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傳 2

卷五 傳 2

十、劉公國軒傳

劉公國軒,字觀光,長汀萊阬鄉人,生而磊落,負奇氣,貌魁梧。七嵗失怙,年十一值嵗饑,負米百里外養母。居去汀南九十里,在萬山中。鄉人嘗患虎,糾眾逐之,見軒,虎忽不見,人以為奇。明清鼎革,鄉落騷然,軒好勇,而無賴鄉人密謀除之。除夕,眾洶洶索其家嬸某,察其不凡,匿之裙下以免,乘夜逸去。孑身走漳州,展轉數年,為城門把總。當是時,清廷雖據有中土,而南方故老遺民忠臣義士,抱種族之痛、故國之思,屢蹶屢興,疊與之抗,而賜姓延平郡王招討大將軍鄭成功,尤倔彊雄海上,國軒屈處久頊頊不得志,思發憤為雄,求得一當。永曆八年,成功攻漳州,軒遂開門降,參軍馮澄世奇之,薦為護軍後鎮,屢從出兵。成功敗於南京,謀取臺灣為根據。十五年從克臺灣,成功薨,子經嗣。以軒守鷄籠山,進右武衛,駐半綫,剿撫諸番,辟地日廣。二十八年,清靖南王耿精忠據福建抗清,使約會師,軒從,經渡海。趙德勝拒精忠命,邀軒海澄議奉經,經說精忠,借漳、泉二府募兵,精忠難之,於是交惡。六月,經入泉州,精忠將王進來攻,軒敗之於塗嶺,追至興化而還。七月,清軍圍潮州,精忠不能救,總兵劉進忠納款,遣兵赴援,圍解,以進忠為提督,軒副之。明年五月,軒入潮,與何祐、進忠兵數千徇屬邑之未下者。清平南王尚可喜兵十餘萬悉銳來攻,相持久,食盡,議退。尚之信麾騎晨掩祐軍,戰於鱟母山下。祐以身先,直貫中堅,出其左右,軒繼之,大敗。尚軍追奔四十餘里,斬首二萬有奇,俘虜七千,轔藉死者滿山谷,由是軒、祐威名震于南粵。十月經入漳州。三十年春二月,吳三桂兵至韶州碣石,總兵苗之秀、東莞守將張國勳詣軒降,尚之信降於三桂,檄讓惠州於經,軒入守之。五月,劉應麟以汀州降,九月清兵入福建降精忠,其將馬成龍以興化,湯德以邵武歸經,經遂有潮、惠、汀、邵、漳、泉、興化七府之地,經以吳淑守邵武。十二月與清軍戰於城下,敗走汀州。清軍躡之,遂與應麟偕逃。明年春正月,清軍復陷興化,漳、泉俱潰,經歸思明。六月,進忠又以潮州降三桂,軒亦棄惠州,於是七府俱失,經不知所為。見軒至,大喜,盡舉軍事委焉。三十二年,春進正總督表賜尚方劍專征伐,諸將悉聼。節制二月攻漳州,連下玉洲、三汊河、福河諸堡,斷江東橋,以遮餉道。清援軍適至,分兵擊之,夜取石碼,數戰皆捷,揚帆直入鎮門,取灣腰樹、馬洲、丹洲、壁爐諸堡,軍勢復振。時清軍援師福建總督郎廷相、海澄公黃芳世、都統胡克皆軍漳州,不敢出。提督段應舉自泉州、寧遠將軍喇哈達、都督穆黑林自福州,平南將軍賴塔自潮州,後先至。軒及吳淑兵僅數千,飄突馳驟,略倣成功。閏三月,與黃芳世、穆黑林戰於灣腰樹,敗之。胡克率副將朱志麟、趙得壽來戰於鎮北山,又敗之。姚儀自三汊河來援,復敗之。更大敗段應舉於祖山頭,應舉遁入海澄,遂取平和、漳平(疑是漳浦之誤,然《鮚琦亭集》、《姚公碑》、《臺灣通史•列傳》皆作漳平,未敢肊改)。圍海澄三帀,清軍莫敢支吾,由是軒、淑威名震於閩南。六月,清廷以隨軍布政使姚啟聖為福建總督,督諸軍援澄,次葛布山,隔水相望,不前。城中食盡,破之,應擧自經於敵樓,總兵黃藍巷戰死,清兵死亡俘虜合三萬餘,失馬匹萬餘,經進軒武平伯征北將軍,遂取長泰、同安,乘勝圍泉州,徇下南安、永春、安溪、德化諸縣。八月,清軍分四路,水陸援泉,尅期俱至樓船將軍蕭琛與清總兵林賢舟師相遇,未戰而敗。軒遂去泉州,率二十八鎮還,攻漳州,築十九寨,列烽相望。