元炳 戴[16]维藩 孙润宇 孙炽昌 丁善庆 石铭 杨润 谢翊[17]元 陈义 陈中 陈尚裔 邵长镕[18] 王茂材
安徽:丁铭礼 何雯 胡璧城 吕祖翼 吴汝澄 李振钧[19] 陈策 宁继恭 汤松年 刘鸿庆 贺廷桂 张伯衍 张佩坤[20] 吴日德[21] 张振麟 王迪成 许植材 彭昌福 汪建刚
江西:黄缉熙 邹树声 刘濂 蔡突[22]灵 萧辉锦 毛玉麟 陈友青 黄懋鑫 梅光远 王有兰 曾干桢[23] 陈鸿钧 张益芳 李子彬 赖庆晖 刘景烈 汪汝梅 戴书云 程铎 潘学海 葛庄 卢元弼 吴宗慈 欧阳成[24] 黄象熙 罗家衡 邓元 彭学浚[25] 邱冠[26] 贺赞元
浙江:郑际平 张复元 孙棣三[27] 陆昌烺[28] 金尚诜[29] 姚桐[30]豫 周学宏 谢国钦 韩藩 蒋著卿 王烈 陈焕章 傅亦僧[31] 傅师说 徐象先 林玉麒 杜师业
福建:李兆年 李尧年 陈祖烈 锺麟祥 范毓桂 裘章淦 董庆馀 陈堃 欧阳钧 朱腾芬[32] 高登鲤 曹振懋 赖德嘉 陈承箕[33] 林鸿超 杨士[34]鹏 朱观玄 张琴 陈蓉光 黄荃 黄肇河 杨树璜 刘万里 潘骐祖 连贤基
湖北:牟鸿勋 郑江灏 张汉 陈邦燮 张伯烈 王笃成 胡祖舜 彭汉遗 范鸿钧 骆继汉 袁麟阁 杜树勋 廖北宗[35] 冯振骥
湖南:田永正 席业 刘彦 李錡 陈嘉会 陈家[36]鼎 盛时 方表 罗永绍 魏肇文 程崇信 陈九韶 黄赞元 何弼虞 郑人康 向元均 席绶 周泽苞 王恩[37]博 禹瀛
山东:刘星楠 萧[38]承弼 张鲁泉 张汉章 周庆恩 刘昭[39]一 王凤翥[40] 徐宝田 金[41]骏烈 袁景熙[42] 胡鑫尧 王广瀚 金承新 王谢家 周嘉坦[43] 阎与可 张玉庚 周祖澜 赵正印 管象颐 于均生 于湄[44] 盛际光 王之籙 杜凯之 彭占元 李元亮 郭广恩 刘冠三 于元芳 王志勋 张映竹 周廷弼 曹瀛 史泽咸
河南:王伊文 陈铭鉴 黄佩兰 侯汝信 杨允升 任同堂 贺升平 毛印相 李槃[45] 万鸿图 孙正宇 岳秀夫 陈鸿畴 孔庆恺 田增 李载赓 李奎文 徐绳曾 王敬芳 郭光麟 任焕藜[46] 杜潜 耿春晏[47] 李[48]时灿 陶毓瑞 袁振黄 方德九 王荣光 王法岐 张嘉谋 陈全三 陈廷扬 王杰
山西:刘懋赏 苗雨润 田应璜 班廷献 周克昌 裴清源 张联[49]魁 李素 郭生荣 罗黼[50] 康慎徽 张升云 阎鸿举 梁俊耀 梁善[51]济 赵良辰 穆郇 冀鼎铉[52] 刘志詹 王国祜[53] 耿臻显 郑化国 郭德修 石璜 刘祖尧 景耀月 狄楼海 高洪 景定成
陕西:范樵 谭焕文 李述膺 张树[54]森 张凤翽 杨逢盛 赵世钰 马骧 段大信 王鸿宾 白常洁 李含芳 赵煊[55] 杨诗[56]浙 姚守先 杨铭源 阎琳 朱家训 任郁文 裴廷藩 高增融[57]
甘肃:万[58]宝成 文登瀛[59] 姜继 魏鸿翼 范振绪 张映兰 郑濬 赵守愚 李凤威 李增穠[60] 祁[61]连元 田澍[62] 周之翰 李克明 丁佩谷[63] 萧汝玉 张廷弼 郝天章 郭修 窦奉璋[64] 王鑫润 魏郁文 张全贞
新疆:那德昭 蒋举清 阎光耀 刘隽佺[65] 师敬先 孔昭凤 李澜 文笃周[66] 徐万清 李含筌[67] 李永发 杨增美 陈世禄 袁炳煌 继孚[68] 李式璠 罗润业 张瑞 一不[69]拉引
四川:王献[70] 王湘 吴莲[71]炬 潘江 杨肇锡 余[72]芹生 黄翼 曾铭 刘泽龙[73] 赵时钦 廖希贤 袁弼臣 周泽 陈宗常 萧湘 孙镜清 刘纬 江椿[74] 傅鸿铨 杜华 徐际恒 蒲伯英[75] 唐玠[76] 古壹 奉[77]楷 王枢 余绍琴 熊兆渭 黄汝鉴 杨肇基
广东:黄锡铨 李自芳 黄明新 陈垣 李清源 谭文骏 易仁[78]善 马小进 黄[79]霄九 徐傅霖 黄汝瀛[80] 曾庆模 叶夏声 谭[81]瑞霖 杨梦弼 何铨譝 陈绍元 司徒颖 易次干 饶[82]芙裳 郭宝慈 许峭嵩 梁成久[83] 林树椿 王钦[84]宇
广西:林炳华 刘景云 刘锦才 雷哲明 黄宝铭 唐树基 郭椿森 黄绍侃 程修鲁 龚政 龙鹤龄 王永锡 詹永祺 陈师汝 程大璋[85] 罗增麒 梁昌诰[86] 张廷辅 王乃昌 林飞
云南:李正阳 李恩阳 王桢 严天骏 何畏 周泽南 李增 由宗龙 李华林 陈光勛 李燮阳 毕宣 角显清 张大义 陈祖基 万鸿恩 张联芳 段雄 俞之昆 陈时铨 刘炳蔚 赵诚
贵州:姚华 吴作棻 张世昌 金镛昌 胡庆雯[87] 符诗镕 杜[88]成镕 万[89]钧 曾昭[90]斌 牟琳 杨英 孙世杰 刘尚衡 夏同龢
蒙古:鄂博噶台 李钟麟[91] 祺克坦[92] 德色赖托布[93] 讷谟图 布口霖 刘丕元 祺诚武 张文 刘新桂 车林湍[94]多布 阿拉 陆大坊 塔旺布 理甲[95]拉 宋汝梅 邓芷[96]灵 博彦德勒格尔[97] 阿拉玛斯图呼[98] 董士恩 棍布札布 娄裕熊 郭[99]步瀛 诺门达[100]赖 唐宝锷 金永昌 张树桐 乐山 敬棍太 李芳 恩克阿莫尔 易宗夔 孙钟 陆大铨 熙钰 克希克图 佘[101]司礼 吴恩和 张海若 博彦 邓镕 汪震东
西藏:龚[102]焕辰 萧必达 巫怀清 刘文通 霍椿森 康[103]士铎 恩华 巴达玛林沁 饶孟任 方贞 江天铎 江聪 石凤岐 李安陆
青海:刘丕烈 那旺呢嘛[104] 南木勒 札木苏[105] 龚庆霖 多尔吉[106]
华侨:陈寿如 沈智夫[107]
总计五百五十五人,依大选法须五百八十人方合法定人数。据当日彭邦栋通电云:“此次北京贿选,邦栋始终反对。十月五日避居六国饭店,午后二时除,同乡郑人康君来苦劝出席。当询郑:‘到场者已有若干人?’郑云:‘五百五十人。’邦栋曰:‘人数既足,何苦扰我?’郑始低言:‘到场实在人数距法定人数尚差三十馀人。所云‘五百五十人’,原为吴景濂十一时己预报之数。冀多拉人数以掩中外耳目,若君到场更见重要。’云云。按,郑君谈话时正下午二时馀,已经开始投票,离法定人数尚差三十馀人之多,其为冒签浮报,当无疑义。谨据实奉告国人,俾晓然此次非法选举,有以声讨云。”京报发表彭电后,郑及两院并无一字更正,非虚造可知。足见所谓出席人数达五百九十人者,全属伪报。又邵瑞彭举发洁记五千元支票之证据,为边守靖洁清之记号,即普通票价。以如许金钱、如许势力大肆运动,尚不能足法定人数,亦足见人心不死,国人廉耻尚有存者。无奈当局利令智昏,运动不遂,竟出于冒签浮报也。又其时以二小时半通过宪法全部,其作伪与大选同。无怪宪法虽颁布,为国民唾弃而不值一文矣。
