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武赘谭 (四)
四十一、
儿童为太平军所掳因而得福者曰李树棠。树棠字怡樵,在城人,幼孤。咸丰七年,城陷被掳,酋爱其颖慧,挟至楚。遏清李祥和军,隔江对峙。树棠与群儿游泳,为狂涛卷至对岸,援之起。祥和抚而子之,使修举业。年十六,祥和督修黄河,当道预算需费用六万金,树棠察视,谓三万已足,工成坚固,由是知名。随营佐绩,保举县丞,赏蓝翎,保升知县。旋继祥和充老湘军第七旗统领。回、捻乱作,率部随刘松山、郭宝昌,历陕、甘、新疆,转战五载。迭由新疆督办大臣左宗棠累保至知府加盐运使衔,给福尼扬阿巴图鲁勇号。每战身先士卒。仰攻金积堡匪巢,身受七创,愈战愈奋,不二日平定。宗棠以“儒将英风”匾奖之。同治十年二月,以道员分省补用,协办陕甘军务;十月,简放甘凉兵备道。以在外久,思归省墓,乞假归武平。光绪三年入都,分发陕甘。八年,随钦差往伊犁与俄勘立界碑。归至塔尔巴哈台,病卒,年三十八。子纯惠,初投嵩武军,随征新疆哈密,拔补把总。间关二万里,扶柩归葬于县北,人称其孝。服阕,调江南,历充果胜军队官、自强军帮带、北洋自强军第五营管带、镇江都司。改革初,孙总理任大总统,委卫戍司令第一营营长,后充浙江缉私第三营营长。年逾六十假归,不复出。余在武曾见其人,甚为清苦云。
四十二、
李邦达,邑诸生,莫详其字号。咸、同间尝办乡团,以其过境军队骚扰上知县八十四禀,知为凹坑村人。嘱其保长调查,莫得其家世。所著《枕戈随笔》,遍访不可得。惟锺传益拟《修志稿》录其《咸丰三年陈邑侯靖寇记》、《文垣书院记》、《七年发贼进城纪略》、《代某作陈邑侯挽词》,《十年城陷后召集中赤会议传单》、《上徐学宪》二禀、《十一年上八明府禀》、《许游戎禀守隘章程》、《同治三年武邑再陷记》、《四年贼窜邑境记》、《恳救荒禀》、《军队过境骚扰上八邑侯禀》,凡十四篇,其中一篇已佚。《召集中赤会议传单》在十年十一月七日,略以“屋被焚,财被劫,妻女被掳,富者酷刑勒赎,贫者身首异处。环武数十里,害相若也。虽各乡勇及吉游戎连日进攻,无如轻进寡谋,锐气顿挫。贼方扬言明岁始去,日引月长,由近及远。邑人将任其屠割而莫之救邪,抑合群策群力灭此而朝食邪?与其以命委贼,曷若拚命杀贼;与其以资输贼,曷若捐资杀贼。务期联络大举,庶足各保身家。”明年四月,敌窜江西,虑其再至,草拟《守隘章程》,分致各乡,其略曰:武邑层峦叠嶂,其间悬崖峭壁,羊肠鸟道,天然险阻,处处皆然,故守城不如守隘。乃连年邑城屡陷,越险如履平地,岂果贼能撼山欤?盖有可守之地,必得守之之法与守之之人耳。近者,贼经剿败,奔窜无常,保无再犯邑城?前车既覆,后车鉴焉。先事预防,古有明训。乃拟守隘章程十二条:一编队伍,二筑寨卡,三立隘门,四截小径,五挖品坑,六钉竹箛,七散铁菱,八转危石,九慎埋伏,十勤了望,十一严号令,十二谨策应。末复言,李广猝遇匈奴,乃据杀其前锋,匈奴不敢进,因解鞍示暇,匈奴引去。又闯贼犯沁水窦庄,张忠烈夫人霍氏谓众曰:“避贼而出,家不保;出而遇贼,身更不免,等死耳;死于家,不犹愈死于野乎?”乃昼夜固守,贼不能破。是险要之足恃,而镇定不惊之无虞也审矣!明白凯畅,非徒空言,章程全文已载入《列传》中。所上各禀,皆足见关心乡里,而邑中莫知其人,可慨也!至“代某撰陈邑侯挽词”言:今春奉制军召,与公别,夏奉檄追剿西寇,自邵抵汀旋武。又云:某为部民久,等语。某为何人,必统兵大员,非寻常士绅。邑人亦莫能证其姓名。近数十年中事,尚如此茫昧,又岂仅杞宋之无征已乎!