九月,令吳淑、何佑等十一鎮可二萬人軍浦南,自率林陛等十七鎮可三萬人軍溪西,直逼漳城之北,與清軍決戰於龍虎、蜈蚣二山間。清胡克在前揮兵二萬,先合軒敗之,啟聖以中軍繼復敗之,精忠在後督戰,斬退縮者三人,大呼而馳,賴塔尾之,兩軍酣戰,陣亡鄭英、吳正璽等,軒麾軍退,收拾餘兵保灣。時啟聖專以財賄施反間、偵機要,而鄭氏所用多海上盜賊無賴,見利反覆。經嬖亢宿鎮,施明良常在左右,受啟聖賄,謀獻思明。軒曰:“軍破國殘,蹙地千里,殿下宜法先王之志,臥薪嘗膽,親君子,遠小人,中興之業乃可圖也。”經納其言,而明良謀益急,軒誅之。施世澤者,施琅長子也,為女宿鎮再叛再降,又與其謀,並誅之。三十四年春正月,清軍逼海壇,戈船將朱天貴受啟聖賄,以所部樓船五卒三百降清。清用之以破諸寨。清水師提督萬正色進逼思明,軒以林陞為督師率諸鎮禦之,方戰而潰,軒乃全師歸奉經,入東寧。明年春正月經薨,子克慡嗣,進軒武平侯。十月,清廷用降將施琅為水師提督圖臺,克塽命軒駐澎湖,仍拜正總督,假節行事,修戰艦,築礮壘,討軍實以待。三十七年夏六月,清軍發銅山,窺澎湖,軒知入罩嶼(= ?)惡,不久當有颶至,自督精兵踰二萬,出牛心灣,遣諸鎮將整師守各要塞。丘煇、黃良驥皆請乘其未定擊之,軒不從。清軍猝至,環泊花貓二嶼,煇復請襲之,又不從。十六日黎明,微風振枻,鉦鼓傳喧,兩軍將合,琅以七船突入,軒以林陞、江勝、丘煇、王順各船迎之。焚燬過當,濺血沸騰,南潮正發。琅舟為急流分散,軒合兩翼齊攻,琅困不得出,先鋒藍理突圍救之,礮中其胸,琅亦集矢而卻,林陞幾得,琅連中三矢不退,礮傷其股乃退。丘煇、江勝欲逐之,軒不許。請宵戰,又不許。越六日,琅分八隊,隊七船,皆三其疊。將戰,有風從西北來,清軍當之皆股栗。軒從上風麾之,琅大驚,禱天。須臾立轉南風,軒掀案呼曰:“天也!”遂決戰,發火矢噴筒,燔焰怒張,水為之赤。丘煇與朱天貴遇礮,沈其船。煇舟與江勝舟皆往來衡突,琅督諸舟環攻。煇兩足俱傷,負痛苦戰,勢迫,投火藥桶燬船死,勝亦自沈死。將軍曾瑞王順等官將死者四十餘人,損兵一萬二千有奇,沈失大小師船一百九十餘艘。吳潛守西嶼頭,遙望眾師漸殲,趣左右赴援而無舟,拔劍自刎。軒見師敗勢蹙,乘走舸從吼門還東寧,與文武議,奉克塽以降。清廷裒(= ?)美謂:“海上數十年不得寧息,今汝奉主歸命,以大一統,汝功甚。”懋賜第給丁,壯地畝,遣諸王大臣存問,授天津衛左都督總兵,官封伯爵,誥贈三代,如其官蔭,一子為佐領。軒為將愛士卒,信賞必罰,主兵二十餘年,安營布壘,動合古法。臨陣持大蓋危坐,指揮將士,礮石如雨,神色自若,而出奇制勝,料敵設伏,一常當百,故戰每得捷,敗亦能完,諸將皆莫能及。當成功時,有異僧自粵至,通壬遁風角之術,技擊絕倫,袒臂端坐,刀劍斫之不能入。與論兵,娓娓有條理,成功敬禮恭篤。久漸驕恣,且疑間諜,思殺之,懼不克,軒以自任。乃詣僧曰:“師遇摩登迦還受攝否?”僧曰:“否,否。”軒乃選孌童姣娼十許人,裸體媟狎,僧始自若,久忽閉目。軒拔劍一揮,首已墜地,曰:“此無他術,鍊氣自固耳。心定氣聚,心動氣散。彼心始定,故自若,及閉目,則心已動而強制,故刃下而直入也。”及鎮天津,巡視海疆,歎曰:“南京之役,儻以舟師從渤海入津沽,燕京唾手可得,惜哉!”其素志可以想見。在衛無事,見北方水利不修,教民水田種稻之法,津沽世食其惠,至今土人相傳猶稱劉總兵遺教云。卒年五十有五,進贈光祿大夫、太子少保,諭賜祭葬。墓在順天蘇家口。

