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一、念庐居士岁纪(附补遗)(上) 闲夫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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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一、念庐居士岁纪(附补遗)

先祖父自纪至十四岁止,弃养后由先大伯检出,自十五岁至卅四岁由知交包千谷先生代续。以上即《念庐居士岁纪》(手抄本)原稿。卅四岁以后系先祖父著作及有关资料,先祖父的行踪事迹,按年序作一简要叙述,略补阙遗。对卅四岁以前,必要时也作简要补充。补遗部分均附注出处(为简约起见,凡属本书诗文只标明分集名称和卷次),以便于查核。裔孙其宪谨识,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居士姓丘氏,原名馥,谱名柰芳,字果园。以荷花生日生,别号荷生,或署荷仙,报社友人标为荷公。光复后更名为复,遂以荷公为号。生上杭之蓝家渡,所居乡曰曹田。有小溪自东来,又位蓝溪之东,居士为易名曰东溪。

曾祖讳治,谱名香远,号馨堂,清貤赠奉政大夫。曾祖母王,继曾祖母温,均貤封太宜人。温太宜人,生丈夫子三。吾祖居长,讳镇铭,谱名新才,号特峰,捐职都司,诰授昭武都尉。祖母吴,诰封恭人,生丈夫子三。吾父居仲,讳宝融,谱名银和,号朗山,邑庠生,例封文林郎。吾母赖太君,例封孺人。

居士先世业农兼商。季祖幡然先生始读书。学中推祭酒,从游者籍千人,多所成就,嗣是一家习儒业勿替。居士逮事祖父、祖母,颇闻先世嘉言懿行,有所纪述,具载文集中,兹从略焉。

中华民国纪元前三十八年(清同治十三年,甲戌,一八七四年[1],六月二十有四日夏历[2]清晨,居士生。

居士闻诸堂上曰:生时满身都红,故乳名“红米粄[3]”,家庭传唤简呼“粄[4]”。俗语“古”与“老”皆为呼名之助词,犹他省之呼“阿”耳。惟“阿”皆置首,而“古”则置尾。“老”则或首或尾无定。长辈呼唤加“子”字,如某“古子、某“老子之类。独吾母以呼吾兄“捡哥”之故,呼居士为“捡粄[5]”,与他人呼唤独异。

居士幼时问吾母以何日生,吾母告以六月二十三日。稍长,闻都尉公曰:“汝出世乃六月二十四日也,是日为雷祖诞辰,俗谓是日出世为犯雷神,故多讳之。又是日妇人多食诸天斋,故汝满月、周晬,皆提前一日。汝母告汝以廿三日者,职是故也。其世俗忌讳不足信也。”问何时?都尉公曰:“是时家乡无时辰钟,值家中篓(平声,音楼)早饭之时,大约在卯辰间耳。

居士先有兄,不育。是时吾父年三十有三,吾母年三十。因吾三姊出世,归黎袍山赖家为童养媳,而乳养吾兄,杏芳长予三岁。居士生,重堂皆大欢,故极为诸大人所钟爱。

[注释]

[1] 一八七四年原稿无此公元纪年系补遗者所加年份标题均同此。

[2] (清同治十三年甲戌六月二十有四日即公元一八七四年日。

[3] 原稿作{食半},字书无此字自创依上下文意“{食半}”径改

[4] :同校勘[3]

[5] :同校勘[3]

前三十七年(光绪元年,乙亥,一八七五年),居士二岁。

前三十六年(光绪二年,丙子,一八七六年),三岁。

前三十五年(光绪三年,丁丑,一八七七年),四岁。

前三十四年(光绪四年,戊寅,一八七八年),五岁。

居士弱不好弄,四、五岁时,吾父常携宿店中。时吾父烟瘾未除。坐诸牀隅,间举故事、小诗之有趣味者以为启迪。如:孟子书有馈生鱼于郑子产,齐人有一妻一妾,有业屦于用牖上之类。小诗如:“牀前明月光”, “松下问童子”之类。故事如:“虎负子渡河”、“碧纱笼诗”、“饭后钟”之类,此等事最易记忆,迄今回思,尚依依在耳目也。