四十三、
锺传益,字涵斋,居南城。由副贡举咸丰元年孝廉方正,朝考以知县用。九年二月,帮办曾国藩抚州粮台,其冬,帮办胡林翼英山营务处。十一年,林翼卒,在楚需次三年,至于断炊。同治四年署嘉鱼,六年卸事,复署当阳,旋实授兼理远安。十一年,告病回籍。政绩备见《学治存稿》。如《散勇过境,拿办提督衔记名协镇傅章立及请提审上控案》、《复讯请厘委移办案件原委》各禀,强硬性成,有胆有识。或谓传益恃巡抚林寿图为护符,回里时橐资甚丰;或谓其回里后,仅置东门外店业数间,所值不过二千金。惟其子不肖,败其家声,为乡里所指目。传益居家力任地方公益事务,如倡建文昌宫(今废为武岩车站),建武庙(俗呼三官堂),筑翔凤石桥,工程浩大,尤为万世利赖。初告归,以县志不修百七十馀年,洊遭兵火,旧志存者又少,搜访三年,始获残本,乃订存之。而于雍、乾、嘉、道四朝未有辑录,咸、同之乱附录李邦达《枕戈随笔》,足资考证。邦达亦幸赖以传所著《学治存稿》三卷,曾国藩批:“其大致安民息讼,而于衙门以内自治尤为兢兢,足见从根本上用功,良用嘉慰。”《相在尔室迩言》八卷,胡林翼称:“其事事求实,回异空谈。”卒年八十三。其人似近好名,然三代上患在好名,三代下士惟患不好名。至今乡评尚无定论云。
四十四、
余编《武平艺文志》,刻本流传仅有林其年《存悔斋诗抄》,锺传益《相在尔室迩言》、《学治存稿》三种;如张亨《倦还集》十二卷,林宝树《梁峰诗文集》、《四书大全摘要》,李梦苡《西汉独见》四卷、《西峰诗文集》三十卷,俱见《通志·经籍》;王敦临《蠢窝集》见《府志》;谢耀《西厓外集》、《历史粹言》、《十三经会通》、《唐宋明诗》、《纯四书精旨》见谢氏谱,无一传本。惟锺孚吉《皆山诗集》刻本虽亡,幸有抄本。林宝树《一年使用杂字》,以通俗得存。至《通志·经籍》著录,如李廷焻《四书讲义》,称为“明末诸生”;李槐轩《西村诗集》,称为“性恬静,善书工诗,隐居西村别墅”,邑人不知有此书,并不知为何许人。又清《四库全书·子部·儒家类》存目蔡洛《性理析疑》十五卷,为福建巡抚采进本,提要云:“洛,武平人。此书皆举宋儒之说,摘条答问,分二十七门,或引先儒之言,或出己意以解之。引申触类,辨析颇详,大抵如坊刻高头讲章之类说也。”遍询邑中人士,皆不知其人。邑中蔡氏,仅有附城之赤露水、高梧之高头坪,致书其人,亦不可得。著书传世亦难矣哉!雕版流传,采入《四库》,地方人士且茫然莫知,况其无力流布者乎?故余序《艺文志》[1],略以:邑中作者不多,而山僻寒儒,往往著作等身,无力刊布,又无[2]力者为之推毂,不覆酱瓿,亦饱蠹鱼。今于邑人著述,其书虽亡,备载书目,俾邑人抱残守缺,拾坠钩沉,群起而搜集保存焉。又为《文苑传》[3]序曰:“十步之内,必有荒草。谓一邑之大[4],而文物闇然,谁其信之?邑于宋即[5]有举进士者。至明,而刘隆巡浙,奏免青田之屠;王琼为庠士,即奏筑砖城及参赞军务,再疏请而卒成之。奏疏旧志不录。隆则科举不知其始,历官不详其终。琼则迁学、筑城、服官、权职皆错谬不合。他可知已。《人物志》于《缙绅》外,分《孝义》、《乡善》、《义烈》,或数字,或十数字,甚有仅记姓名者。别有《人物表》,即传也,多者亦仅数十字。疏略如此,无以传其人,况其文乎?无怪文采之黯[6]无光也。既[7]略为搜集,条其著作,为《艺文志》;其人事迹可考见者,编为此《传》。”阅此文,可知编纂之苦心矣!