[校勘]
[1] 十二:原稿误作“十”,误,径改。
[2] 怡:原稿误作“治”,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 贻:原稿误作“诒”,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 芝瑞:原稿误作“滋端”,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 浚:原稿误作“凌”,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 垲:原稿误作“恺”,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 堉:原稿误作“淯”,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 张思口:疑当为“张恩绶”。
[9] 黄:原稿误作“陈”,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0] 忱:原稿误作“枕”,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1] 翰:原稿误作“干”,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2] 牺:原稿误作“曦”,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3] 成玉:原稿误作“玉成”,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4] 性:原稿误作“惟”,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5] 旭:原稿误作“楳”,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6] 戴:原稿误作“载”,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7] 翊:原稿误作“朝”,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8] 邵长镕:原稿误作“邵镕”,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9] 钧:原稿误作“均”,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20] 坤:原稿误作“绅”,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21] 吴日德:疑当为“吴自法”,据《民国职官年表》。
[22] 突:原稿误作“复”,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23] 桢:原稿误作“贞”,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24] 成:原稿误作“城”,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25] 浚:原稿误作“凌”,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26] 邱冠:疑当为“邱冠棻”或“邱珍”。
[27] 三:原稿误作“山”,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28] 烺:原稿误作“根”,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29] 诜:原稿误作“铣”,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0] 桐:原稿误作“兆”,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1] 僧:原稿误作“增”,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2] 芬:原稿误作“芳”,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3] 箕:原稿误作“翼”,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4] 士:原稿误作“世”,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5] 北宗:原稿误作“宗北”,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6] 家:原稿误作“嘉”,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7] 恩:原稿误作“师”,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8] 萧:原稿误作“叶”,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39] 昭:原稿误作“熙”,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0] 翥:原稿误作“翡”,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1] 金:原稿误作“张”,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2] 