前三十三年(光绪五年,己卯,一八七九年),六岁。

初破蒙,从本乡高蕙卿先生读。夏间,季父楚山先生、堂叔父璞山先生同年进泮。

高蕙卿先生,名兰培,本乡宿儒,为吾季祖弟子。应督学试,尝举草案不售。是年在本乡族人祥集家设馆,学童十人。予与杏兄、蘅兄同就学。蘅兄名薰,谱名蘅芳,字康南,后纳监,先伯父丽生公之子,与杏兄同年生。居士始往起学,叔婶林太君笑曰:“粄古子如是娇弱,能胜读书乎?恐不半昼将哭要回家矣!”盖居士最得重堂欢爱,五、六岁尚不离怀抱也。及中午放学归,甫抵家即催吾母具饭食,将返书馆,恐迟则落人后。林太君喜摩居士顶曰:“奇哉!一入学堂,即不装娇矣,真可儿也!”自是每日兄弟三人同去同回。祖母吴太君则备豆腐以待。制腐之法,他处多用大帕,以一作为一块。市制则用小帕,一作分为三十块,皆方形。制腐之木格,每块格面又划为四小块。吾家世业豆腐,所可知者已六世矣。吴太君备腐一块,切为四角,予兄弟归,则每人一角,且敦嘱曰:“吃饭较多且先吃完者,腐一块赏他佐夜饭。”居士自幼吃饭最省菜,往往饭完一角豆腐尚留其半。故吴太君最钟爱之。

居士一日在书馆中,有父执来馆,询那一位为朗山先生之子。高先生指居士对。其人拊循良久曰:“此子甚聪明,惟天庭稍狭耳。”归以告吾母,母问其人之老少。居士以“无老”对,吾母及一家皆大笑。未久,其人弃世。吾母笑曰:“吾儿,廖先生被汝咒死矣。”盖吾父询之高先生,知是日来馆者为廖尧封先生也。

是岁,季父楚山公,讳宝珩,谱名珮和,补府学生;堂叔父璞山先生,讳宝瑛,谱名云和,补县学生。璞山先生为季祖仲子。先是都尉公目失明、耳重听,至是目忽光明;贺客登门,能周旋一切支应,亦能执笔登记,迨燕贺礼毕。未几日不复明,佥谓公善行之报焉。

前三十二年(光绪六年,庚辰,一八八〇年),七岁。

从黄桂英先生读。

黄先生讳荣,同里赖家畲乡人,为予季父庠序同年。熟于诸经,十三经背诵如流。清制应童子试,有默经之例。堂上诸大人望居士甚远且大,特聘黄先生教授。同学六人:高子友连,名廷式,后饩于庠,考职分发广东以巡检用;族中禄荣、禄科兄弟,禄荣天分颇高,早卒,禄科后习商;及予兄弟三人。初在今族校(立本学校)之左邻屋设馆,乡人呼为武厂(重修立本学校时扩为教室)。往年乡人尝习弓石于此,为予再从伯祖遗业。下季徙店中三楼上。

前三十一年(光绪七年,辛巳,一八八一年),八岁。

仍从黄桂英先生读。

是年,诸大人专聘黄先生教授居士兄弟三人,仍在店中三楼上。居士读书不甚口诵。师点书毕,返坐案头,默念数遍,即能背诵无遗。然易记易忘,他日温书,反苦此未下口诵工夫故也。犹记一日黄先生返家,季父教居士兄弟读。季父曰:“谁读书多则有赏。”居士适点《孟子》“北宫錡问曰”章。季父点半叶与居士读,居士受书默坐书案上,顷刻背诵如流。季父再点半叶,居士受之复如是。季父乃训之曰:“可见汝往日乃偷懒也。今日所点书最不易记,汝顷刻间不差一字。往日先生点书与汝读,一日不满一叶,今则一下昼已完一叶。嗣后予将告诉先生,必加点书与汝读,不令轻放汝也。”居士悚然。其至今思之,如此读书不下口诵工夫,无益处。辄过辄忘,积愈多愈难温耳。

前三十年(光绪八年,壬午,一八八二年),九岁。

从黄榖英先生读。

黄先生讳廷禄,桂英先生之从弟,受业季祖。初进邑庠,家贫无力再就学,堂上诸大人乃聘教居士及蘅兄二人读,俾可兼学也。杏兄已在店学商业。是年为大比之期,季祖设帐贵隆书馆,从游者众,馆不足以容,乃借高姓附近空屋,以居季父及罗显哉年丈,五、六人均寓此楼。黄先生率居士兄弟两人附此教授。