[校勘]
[1] 《艺文志》:指《武平县志·卷廿一 艺文志》(民国版)。
[2] 无:《武平县志·卷廿一 艺文志》(民国版)作“无有”。
[3] 《文苑传》:指《武平县志·卷廿三 文苑传》(民国版)。
[4] “谓一邑”二句:《武平县志·卷廿三 文苑传》(民国版)作“谓一邑而文物黯然”。
[5] 即:《武平县志·卷廿三 文苑传》(民国版)作“既”。
[6] 黯:《武平县志·卷廿三 文苑传》(民国版)作“黯然”。
[7] 既:《武平县志·卷廿三 文苑传》(民国版)作“玆既”。
四十五、
旧志立《乡善》一门,或仅志姓名,或二字,或四字,不知何所谓善。今志依旧府志例,改为《乡行传》[1]。特于小序中发其凡。序云:“呜呼!乡行岂易言哉?凡事可欺,国民不可蒙。乡里善恶是非,乡人视之如黑白然。非徒造一桥、筑一路、建一亭、修一古刹,可谓之善人义士也。使此而称焉,旧[2]府志所谓因攘夺而散粟者,其谓之何?府志《乡行》有言,志所以信今而传后,所有编辑,不惟其事惟其人,其人未善,事虽善弗取也。不则,一介之士不忍没,一行之善不忍弃也。若爱憎任心,取舍随意,非维世之意也。虽然,持论善矣,窃有难言。编者所知未必如其乡人,而其乡人[3]又未必人人如编者之心。况相隔数十年或百数十年,其事具在,其人虽未善,编者未必知,乡人知之未必敢言。敢曰事虽善弗取乎?旧志列《乡善》一目,类皆泛无事实,寥寥数字,或仅记姓名,存之不可,删之不能。乡人以乡善之易也,纷然援[4]旧例以进。然旧志尚多散粟赈飢之举,今则不外桥梁、道路、茶亭、庵庙,于是而编者益难矣。兹就旧志所载,以例[5]相从,依府志而编《乡行》;新采访所报仅仅[6]修建桥路亭庙者,附于[7]所修建之下,辑其卓有义声者著于编[8]。”
[校勘]
[1] 《乡行传》:指《武平县志·卷廿六 乡行传》(民国版),以下简称《武平县志》。
[2] 旧:《武平县志》作“如”。
[3] 乡人:《武平县志》作“乡”。
[4] 援:《武平县志》作“依”。
[5] 例:《武平县志》作“类”。
[6] 仅仅:《武平县志》作“仅”。
[7] 于:《武平县志》作“见”。
[8] “辑其”句:《武平县志》作“辑其较有义声者入焉”。
四十六、
旧志立《孝义》一门。其刲股愈亲疾者,有锺孝、锺廷鸾、林大升。亲疾,吁天请代者,有锺煌斗、廖应春、李梦烈。至石厚,则亲殁未葬,值大帽山寇发,抚柩号痛,不离侧。贼钦其孝,不犯而去。石尚珣,贼至负亲以避。林捷春,幼丧母,年十四,贼执其父,将杀之,捷春愿代父死,贼义而释之。后父目双瞽,以舌舐,父目复明。锺凤、李清皆让产兄弟。新采访旌表孝子如锺国安、锺燕山、锺灏、李律,皆无事实。其馀则庐墓之孝子为多,今志《孝友传》[1]序云:“《晋书》立《孝友传》,多采奇行。夫孝友本乎天性,家庭庸行,不为人知,亦不求人知。孔子之圣,尚曰:‘所求乎子弟,以事父兄,未能孝友,岂易言乎?’故其称闵子骞也,不过人不闻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孟子称曾子,亦仅于将彻酒肉,必请所以问,见其养志,凡此皆庸行也。史官以庸无可纪,乃采其奇如哭竹生笋[2]、叩凌涌鱼、刲股愈疾、庐墓驯兽者[3]载之。更有效周公代兄而为减算寿亲之事,更阑人静,孰见而孰闻[4]之?又[5]庐墓而受孝名,揆诸人子之心尤所不安,是又有司不勉其庸,惟求其奇之过。人苟率其子弟之常,尽其职分之事,风淳俗厚,比屋[6]可封,固不在奇行也。至或处人伦之变,或丁世难之交,所以体亲心、安亲身者,又不得以安常论矣。”