論曰:古來英雄不必讀書,而用兵自與古法合,國軒少年頗類。周孝侯、顧孝侯折節讀書,國軒則否,乃歸鄭氏,主兵二十年,臨機決算如神。觀其諫鄭經誅異僧所論,皆粹然儒者之言,雖曰未學,吾必謂學而卒無補海上之亡。大廈非一木所支,此連橫氏所以深為軒致慨也。雖然當施琅窺臺之始,丘煇、黃良驥請乘未定擊之,軒不從;其後煇請襲之,又不從。六月十六日之戰,琅負創引卻,煇與江勝欲窮追,軒不許,請宵戰,又不許,使用其策,未必遽一敗塗地也。或乃疑其有貳心。全祖望為會稽姚公神道碑言:漳浦道士黃性震自言能得國軒要領,公遣之。軒曾以書密報,猶未肯遽降。予謂此讏言也,謝山欲歸美姚公耳。以劉應麟汀州之走在康熙十五年,韓大任入汀、兵潰在十七年,乃謂汀州平自大任降謝山,豈不知朝章國故者,不惜顛倒前後,以就其說。庸是知言貴持平,稍偏則舛。使軒懷貳心,胡為苦戰?風由西北而忽轉南,此豈人力所為?軒之勢蹙,議降不得已耳,豈初心哉!吾於長汀得兩英雄,一為元晋國公羅良,已為之傳;一即國軒,雖不免為降虜,跡其所為,固不失為英雄矣!長志舊傳海上事,諱而不書,鄉里罕知其偉略,爰據連氏《通史》,兼采全氏姚碑、紀氏筆記、江氏外紀,益以父老流傳,而為烈傳。天津水稻之利,則宗人仰飛近自津沽歸,聞諸土人以告予云。

十一、上杭劉鼇石先生傳[1] 庚戌(一九一〇)