黄先生性严酷。一夜居士兄弟私与馆僮出街看傀儡戏,甫登场,闻人言季父来寻,即奔回。黄先生责蘅兄三百板,以居士年轻减半。其扑责之法,又非但使人知畏,实如官厅用刑。书馆与家密迩,哀号之声达于家。吾祖母闻之,乃到馆携居士兄弟返家。解衣视之,则体鳞痕,肉作青黑色,吴太恭人为之下涙。吾母及诸母无不哭失声,怪先生之惨无人道。平心论之,教不严固师之惰,然扑作教刑,亦但当使之知畏而已。乃以治盗贼之法而教儿童,不亦傎乎?嗣是祖母以下皆代为饰。又值大比之年,季祖及诸父均赴秋试。终日逃学,对家庭则曰在馆,对先生则曰在家。仅伯父一人管束,又在店事烦,虽严厉又要欺骗,而终年不读书矣。

是科季父秋试,荐而不售。蓝溪一水因建筑安平文馆,与吴家结讼械斗。建筑已成,吴姓火之,时为十二月某夜。居士依吾母宿,睡梦朦胧中,听四乡呼声大震。启房门则西南火光烛天,知文馆被燬矣。数载辛勤、万金工料付之一炬。居士虽稚龄,天寒惊起,对此景状,一身毛竖为之战栗,激动公愤,致成械斗。吾父在县被押旋释。一切经过事实,居士年幼,不能详也。是年吾妹生。

前二十九年(光绪九年,癸未,一八八三年),十岁。

就读于磜头乡温表叔父杏梯先生家。吾父及季祖、季父、从叔父璞山公均因文馆事自投于县,县解府。府释季父、从叔父还,而解吾父及季祖于省。

表叔父讳云,为予适温门祖姑之子,家贫,专从季祖及吾父读,与季父同年庠序。吾家遭文馆之变,一家隶名学官者均赴县,伯父亦无暇督责儿辈。时都尉公年七十有一,耳目久失视听;乡中风鹤频惊,送往表叔家数月,居士从表叔受读。吴太恭人鉴于黄先生之严酷,送居士至表叔家而属之曰:“孙儿年幼,体质娇弱,当养其性灵,不宜过于束缚。去岁黄先生之严酷非教法也。”表叔唯唯,尽反黄先生之道而出以宽柔,一年温旧读之书未完,是又矫枉过正矣。

文馆之役,其始经邑侯袁公文光断结,以文馆培养人才,何分彼此,准许建筑。而翻其案者,郡守刘公国光也。至是,械斗已成,邑侯周公德至袒吴姓,下乡踏勘后以私筑土城、聚匪扰乱详省,省宪牒兵将诛蓝溪。赖前汀邵镇台关某力保,谓汀杭民风万不至是。若大兵下乡,恐官逼民变,民不得不变。于是,仅发三良子出省,一驻县城,一驻永定,一来乡。至则,农安畊种,市安贸易,乃知县报之虚。蓝溪四乡,凡隶名学官者,均自投县。县监不能容留,十人解府,尽不收。府仅解吾季祖、吾父及温先生廷应、廖先生显桢四人于省,尽释还。当府之过堂也,郡守为长:白廷楷公。两叔父与吾父争认罪。廷公有“难兄难弟”之称,且曰:“此为公罪,非私罪,两生年少可回家发愤图上进。”详先府公行状及两叔父家传中。

前二十八年(光绪十年,甲申,一八八四年),十一岁。

吾父及季祖均在省狱。居士从朱超山先生,受书于本街。

朱先生讳拔,嘉应州人,在本市下街锦兴隆店楼上教读,居士从之受书,乡俗所谓坐散馆也。

前二十七年(光绪十一年,乙酉,一八八五年),十二岁。

先府君与季祖仍在省狱,居士从季父于育才家塾,开讲学作文。

堂上诸大人望居士本甚大且远,奈遭文馆之变,几废学。季父以居士徒受句读之无益也,必讲求训诂,启发其心思,方为有益。乃躬自设教于育才家塾,塾为先奉政公遗业,详居士作《家塾记》[1]中。季父平生教授祗此一年。季父最疼爱居士,故居士当甘罗作相之年,而于季父前犹依依作孩儿态也。吾父、季父引诱儿童皆能体贴儿童心理,和蔼可亲,榘矱有则。吾伯父稍严厉,故乡中儿童当戏耍时,闻伯父名莫不肃然敛。居士弱不好嬉戏,服父辈教,唯谨偶见父辈面色不豫,辄惴惴畏惧,固不待诸父辈之责骂也。诸父辈从未疾声厉色加于居士。即如九岁时私往看剧之事,旁人告以季父来寻即奔回馆中。黄先生苟知教授儿童之法,引起儿敬畏之心,固不至返走逃学之路矣。馆中第一次作文题为“贫而无谄”,居士不知作法,倩族兄禄荣作一破题,呈季父阅后,问:“何人代做?”居士直对。季父叱曰:“咳!文当自己做,何可倩代!”居士对曰:“吾父未曾讲文,教我如何晓做?”季父微笑。盖季父甫讲书两日,而文尚未讲也。季父乃取时艺,引时艺,阶一二授之。第二次自作送阅,季父笑曰:“不错,不错,就要如是做。”居士学文半载,已成半篇能作二百字以上。父执皆许为清晰。惟季父向未教读,不耐烦琐,兼文馆之役,吾父与季祖繋省狱,璞山叔父专驻省护持。季父奔走县城,驰驱往返;入秋后,在家之日恒少,馆务交与蕴山叔父权持。叔父讳宝华,谱名楷和,童年辍学。己卯岁,两叔父游庠,始复就学。所作制艺,揣摩名气,应试屡列前矛,举草案而颠踬不达。性颇阴柔,无常心教导儿辈。故名虽在塾,几废学矣。