今《孝友传》有:林耀南,字隐山。袁畲乡诸生。幼孤,事母不离左右。外出必定归日,出告返面,一禀乎礼。尝赴邻乡会课,将归,值太雨,友固留之。曰:‘吾告母今日必归,恐老母悬望也。’至家衣尽湿,面母乃入室更衣。母疾,扶持抑搔备至。母殁,庐于墓侧三年。县令为具详请旌。光绪二年,学政冯誉骥按汀试,选贡优行生,见册无其名,问学官曰:“汝武平学有孝子而不列优行邪?”教谕瞠目不敢对。出令书吏促填卷。故事,报名例索卷资数十金,至是不费一文。试列第一,会考中式。明年赴廷试,卒于京。又有陈宝,字廉浦,在城诸生。与兄珍[7]友爱。父经商潮州。继母治家俭刻,以珍[8]多病,诟其懒,逐之。珍[9]不告人而去,或曰将往建邵。越日,宝知之,星驰百五十里,追及于畲心旅店。兄弟相抱哭,哀感路人。及归,母以为要挟,忌益甚。一夜,珍告宝曰:“鸡鸣俟我于碓屋。”如言往,兄曰:“吾不去,必死,反贻后母以恶名。我将往邵武,汝毋追也。”遂别。明年,宝乡试告罢,入某都司幕,往台湾都司。湘人统领某为其同乡,奉命剿匪,需文案,都司以宝荐。以功保县丞。明年,统领调顺昌游击。宝冀得兄踪迹,与偕行。闻兄既物故,乃乞假负骨归葬。父年老,侍养在家,究心医理。父殁,以医济世,不受脉金,行之廿馀年不怠。兹二人者,一孝一友,可谓根乎天性矣。
[校勘]
[1] 《孝友传》—指《武平县志·卷廿四 孝友传》(民国版)。
[2] 笋:《武平县志·卷廿四 孝友传》(民国版)作“仅”,为“笋”之误。
[3] 者:《武平县志·卷廿四 孝友传》(民国版)作“种种”。
[4] 闻:《武平县志·卷廿四 孝友传》(民国版)作“传”。
[5] 又:《武平县志·卷廿四 孝友传》(民国版)作“至”。
[6] 屋:《武平县志·卷廿四 孝友传》(民国版)作“户”。
[7] 珍:《武平县志·卷廿四 孝友传·清·陈寳》(民国版)作“瑚”。
[8] 珍:同注[7]。
[9] 珍:同校勘[7]。
四十七、
武志《氏族》较杭志《氏族》为详。杭《氏族志》由华分纂其志,主编专由口询。武志《氏族》则刘干事抟九负其责,一再致书各乡、各姓,并登报征求,故于迁徙之源流,传世之远近,户口之多寡,以及今昔之盛衰,颇为详核。余为《氏族志》[1]序曰:“古者宗法行,世系奠于小史,而氏族之辨严;后世宗法废,谱牒作于私家,而氏族之别紊,盖自六朝门第相高,妄为攀附,谱牒愈繁,真伪益杂。孔谱必祖孔子。而卫、郑之孔无闻;颜谱必祖颜渊,而孔门弟子渊父子外,尚有六人皆缺;曾谱必祖参,而同时尚有同姓名者无传。故欧阳修采诸家私谱,修《唐书·宰相世系表》,详叙源流。按之史传多谬,尚为世讥,何况其他?旧志不志氏族,今为此志者,非尚门第、夸望族也。考其始迁之时期,而知时局之变幻;稽其子姓之息耗,而知今昔之盛衰。居是邦者凛乎先泽之易斩,而保世滋大之不易也。图所以积累而培养之,斯庆基永固矣。”“全县调查得九十四姓[2],未报者三十馀姓[3]。以笔划繁简为次[4],所报源流可据信者摘载之,否则从略;未[5]报明者,只载居某村,约有户口若干而已。昔有今无者[6],附于后焉。”