先生劉姓,諱坊,原名琅,字季[2]英,號鼇石,上杭人。明雲南永昌通判節愍公廷標之孫,戶部主事[3]之謙之子也。通判公[4]詳《明史•忠義傳》。當通判[5]殉國日,上杭已入清,家屬留永昌不歸。永曆[6]詔褒死事臣,先生父以恩蔭補趙州學正,累遷戶部主事。以永曆戊戌七月七日[7]生先生於永昌。明年,平西入滇,永曆[6]狩緬,戶部公復殉國,全家八十餘口同時灰燼。先生童牙孤露,母夫人撫育之,轉徙永昌、騰陽間。母夫人復早世。先生內無格親,外無宿懽,卒克自樹立。為兒時即能詩,逮十五六歲學益進。在滇所作諸詩,如《哀龍江》、《李將軍》等篇,於興亡之感,故國之思,常三致意焉。《雲南曲》一篇序中論平西事尤有先見。蓋自其為童時,即大異於恒兒矣。年十九,以永昌僻處天末,慨然興放逰四方之志。遂由弱水下嘉陵,登峨眉,已乃下三峽,上衡山[8]。隨軍入粵,將假道歸閩,至韶不果。明年復[9]遊衡嶽,住上峰寺者一年又半[10]。年二十二,乃由楚返杭,館於伯子某家。宅有古榕一株,百年物矣。每風雨良夜,周行其下,悠然深思,窈然遐想,不知此身之為晋與秦也。因顏其閣曰:“天潮”,而自為之記,蓋亦寓言而已。先生雖返杭,終年出遊之日恒十八九。嘗度仙霞,經兩浙吳閶,絕大江,泝三淮,亂河濟,而北[11]住燕京者年餘。復出遊廣南,孑身遊羅浮,大風雨中行數百里。又過惠州,觀豐湖,尋子瞻遺蹟。登海陵山,為文弔越國公。平生足跡所至,訪求遺逸不少[12]懈。所最推重者,惟蜀都劉茝、衡陽王夫之、江右丘[13]維屏、彭任、寧化李世熊、南海陶葉[14],皆明季遺老,遯跡荒山。先生所至,必求其人與之遊。而明州萬季野斯同者,自以先世九代勝國世勳,以布衣館於崑山徐相國第。隱忍史局,思成有明一代信史,以告無罪於列[15]祖。先生一見稱莫逆。季野卒,先生為述行狀。兩人相得之誠,有非尋常交遊比者。先生少嬰喪亂。以祖、父皆死國難,胸中抑鬱牢愁,常迫發而不能自已,故其發為文章,多自寄其悲憤。寧化李世熊,於先生為祖父執,見先生詩文,亟稱道不衰,亦相感者微也。先生詩文,自謂一無倣效,意到則書,唯所欲言,以為自有文章以來,唯一劉鼇石而已。在燕京嘗抨擊某鉅公[16],詩文幾遭不測。季野謀諸姜西濱宸英,以陳莘學汝成宰,漳浦於上杭為近,竭蹶共謀娶貲,使出京至漳浦,館陳署中,可就近圖家室。迨庚辰,季野從孫承勲遇之秦中,詢之,仍然未聚,問所醵娶貲,則□曰:已散之友人矣。是時,先生年四十又四,承勲謂其錢財到手輒盡,一妄其身之未聚者,不知先生固身抱隱痛不娶,以自行其志也。少客衡嶽,與釋長庵天曙善,得其宗旨,上刪七佛,下刪五宗,始瞿曇[17],終近代,集《釋記》四十餘卷。居京師,因班氏《人物志》分廿一史之人以九等概之,或數十[18]人、十數人而櫽[19]以一二言,或一人而括以數言,成《三才指掌》一書,大綱十一,細目四十有九,凡廿四卷。在江南論詩[20],不論體格,專以神氣為主[21],成《古詩盻[22]》廿八卷。張夏鍾選明古文[23]八家,先生力詆其妄。謂有明二百[24]八十年,詩唯高袁獻吉,文唯二川。因選《八家翼》四卷,《前八家》十二卷。所著書都一百有餘卷,今皆散佚,無復存者。所存《天潮閣詩文鈔》[25],為周餘慶所輯。周固手民,與先生善。先生歿後,為捜[26]遺文刻之,有古人篤舊之風焉[27]。先生奔走四方,東西南朔[28]數萬里,不得一託足之所,竟卒于寧化李徵君家,年五十有六。

丘復[29]曰:十年前,邑人陳拔貢嘉謨,曾稟請當道,舉八先生入琴岡書院祀典。八先生者,先生、祖、父三代,及李職方魯、鄒諸生宗善、丘大令嘉穗、陳布衣幾伯、林典史汝霖也。七均許可,獨以先生生長興朝,與祖、父食明祿,死明事者有間,不足為諸生訓,故獨見駁。然以予考之,先生生永曆[6]戊戌,上杭雖久降清,而永昌猶明土也。先生飫聞祖、父全家殉節,其不樂仕進,亦固其所。古人固有廢《蓼莪》而不讀者矣[30]。嗟呼!先生已窮於生前,復阨於死後,所著諸書已不復存,存者又刻本零落。至區區一書院祀典,亦卒不得所請,可謂極古今之奇窮也已![31]

丘復又曰[32]:先生事蹟猶有一二大節為傳中所未詳者。予[33]訪求先生後,邑人士曰:“先生不願留孽種於人間,固未娶也。”蓋先生痛祖若父忠故國[34],終身不娶,以行[35]其志。東西南朔靡定厥居。卒客死寧化泉上里[36],寒支哲嗣求可君葬之寒支墓左,歲時祭掃。嗚呼!先生惓懷家國之隱衷,知者蓋鮮矣。先生著述甚富,僅存周刻《天潮閣集》寥寥數卷。徧訪遺文不可得。近從府[37]志中得石巢一[38]詩。石巢者,寧化李徵君[39]讀書處。府[37]志作劉琅,為先生原名,後改名坊。府[37]志采先生詩,琅坊互[40]名,人莫知其[41]即先生也。因[42]補書軼事,並附諸傳後。[43]