[注释]

[1] 《家塾记》见《念庐文存·卷一·五十二》。

前二十六年(光绪十二年,丙戌,一八八六年),十三岁。

府君与季祖仍在省狱,居士在家塾,名虽读书,无人讲授。是冬祖母吴恭人薨。

吾家旧营条丝烟叶,春夏间,季父往章门半载,居士在塾无人讲授,蕴山叔父虽在塾,绝对放任,故居士废学一年。

九月,祖母吴恭人弃养。祖母钟爱吾父,自吾父入狱后,日夜祈祷,望吾父归来,因而得病。前岁冬,几致不起。季父赴试在汀时,学官以青矜已革,未复就试;又以事未解决不得试。故季父以家计艰难,值督学试,则入场为人捉刀,藉所入以佐家及父兄在省之资。是科为永定某入场中选。甫揭晓而家中走人速回,星夜返家,而祖母病已暂愈。今年季父自赣回,祖母病又作,竟致不起,弥留时犹致念吾父不置。故停柩在家,以待吾父之回。后堂北面有空房一间,舁柩其中,外以木板制为匮,以掩护之。安灵屋、灵位于其上,儿孙辈寝其旁,此固一时权宜之计也。

夏间,居士曾应县试,不过聊以观光,略识场规耳,未识作文也。既冠题为:“敬其养民也”;未冠为:“惠其使民也”;次题:“而民欢乐之”;试帖题为:“应是雨催诗” ,邑侯为朱公隆。此为初出应试,故能记忆。其后则并题,亦忘之矣。当时作未冠题,其既冠未冠作对,何分别之有?

此为居士第一次出门,临行吾母虑无零钱使用,特举制钱一百文畀居士。入城住三夜而回,将钱奉还吾母。盖报卷食用之费,伯父已交付蕴山叔父。居士幼不喜买零食,故吾母所予之钱,返家犹全璧也。此等琐事,本不足记,惟其时吾家老幼、内外全恃吾伯父一人支持,季父捉刀所入有限,家计维艰。吾母耕作、樵苏、炊汲、洗浣,又为吾兄妹针线,故日出而作,而夜入犹不得息。自吾父就狱后,一文之艰何止逾他人十倍。此中苦况,吾母受之,儿颇知之。往往母子一镫相对,涕泣不敢出声。母尝以立志勉儿,至为痛切,故一钱不敢轻用。吾母之诲谨记在心,不忍备述。迄今思之当年情事,依依如在目前,固不觉涙涔涔下也。

前二十五年(光绪十三年,丁亥,一八八七年),十四岁。

吾父与季祖仍在省狱,居士从赖乐山先生于家塾。

赖先生讳树棠,永定廪生,所居歧坑乡距吾乡不满十里。为吾季祖高足弟子,屡困场屋,是时犹未游泮也。

居士自前年下半年后已荒于学,去岁益甚,直废学矣。季父以远大期居士,己未遑躬亲教授,特延聘赖先生于家塾教居士及蘅兄,而歧滩黄表弟永起附学焉。永起,吾三姑母冢子也,小居士二岁。赖先生已开馆,每月值五、十日命题,居士作一小讲以进,赖先生掷诸地,厉声大诫曰:“前岁予在汝季父处阅过汝所作半篇文字,已甚清利,何隔一年反作一起讲,岂撑倒头船乎?速自努力,予不许汝潦草塞责也。”赖先生性极严厉,往往面责人非,声震屋瓦;而教督居士尤严,盖承居士季父之托,而居士有父在狱,故格外关切也。惟居士自荒弃年,心绪纷杂,收拾维艰。昔人有楹贴云:“学如上水行舟,不进则退;心似平原走马,易放难收。”诚哉是言。居士每念此联,心为之悚。在塾一月,放心始渐渐收回。值赖先生以县试赴永城,去时未预定课程,迨月余返塾,问所修功课,茫然无以应,再次责以一日温书一、二叶计,亦不能背诵。则,师去后放弃如故,并未一温书籍也,乃大加责备。蘅兄及永起弟皆逃,惟居士受责不敢离。伯父走人寻,蘅兄翌日始回,永起则愿从事耕牧,不复就塾读书矣。