又为《书后》曰:“右编计九十四[7]姓,昔[8]有今亡者九姓。创编此志[9],曾迭[10]征求各姓源流,传世远近[11],户口多寡,并代询附近小姓,更登报[12],速其送局,乃有报有不报。兹据所报及所知者载之。邑于唐置汀州,分设南安、武平二镇,后改为场,居民必已繁庶,至宋乃升为县。今查最旧之族,厥为何氏。旧志载何大郎世居南岩;而何族所报,言后唐明宗时,大郎始迁,不免微异。然在升县以前。则一升县时,太祖有宋甫三十五年,而北宋旧族,无一存者。其次为冯、锺、熊三姓,来迁皆在南宋初。其传至今三十馀代者,仅何、熊及南洞、上坪丘氏而已。馀皆元、明、清初始迁。明初迁来武平所之军籍较为划一[13],均[14]在二十至二十二代间。其姓都三十五,邑中所无者凡十八(贾、舒、车、艾、洪、危、徐、夏、翁、傅、陶、连、许、程、彭、邬、董、欧)。清初迁武所,为邑所无之三姓(龙、卢、苏)。至于邑中包、宋、尉三姓,己在若存若亡之间。他如旧志贡生首列许俊,必非军籍之许,龙泉远在龙参将未至之先。钱孔傅[15]则今无其姓。呜呼!传系岂易言哉!不特祝、向世袭所正副千户至今无传[16],为可悲也。天演[17]公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新种已来[18],旧种之能保存者,必根深蒂固壅护有加而后可,凡物皆然。观于此,而吾民族可以思矣。”
[校勘]
[1] 《氏族志》:指《武平县志·卷七 氏族志》(民国版),以后简称《武平县志》。
[2] “全县”句:《武平县志》作“全县调查得九十五姓,已报明世系者六十馀姓”。
[3] “未报者”句:《武平县志》作“未报明者尚有三十馀姓”。
[4] “以笔划”句:《武平县志》作“玆以笔划繁简为比”。
[5] 未:《武平县志》作“至未”。
[6] “昔有”句:《武平县志》作“其昔有而今无者”。
[7] 四:《武平县志》作“至未五”。
[8] 昔:《武平县志》作“附昔”。
[9] 创编此志:《武平县志》作“今志创编《氏族志》”。
[10] 叠:《武平县志》作“屡”。
[11] “传世”二句:《武平县志》无此二句。
[12] 更登报:《武平县志》作“更登报再四”。
[13] “明初”句:《武平县志》作“武所明初来迁之军籍,传世较划一”。
[14] 均:《武平县志》作“多”。
[15] 傅:《武平县志》作“博”。
[16] 无传:《武平县志》作“无”,似缺“传”字。
[17] 天演:《武平县志》作“世界天演”。
[18] 来:《武平县志》作“生”。
四十八、
武邑有房长之制,以姓中行辈最上,年齿最长者为祠主祭。祠产厚者公备祭服、大轿,祭日则乘轿以往,礼至隆重。实则除主祭领胙而外,无能为直,刍狗而已。其人贤者什一二,不肖者什八九。平日衣食不给。至执贱役,甘居下流。甚者如范文正随母嫁朱,长则朱为娶妻,所生之子冒承朱姓,值辈次最上,遂为房长,而其父归宗,仍范姓也。此为近事,非托臆谈。以此为主祠祭,不亦渎祖宗而为族羞乎?盖宗法之不行己久,不特大宗、小宗之无别,而且嫡庶之不分,往往嫡长之孙长于庶子,辈次上者必非嫡长子孙。