熙:原稿误作“烈”,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3] 坦:原稿误作“垣”,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4] 湄:原稿误作“钧”,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5] 槃:原稿误作“荣”,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6] 藜:原稿误作“黎”,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7] 晏:原稿误作“宴”,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8] 李:原稿误作“朱”,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49] 联:原稿误作“连”,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0] 黼:原稿误作“甫”,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1] 善:原稿误作“若”,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2] 铉:原稿误作“鋐”,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3] 祜:原稿误作“祐”,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4] 树:原稿误作“蔚”,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5] 煊:原稿误作“垣”,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6] 诗:原稿误作“时”,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7] 融:原稿误作“镕”,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8] 万:原稿误作“盖”,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59] 瀛:原稿误作“濂”,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0] 穠:原稿误作“侬”,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1] 祁:原稿误作“祈”,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2] 澍:原稿误作“录”,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3] 谷:原稿误作“毅”,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4] 奉璋:原稿误作“凤章”,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5] 隽佺:原稿误作“觉铨”,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6] 笃周:原稿误作“惊”,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7] 筌:原稿误作“铨”,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8] 继孚:原稿误作“周继孚”,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69] 一不:原稿误作“依木”,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0] 献:原稿误作“猷”,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1] 莲:原稿误作“连”,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2] 余:原稿误作“籴”,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3] 龙:原稿误作“飞”,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4] 椿:原稿误作“渚”,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5] 蒲伯英:即“蒲殿俊”。
[76] 玠:原稿误作“价”,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7] 奉:原稿误作“秦”,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8] 仁:原稿误作“乍”,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79] 黄:原稿误作“叶”,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0] 瀛:原稿误作“进”,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1] 谭:原稿误作“潭”,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2] 