先君自纪至十四岁止,大约因一时搁笔,忘续纪也。弃养后检出,以后由知交包千谷师代续,不分纲目,情真事,苦费思索。想见当年促膝谈心、联床夜话时,也间有事或前或后,稍为易置,并为添补。壬辰男师轼谨识。

补充

居士年十四出应县试。[1]

[注释]

[1] 《愿丰楼杂记·卷五·二十六》

前二十四年(光绪十四年,戊子,一八八八年),十五岁。

吾父及季祖仍在省狱,再从赖乐山师于凤彩山者又二载。母每送米菜衣服至,谈及父狱辄涕泣勖学,师辄慰曰:“此子定伸父志,母勿悲。”季父亦时训曰:“诸父期汝远大,若仅青一衿,坐待可得,何必专延师乎?汝其勉之。”

前二十三年(光绪十五年,己丑,一八八九年),十六岁。

吾父及季祖出狱抵汀,闻祖母吴恭人丧,父大痛。幸至家见都尉公康健,家庭雍睦,乃稍慰。暇即检阅居士课,辄谆谆诲以用功之法。

前二十二年(光绪十六年,庚寅,一八九〇年),十七岁。

季祖、季父蒙督学乌拉布取进郡县学。归,即从季祖学于育才馆,馆课每逢三、八出题。居士缴卷恒居诸友先。一日,季祖出圩归,未见居士作,父骤问故,居士即检阅。季父曰:“少年文贵气充词沛,当平日积理深、取材富,否则,搜尽枯肠无益也。”自后,文必下午缴,诗傍晚缴,间或作赋,亦尽一日之长而止。父亦时至督促。

前二十一年(光绪十七年,辛卯,一八九一年),十八岁。

随应汀试罢,归舟泊金山,随父登览诸胜。时,同行者有范友琴、林巽峰[1]诸人,所至唱和。居士是时始学为诗。中秋,季父省试归,尽举一切书籍文具赐居士,且曰:“予获举与否,在此一行。今而后,责在汝辈矣。”不意十月初旬往磜头访范健庵先生,归途病卧甘棠舍,家闻往抬返调治。先君方在县,驰归诊视脉象,忽愈忽剧,日无常态,数日竟卒。时,都尉公在堂,日必洗澡。是日,伯父告以无暇,容俟异日来。丧毕,拟绐已往省。父曰:“吾兄弟每出必告,绐必不信,不如托某婉劝。”都尉公曰:“吾早已知矣,吾儿侍奉从无逆命。前察其词气,知必遭故,心乱也。”尝诏居士曰:“吾家读书无人与于科甲者。俗说登科甲者,必有风水,有积德。吾家先代坟墓,昌桂公及香远公皆极佳。至于积德,以予所知,自成九公以下暨祖父皆好善不倦,即予一生虽家贫无力,然遇善举莫不随力勉为。所作事,无不可对人言。平生未尝做亏心事,今无人与于科甲者,汝辈读书不勤也。今春璞叔卒,今楚叔又卒,汝必发奋,以成予志。”居士闻而悚然曰:“唯唯”。后居士中式,都尉公不及见,恒引为憾。

补充

居士年十八应汀试归,侍先子暨先季父、赖师乐山、范君友琴、林君巽风游金山,憇桃源洞。[2]有诗《辛卯春暮自鄞江归侍家君,暨季父、赖师乐山、范君友琴、林君巽风登金山绝顶,次范君韵》[3]

[注释]

[1]林巽峰《念庐诗集·卷一·一》中作林巽风      

[2]参见《愿丰楼杂记·卷六·二十八》     

[3]该诗见《念庐诗集·卷一·一》

前二十年(光绪十八年,壬辰,一八九二年),十九岁。

都尉公卒,葬村之西境厚里塅上,坟为前二年所预筑。应县试,邑尊贺芷村(沅),取列二十名。次场经题“虹始见,萍始生。”居士用虹萍故作二大比应之,取列第一名正案。列第二名案首蓝天成,系琴冈肄业生。再应府试,郡尊胡鼎承(延,取列正案第六名;随应院试,督学沈叔眉(源深),取进郡庠。本届蓝溪取进者五人,即居士与廖晓初、赖荫蓂、黄紫标、李芳园。廖以第一名进天分高乡课,会文互相角逐,居士恒视为畏友,自号眠绿山人,其卒也,居士尝志其墓。