且子姓愈蕃,辈次愈下。惟零丁孤苦之裔,辈次必高,流为贱役,固无足怪。夫所贵乎房长者,以其为一姓所尊礼,人格高尚,以之主祀,能通神明与祖宗之气,类相接而来格;平日则公明正直,能断大疑、定大事,而为一姓所禀命而服从也。窃谓宜变通其制,一姓中择贤能而有德望者以为族长,一姓之事取决焉;各房则各择其贤能而有德望者以为房长,一房之事取决焉。有事则责成于房长,房长不能决,则责成于族长,大则合众房长而会议决焉。由此而家族自治,邪僻不生,争执自少,风淳俗美,比屋可封矣。
四十九
帽村方氏,据《氏族》稿,始祖方肇基,为明方正学之族。永乐初,避祸由应天府[1]来迁。所谓避祸者,殆即成祖诛斩十族之祸欤?清乾隆中,有进士方连涧,举人方逢圣、方国勋,其馀贡生庠士甚盛。方逢圣曾修谱一次,民国二十八年重修,固世族也。
[校勘]
[1] 应天府:《武平县志·卷七 氏族志·方氏》(民国版)作“江宁”。
五十、
中堡石氏,据石家龙《氏族》稿云:“唐天成四年,石螽尾[1]、石琚父子从御定鼎入闽,遂世居苎溪镇[2]海卫、龙岩等地方。”至宋季,始祖石宗盛由龙岩来迁。明有石斌,以贡任凤翔府推官;石美中,以贡任感恩知县。清代,石鸣举于乡。武科尤盛,举于乡者十数人,有第进士官副将者。按天成为后唐明宗年号,是时王氏据有七闽[3],无入闽之事。惟南唐保大四年,遣查文徽攻闽,克建、漳、汀、泉四州,以李仁达为福州节度使,福州唐故曰武威军。石氏武威、渤海二望,其族望武威。所谓入闽者,或在是时欤?
[校勘]
[1] 尾:《武平县志·卷七 氏族志·石氏》(民国版)作“扈”。
[2] 镇:《武平县志·卷七 氏族志·石氏》(民国版)作“□”,缺字。
[3] 七闽:《武平县志·卷七 氏族志·石氏》(民国版)作“闽中”。
五十一、
高梧熊氏为邑望族。据熊大镕铸良《氏族》稿:“宋绍兴十五年,熊宣任武平钤辖,来武平。子六郎,自豫章奠居高梧,为熊氏始祖。历年七百五十,当在宋光宗时,传今三十一代。其间孝义、节烈、缙绅、文学颇盛。熊道行旅次拾遗金,返失主,声动益阳;益阳令为勒熊道行拾金不昧碑于县门。其子荐祀忠义孝弟祠。子姓蕃昌,载在今志《选举》及各传者,多其后人。”历官自道、府、州、县以下,凡数十人,惟科第尚缺。
五十二、
礤径高氏。自吾杭曹田村迁往,村中祗有高、丘二姓。明建文元年,高鹏举于乡,官归安长洲知县,迁往礤径者。清光绪初高攀贡于廷。乾隆四十九年,上杭修学宫,其族人曾捐资相助,杭人准其回籍考试,给领花币,往时家给人足,闻□祸后,丁口财力皆耗减矣。
五十三、
岩前粱氏,始祖承斌。先世梁忠,自钱塘县八角井迁上杭。八世至承斌,迁岩前、迳口,传至今十八代。旧志《义烈志》明天启中死事之梁一腾即其族也。据杭川[1]粱氏谱:“六世旻,永乐末举人;七世弼,永乐中进士;八世宽,天顺中府贡;九世乔,弘治中进士。”是迁岩当在明中叶,而粱氏“氏族”稿云在明初,疑必有误。故氏族稿从略。
[校勘]
[1] 川:《武平县志·卷七 氏族志·梁氏》(民国版)作“州”。
五十四、