饶:原稿误作“铙”,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3] 久:原稿误作“九”,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4] 钦:原稿误作“秋”,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5] 璋:原稿误作“章”,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6] 诰:原稿误作“裕”,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7] 雯:原稿误作“云”,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8] 杜:原稿误作“林”,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89] 万:原稿误作“杨”,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0] 昭:原稿误作“绍”,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1] 麟:原稿误作“麒”,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2] 坦:原稿误作“慎”,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3] 托布:原稿误作“耗”,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4] 湍:原稿误作“瑞”,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5] 甲:原稿误作“布”,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6] 芷:原稿误作“芝”,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7] 博彦德勒格尔:原稿误作“德勒格尔”,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8] 阿拉玛斯图呼:原稿误作“马斯图呼”,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99] 郭:原稿误作“邓”,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00] 达:原稿误作“答”,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01] 佘:原稿误作“余”,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02] 龚:原稿误作“龙”,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03] 康:原稿误作“唐”,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04] 嘛:原稿误作“吗”,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05] 札木苏:原稿误作“札木”,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06] 多尔吉:原稿误作“苏多尔吉”,据《民国职官年表》改。
[107] 校核名单的参考资料为刘寿林、万仁元、王玉文、孔庆泰编《民国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95年出版。
四十六、实宾录摘录
《说郛》所采有《实宾录》一种,不著撰人姓名,杂引前世绰号、杂称,有与此卷吻合者,因摘出以附卷末。
汉韩生谓项羽“沐猴”,马援谓子阳“井底蛙”。宋何尚之与颜延之少相狎,二人并短小,尚之谓延之为猿,延之目尚之为猴。唐李义府为相,柔而害物,号曰“人猫”。唐窦申,窦参之族也,参亲爱之。每除吏,多访申,申因得招赂漏禁密语。故申所至,人目为“喜鹊”。李揆谓元载“獐头鼠目”。五代周张可复依翟彦威为从事,滑稽避事,彦威目为“奸兔儿”。见各本传。唐杨炯目朝官为“麒麟楦”,人问其故,曰:“无德而衣朱紫者,与覆麒麟皮何异?”周张[1]元一性滑稽,腹粗脚短,项缩眼跌[2],吉顼[3]目为“逆流虾蟇”。唐魏光乘目黄门侍郎李广为“饱水虾蟇”。唐王及善庸猥钝浊,为内史时,人号为“鸠集凤池[4]”。唐李全交为监察御史,罗织酷虐,台中号曰“人头罗剎”,殿中王旭[5]号“鬼面夜[6]叉”。俱见《朝野佥载》。北齐刘桃枝时号“牛头罗刹”,见《邺都记》。隋库狄士文为贝州剌史,暴甚猛兽,时人目为“罗刹”,见本传。唐秋官侍郎周兴为酷吏,安忍残贼,时号“牛头阿婆”,见《御史台记》。唐岩为不法,与韦宝相同当国,二人势动天下,时目其党为“牛头阿旁”。唐单道宗病风疾,愈后,闻食具不复经口,但啖饮土水以终,时谓之“人蟺”,见《两京记》。唐苏楷,河朔人目为“衣冠土枭”,见《北梦琐言[7]》。唐贾眈为渭州节度使,酸枣县有妇事姑不谨,姑年老无目。晨食妇饼,裹犬粪授姑,姑食之觉异。子出外还,姑仰天大哭,顷雷震,有甚人入,截妇首,以犬首续之,眈令牵行境中,以戒不孝。见《独异记》。
[校勘]
[1] 周张:原稿误作“唐”,据《朝野佥载》改。
[2] 跌:原稿误作“映”,据《朝野佥载》改。
[3] 顼:原稿误作“相国”,据《朝野佥载》改。
[4] 池:原稿误作“林”,据《朝野佥载》改。
[5] 旭:原稿误作“沔”,据《朝野佥载》改。
[6] 夜:原稿误作“野”,据《朝野佥载》改。
[7] 北梦琐言:原稿误作“琐言”,脱“北梦”二字,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