补充

壬辰春先王父捐养,是秋居士补府庠,聘妇李氏,明春完娶。[1]

[注释]

[1] 参见《念庐文存·卷六·五

前十九年(光绪十九年,癸巳,一八九三年),二十岁。

娶官田李能保公女坤娘为室。客岁,进泮后即有来议婚者。父请黄三姑往观,行过女家,见女端庄、娴礼节,询之未字,曰:“此即淑女,可娶也。”归告伯父,诹吉聘定,至是迎归。力勤妇职,得举室欢,因缘果有天定乎?冬,伯父以食指析爨。居室除抽长外,居士夫妇当无寝室。禀商伯父,即允以抽长一间归居士,另以苲寮一间充抽长额。此外,祖业仍留圩店,□间议定:同和馆老店留作男人居住及应酬之所,皆出租。每岁租入以一半充祭墓费用,以一半津贴读书考试,儒资居士家庭生活。父以医济世,母则日督二妇耕樵饲畜,稍资补助;兄则学作豆腐,居士则仍从季祖读。分爨后,但一团和气,互相照顾。九月廿七日,族叔德祥妻烈妇廖氏,因前三日夫病身故自经。居士亲奠其灵。伯父及先父亦临其丧,嘉其志也。欲借如椽之笔,共壮芳烈,并为作征诗启,刊布同人。计前后名士佳篇百数十辈,汇集成册,名《芳烈集》,六十寿时拟刊行未果。

前十八年(光绪二十年,甲午,一八九四年),廿一岁。

往应科举,督学王季樵(锡藩),取古学第九名正场,第十七名补增。秋,赴省试。至,即购四史全部。乐山师曰:“汝携款若干?”居士以足用。师曰:“出外钱难预定。购书最好,但是场后购之未晚也。”未几果病,连服补品四剂,始得完毕三场而返。

补充

甲午居士赴秋试,取道闽江,过白砂太保庙前。[1]

[注释]

[1] 参见《愿丰楼杂记·卷五·二十六》

前十七年(光绪二十一年,乙未,一八九五年),廿二岁。

日取四史递观,最后取范书句稽、摘录、校雠、增补。自后逐年参考,遂成《后汉书注校补》若干卷,稿凡四易。

前十六年(光绪二十二年,丙申,一八九六年),廿三岁。

长男辉奎生。父曰:“汝今俨为人父矣,虽八口之家,予不汝累,自后教养有责,汝当勤学,以立此基。”冬,应科举,王督学,录取古学正场第六名。

前十五年(光绪二十三年,丁酉,一八九七年),廿四岁。

秋,赴省试。至是本有廪缺可补,以费绌尚未注册,故仍以增生进场。试毕,蒙同考官吕阅荐,副主考黄批取,大主考葛批,中第六十三名举人。归后,提房报至,贺客群集。季祖乃命涓吉酬神谒祖,延请贺客。十一月进城祭公局,将闱卷送贺邑尊,贺转请刘学师(元骏)削正。季祖谓宜留本来面目。遂将原卷付印,惟城区则用改作印送。

补充

光绪丁酉冬,杭城族人琼楼明经、晴溪茂才谒逢甲先生于韩山书院,归时逢甲先生赠诗有“琴冈留胜地,早晚待诛茅”之句,一时宗人多和之。季祖幡然先生暨先子均有和章,居士作诗《和仙根水部诗》[1]未寄。[2]

[注释]

[1] 该诗见《念庐诗集·卷二·十一》。      

[2] 参见 《念庐诗话·卷三·

前十四年(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一八九八年),廿五岁。

进京会试,与陈紫恒君偕往。返至申江,陈君往长沙别去。

补充

戊戌春闱,居士与童海琴(其浚)先生,光绪乙酉解元,同寓京舘之东头南院。[1]南下抵沪时,购图书集成局版《廿四史》一部,计四百册,搬至逆旅,房为之满[2]

[注释]

[1] 参见《愿丰楼杂记·卷五·二十三》   

[2] 参见《念庐杂记·卷十·二十九》    

前十三年(光绪二十五年,己亥,一八九九年),廿六岁。

父命出游交名士、览形胜,以开眼界。援俗随带朱卷联扇,藉资旅费。初入龙,一日至某处,众人命住祖祠,除守者外,无可与语,遂作感怀一首。见者传诵,始蒙优礼。中秋后,家仙根水部自潮阳讲席,以诗寄怀,次韵奉答。重九后一日,于汀龙会馆席间喜晤,互有唱和。水部名逢甲,台湾籍主事,光复后,专以仓海君为号。甲午创议独立,以无援内渡。初居潮,后还原籍广东镇平。是后,以提倡新文化教育为己任,欲以补救清末政治之弊。粤中大吏重之,魄力沈雄。