岩前莫氏,始祖君禄。先世有名十郎者,自广东茂名迁上杭安乡大园角后徙入杭,世为杭籍。明崇桢中筑岩前城,遂徙焉。迄今传世十一,户口盈百。近日人材蔚起,莫希德以陆军中将任军长,其著也。往日上杭修志,希德所具履历自称上杭岩前人,盖岩前虽属武辖,旧日考试莫氏仍隶杭籍。且当日相地筑城为杭令陈正中,区划街衢分地给民为杭典史王赐爵,招徕众庶为杭令卢跃龙,所费工料动用上杭河税及院司道府县协助外,不敷由二县分派,杭令陈正中派往督役之杨魁春、郭之麒等十二人皆杭民。是虽武境,直视同杭地矣。
五十五、
武所军籍吾杭迁往者二氏:一为翁氏,始祖翁惟清,上杭紫金山脚迳美村人,明洪武中奉调驻所,以功封世袭将军,今传二十代,丁口二十馀;一为傅氏,始祖傅惠麟,上杭人,从军驻所,有丁口二十馀。所谓世袭将军者,大抵从五品初授之阶说,已具于前。
五十六、
居邑城者,旧有丁、凃、廖、沈、江之称。今查丁、沈俱亡,凃氏亦仅数口。而江氏之居武所者,乃清顺治中由永定来迁之族,是江氏亦亡矣。五姓之中,惟廖氏居东城大楼下,合族建敦本堂,固吾邻村觉坊迁往者也。呜呼!旧族之欲保世滋大,不亦难乎!
五十七、
锺氏《氏族稿》云:“始迁祖毅、密、斋、裕、中兄弟五人。宋高宗季年,由汀州来迁。先世曰会正,由虔州入闽,居白虎村,即今长汀县。旧府衙内尚有马氏坟,详《汀州府志》。”按:《府志》未详,又旧《府志》曰:“白石村,唐刺史陈剑所迁。”据长汀锺达子觉言:“马氏为唐刺史锺全慕妻,曾随夫至任。”全慕,《府志》列“名宦”。孙翱复为汀州刺史,迎养来汀,卒于任所,厝于衙内。是所闻异辞也。毅裔千一郎,为大溪始祖,人口三千有奇;密子秀为乌石岽始祖,人口一万五千以上;裕裔念三郎为东边始祖,人口二千左右。斋、中两房居河坑、贤坑等处,二派人口亦在四千。民国十七年合建会正祠于县城,为锺氏总祠,今借为县政府办公所,因旧县署既夷为平地,修复需时。全县以锺氏为最大之族,今志有传者数十人。
五十八、
黎畲萧氏。据萧鹤年友松《氏族稿》:始祖萧绍辅,原名晋,字显闻,元季官安福州同知。至正二十三年,陈友谅兵陷泰和,其弟绳武官永新州判,与二子均死难,遂由世居之王山改今名,隐本邑之丰田。子万一郎移居黎畲杉树塘创祠开基。十一世惟达迁建东祠,与始迁祠隔溪而居,人号东西二门。清代萧龚以乡举宰广济,萧超以进士宰蓝田,俱有声。民国初,萧其章以革命著。余旧尝为《武平萧烈士传略》[1]曰:
萧烈士其章,字焕东,一字闇然,福建武平人。幼怀大志,溺苦于学,尤邃算术。已卒业汀州中学,入闽工业专校。会武昌起义,闽省响应,归办乡团[2],维持桑梓。南北统一,改习[3]法政。赣宁事败,与邑人刘占猷东渡日本,入明治大学。是时,袁氏诬逐元勋,解散国会,擅改约法,盗国之谋日著。孙中山先生于是有中华革命党[4]之组织,一见烈士,奇之。三年九月,委回国规画闽事,留闽垣一月,进行颇有端绪。以延平居闽江上游,可出建、邵与赣、浙会师,出汀州与两粤会师,俯瞰闽垣,尤有高屋建瓴之势,亲往调度,谋挟军队举义。事泄,缇骑大索,易服返省。省垣戒备严,党中经济又绌,奔走劳苦,倍蓰往昔。从弟其俊,肄业法校[5],劝之归,不听。一日,喧传海军校长萧其斌被捕,旋闻得释。访悉,由驻日侦探电告,译码[6]错误。友人曰:“得非电告萧其章误[7]为萧其斌乎?君盍慎之。”其俊再三劝,终不听,且曰:“予非不知明哲保身之道。予去,则同志瓦解,数月之功堕于一旦。吾辈志在[8]国事而轻生命,一遇盘错,朒缩退避,匪[9]唯无以对同胞,揆诸救国初衷,亦大相剌谬。”