补充

已亥二月,居士识王晓沧广文(恩翔)于杭城。[1]居士知其为逢甲先生诗友,将上年之作《和仙根水部诗》托之转达。逢甲先生以诗《寄家果园孝廉》[2]寄怀,并有序云:“戊戌春,闻果园孝廉北上,走人询之韩江舟次,不得,今年以诗见寄,亦前岁所作也,相慕之忱,彼此同之。”[3]其时居士有诗《余和家仙根工部诗三年矣,屡欲寄而不果。晤晓沧、广文,知其为诗友也,因书两绝,并旧稿附呈》[4]

秋九月,居士来潮,逢甲先生迭韵书其纨扇云:“空江渔火夜初然,有客新停鳄渚船。水阁芙蓉秋坠露,金城杨柳夕愁烟。旅鸿消息来今日,戎马纵横话昔年。莫向乘风亭畔望,九州南尽海浮天。”[5]居士有诗《重九后一日舟抵潮州,于汀龙会馆席间喜晤仙根水部,再叠前韵奉呈》[6]。其时,值季祖幡然先生明年七十有一,将称觞上寿,居士请逢甲先生为文以张之。归里后得逢甲先生书及寿季祖父文。[7]

[注释]

[1] 参见《念庐诗话·卷四·二十五》       

[2] 该诗见《丘逢甲集·上编·岭云海日楼诗钞·卷六·寄家果园孝廉》,408岳麓书社,2001年12月第1版,以下出版社与出版时间略    

[3] 参见《念庐诗话·卷三·三》 

[4] 该诗见《念庐诗集·卷三·二十九》。

[5] 该诗见《丘逢甲集·上编·岭云海日楼诗钞·卷六·果园见访潮州此前见怀韵》,416页。

[6] 该诗见《念庐诗集·卷三·四十八》 

[7] 参见《愿丰楼杂记·卷三·三十九》 

前十二年(光绪二十六年,庚子,一九〇〇年),廿七岁。

正月,季祖七十寿,仓海君有赠序,称为“儒而侠”。甲申,法军扰闽,二老曾在狱上书,有“以下下人献上上策”之语。左帅批阅:和议已成,虽有良谋,惜乎太迟,无所用故也。居士曾上诗九章,窃附诸人九如之祝。旋由松源入镇平,闻仓海君南游星加坡,寄二律为约后游。秋间至赣垣,登滕王阁,过百花洲,谒徐孺子墓,皆有题咏。是年长女生。

补充

庚子,居士由松源入镇平,[1]识温渐南明经(应鸿)、饶塘两君。皆今梅县人,诗才俱捷。[2]渐南明经家横冈,居士应邀住其家。[3]与温君渐南互有唱和。[4]

闰八月,居士由瑞金买舟下南昌。[5]游南昌百花洲,谒沈文肃祠[6],听事中悬有石刻林夫人致遵义饶廷玉书。时饶驻军玉山,此书所以告急也。居士曾作长歌《祠悬石刻林夫人在广信致遵义镇饶公书,读而有感》[7]记之。[8]居士下吴城,登望湖亭,撰《望亭湖联》[9]一文。

[注释]

[1] 参见《念庐诗集·卷四·八》。        

[2] 参见 《念庐诗话·卷四·二十五》        

[3] 参见《念庐诗集·卷四·七》之夹注。        

[4] 参见《念庐诗集·卷四·四、五》

[5] 参见《愿丰楼杂记·卷一·二十七》

[6] 参见《念庐诗集·卷五·十三》

[7] 该诗参见《念庐诗集·卷五·十四》

[8] 参见《愿丰楼杂记·卷四·七》

[9] 该文见《愿丰楼杂记·卷五·二十》

前十一年(光绪二十七年,辛丑,一九〇一年),廿八岁。

正月初三日,吾父六十寿辰,不允庆祝。父谓族人曰:“俟嗷嗷者成立再祝未晚也。”旋私语居士兄弟曰:“季祖、伯父在堂,予何敢言寿。”七月,诏停武试,时学使已按临汀郡。吾父诏予曰:“文试亦不久将废矣,速阅新书,博通时务,以待实用。”八月初七夜,疾作,自定方剂而愈。初十日,出与诸友谈论,夜间为诸弟讲学,至三更始寝。十一清晨竟端坐而终。呜呼!痛哉!丧毕,泣撰行状,呈仓海君,乞为志石之文,载《赞育草堂遗稿》。坟在乡之东境背蛇头嘴。初,族人语居士倡建学舍。吾父曰:“事虽佳,惜已囊空,恐劝人难,汝可试。”集会商之时父老踊跃捐资踰额。父再曰:“众果热心予意,再劝每客各捐泥砖若干,以符众建之议。款可留置器具。”筑成,居士为题,额曰“东溪别业”,惜吾父未及见也。居士为置理乱、除烦恼、解忧愁、蠲俗累,又凭空结构“遯园”于东溪之上,而为之记,载文集中[1]

[注释]

[1] 该组文见《念庐文存·卷一·五十四至五十八》。

前十年(光绪二十八年,壬寅,一九〇二年),廿九岁。

家居一年,季祖议撤讲席,嘱居士继之,居士未允。又曰:“吾年逾七十,乌精力研究时务,汝不善治生,汝兄又不顾家,一家八口事畜奚资?汝可设馆。”明年癸卯,乃设馆于新建筑之东溪别业。

前九年(光绪二十九年,癸卯,一九〇三年),三十岁。

初设馆于东溪别业,时正诏废八股,试议论策。未几,负笈者踵至。居士不已检阅经史,每值乡课必先作一二蓺,精研义理,参酌时势,总以放大眼光,雄逞笔力,一脱八比窠臼。学徒有名列黉宫越百里而来者,虽自惭学陋,然藉脩脯养志,亦恬然受之。

前八年(光绪三十年,甲辰,一九〇四年),卅一岁。

往河南会试,荐而不售。时获交:邵武傅朝旭、本邑童海琴二公,皆资学兼优,傅任事尤饶魄力。居士采其事入《愿丰楼杂记》。

补充

往岁甲辰,自汴入燕,得交(连城)杨君树璜。[1]

[注释]

[1] 参见《念庐文存·卷四·十一》。

前七年(光绪三十一年,乙巳,一九〇五年),卅二岁。

武平县知县陈冠三聘阅试卷后,诏停科举,催办学堂。时粤督岑春煊聘仓海君任两广学务处议绅,惠、潮、嘉视学员,致书商酌。复书:当先办师范,为小学师资。时坪畲族老裕堂翁独允捐赀,遂开设上杭县师范传习所于城丘总祠,招学员二班,并承仓海君聘请二人来任教授。是年次女生。

补充

乙巳四五间,在武平署中校阅试卷。[1]知县陈肃纲,字冠三,浙人勾山先生兆仑七代孙,以峰市县丞代理。[2]

[注释]

[1] 《愿丰楼杂记·卷一·三十六》。      

[2] 《南武赘谭·七十九》。

前六年(光绪三十二年,丙午,一九〇六年),卅三岁。

师范毕业后各乡小学起。秋七月,居士亦归,倡设东溪立本学堂。翌年正月开办,由族父老认捐资谷,逐年收租,以充常费。

前五年(光绪三十三年,丁未,一九〇七年),卅四岁。

春正月,东溪丘氏立本两等小学堂开办,居士亲为之长,延聘教员平远县林春熙等。招高等一班,预科一班,初等二班。作有上杭乡土地理一册。

[1]月,仓海君游杭。以祖籍黄阬,遂由黄阬中都以至蓝溪。畅谈数日,诸多指导后,再同往湖梓里,观明祖遗像及御碗,并访李宏庵先生采薇深处,再绕道太拔,至杭城而返。及归,作忆游上杭绝句十五首,居士亦随和。

省视学饶汉祥至立本学堂视察,归省报告,并蒙称赞。

补充

纪元前五年,杭城成立师范,各教员来游吾乡,偕同返城。[2]

丁未元宵后一日,仓海先生来蓝溪,居士出家藏董文敏公茧本行书及山水各四帧,请题识。濒行,仓海先生曰:“兹来何以赠别?其即以此作纪念可乎?”居士笑曰:“先生此言使予殊难作答。不与,则近于吝;与,则君子不夺人之所好。无已,惟有割爱以赠。予本乞题识,先生即以诗索画或答赠,可乎?”先生曰:“可,但怱促无心应命,请俟诸异日。”[3] 

[注释]

[1] 正:原稿作“三”,据念庐诗话·卷三·

[2] 参见《愿丰楼杂记·卷七·十九》。

[3] 参见《念庐诗话·卷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