其俊归,未几,烈士被逮[10],时四年一月某日也。先是省中某巨绅为袒袁,派遣其私人某,东渡入党侦秘密,在省阴使邓某、姚某入党,与烈士往来。既就逮,会军、民长官鞫讯[11],时长军政者为[12]李厚基,长民政者为[12]许世英,问:“何故革命?反对何人?”烈士曰:“予系[13]政治革命,非对于个人革命。军政不良则革军政,民政不良则革民政。”问:“受何人指使?在省同党若干[14]?”则曰:“系出[15]良心之主张,无所谓指使。凡醉心民权者,皆吾同党。今日杀某,而前仆后继,赓续不绝,虽死何畏焉!”四月三日,与永春余烈士子雍同就义于屏[16]山。余名逢时,陆军毕业生,与烈士受党中委托,分任福建支部事务,先后归国。烈士任上游,余任下游,驻厦门[17],来省会谋。捕同时,监同狱,就义同日,葬同地。西湖山上有坟,翼然俯临全湖胜境者,两烈士墓也。元二之载,予与刘君[18]香亭同寓冶山东麓[19],得识烈士。今年香亭以其俊所作事略见示,乃捃摭而为之传。论曰:袁氏阴谋蓄之既[20]久,至赣事定后而益逞。忧国之士,怵于祸至之无日,群谋所以防制之。举国上下,酣嬉醉梦,瞢然罔觉。方斥为奸[21]乱,为病狂。事后追思,果何如者?今烈士死矣,共和再生,九泉[22]之下,亦可无恨!惟是阴霾弥漫,风雨飘摇,国民宜有[23]以廓清而奠定之。毋使死者抱无涯之戚也!
此传作于五年在省垣开追悼会时。十二年,今国府主席林森任省长,题其墓碣曰:“余萧二烈士之墓”。
[校勘]
[1] 《武平萧烈士传略》:参见《念庐文存·卷五 传·三十四、武平萧烈士传略》。
[2] “归办”二句:原稿作“归办乡团”。《念庐文存》作“归办乡团,维持桑梓”,据此改。
[3] 习:原稿误作“司”, 据《念庐文存》改。
[4] 革命党:原稿误作“革命”, 据《念庐文存》改。
[5] “肄业”三句:原稿作“肄业法政,劝之归”。 据《念庐文存》改。
[6] 码:原稿误作“文”。 据《念庐文存》改。
[7] 误:原稿误作“而误”。 据《念庐文存》改。
[8] 志在:原稿误作“重”。 据《念庐文存》改。
[9] 匪:原稿误作“非”。 据《念庐文存》改。
[10] 逮:原稿误作“捕”。 据《念庐文存》改。
[11] “会军”句:原稿误作“军、民长官会鞫讯”。《念庐文存》作“会军、民长官鞫讯”,据此改。
[12] 者为:原稿误作“者”脱“为”字,据《念庐文存》补。
[13] 系:原稿误作“为”。《念庐文存》作“系”,据此改。
[14] 若干:原稿误作“若”。《念庐文存》作“若干”,据此改。
[15] 系出:原稿误作“本”。《念庐文存》作“系出”,据此改。
[16] 屏:《念庐文存》作“平”。
[17] 驻厦门:原稿阙如。据《念庐文存》补。
[18] 君:原稿误作“作华”,据《念庐文存》改。
[19] 冶山东麓:《念庐文存》原稿作“冶山”。
[20] 既:《念庐文存》作“已”。
[21] 奸:《念庐文存》作“好”,当为“奸”之误。
[22] 泉:《念庐文存》作“原”。
[23] 国民宜有:原稿作“宜有”。脱“国民”两字,据《念庐文存》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