此傳民國紀元前二年作於韓江舟中,因故友雷史修賛明將以《天潮閣集》送上海國學保存會,屬作傳附之。民國五年,予印刷是集,曾别訂年鐠。而“不娶”之說,邑人士爭致辯論,予已無所考證,特附諸年譜後以存疑。其後,得讀楊瀾《臨汀彚考人物考》,明言先生終身不娶,又載《萬承勲冰雪集》文一篇,於先生不娶尤有碻證。今特於傳中加入“在燕京嘗抨擊某鉅公,詩文”至“不娶,以自行其志”一段,以明先生心跡。至先生遺著續得彭中叔“《一草亭集》跋”一首及《汀南厪存》載集外詩九首,張鵬翼《恭桑志略》載新泉湯泉詩二首,久思重印未果,並附於此。癸酉仲春附記。

[校註]

[1] 本文係作者於1933年將《上杭劉鼇石先生傳》(1910年)和《書〈劉鼇石先生傳〉後》(1912年)兩文合併後並加附記重新整理而成。上述兩文作為“本傳”被收入劉鼇石著《天潮閣集》(民國五年出版)之卷首。《上杭劉鼇石先生傳》(1910年)發表在《南社叢刻》第三集(原版本於1910年冬出版。影印本第1冊,278—282頁,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出版發行,1996 年4 月第1版)。此文被收入《南社叢選》(胡朴安選錄。解放軍文藝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144-146頁。原版本1924年上海國學社出版)。《書〈劉鼇石先生傳〉後》(1912年)發表在《南社叢刻》第五集(原版本於1912年6月出版。影印本第1冊,第684-685頁,江蘇廣陵古籍刊印社出版發行,1996年4月第1版)。

[2] 季——原稿作“秀”,誤,《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季”,據此改。

[3] 戶部主事——原稿作“戶部主事節愍公”,依前文,“節愍公”三字係衍字,故刪去。《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戶部主事”。

[4] 通判公——《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節愍事”。

[5] 通判——《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節愍”。

[6] 永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永歷”。

[7] 七月七日——《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闕如。

[8] “上衡山”四句——《南社叢選》作“上衡山而歸”。

[9] 復——《南社叢選》作“復出”。

[10] “住上峰寺”句——《南社叢選》作“住上峰寺者一年有奇。又明年,將歸杭,從軍韶州”。

[11] 北——《南社叢選》作“折”。

[12] 少——《南社叢選》作“小”。

[13] 丘——《南社叢選》作“邱”,誤。

[14] 陶葉——《南社叢選》作“陶苦子”,陶葉是否即陶苦子,待查。

[15] 列——《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烈”。

[16] “在燕京”至“其志也”二十二句——《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闕如。

[17] 曇——原稿作“雲”,誤。《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曇”,據此改。

[18] 數十——“十”疑為衍字。《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數”。

[19] 櫽——《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櫽”,《南社叢選》作“概”。

[20] 論詩——《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與友論詩”。

[21] “專以”句——在該句後《南社叢選》尚有:“上采《豳風》,下迄揚州吳野人”。

[22] 盻——《南社叢選》作“盼”,似誤。

[23] 明古文——原稿作“明文”,似缺漏“古”字。《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明古文”,據此改。

[24] 謂有明二百——《南社叢刻》作“以為有明三百””,“三”系“二”之誤。《叢選•傳》作“以為有明二百”。

[25] “所存”二句——《南社叢刻》作“所存唯《天潮閣集》詩文十二卷,為周餘慶所輯刻。”《叢選•傳》作“能存唯《天潮閣集》詩文十二卷,為周餘慶所輯刻”。

[26] 為搜——《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搜”。

[27] 風焉——《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風”。

[28] 朔——《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北”。

[29] 丘復——《天潮閣集》、《南社叢刻》與《南社叢選》均作“論”。

[30] “古人”句——在該句之後,《南社叢刻》尚有“且遺文具在,並未有譭謗本朝之語。其《後采薇歌》三章,系為吳三桂而作,識尤偉焉”,《南社叢選》尚有“且遺文具在,其《後采薇歌》三章,系為吳三桂而作,識尤偉焉”。

[31] 《上杭劉鼇石先生傳》(1910年)至此結束。以後為《補書<劉鼇石先生傳>後》(1912年)。

[32] “丘復”二句——《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鼇石先生事蹟,已詳余所作傳中,猶有一二大節為當時采摭所未盡者” 。

[33] 予——《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余”。

[34] “蓋先生”句——《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蓋先生痛祖父二世死忠前代”。

[35] 行——《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獨行”。

[36] “卒客死”二句——《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卒流落以死,葬寧化泉上里,寒支後人為之”。

[37] 府——《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郡”。

[38] 一——《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二”。

[39] “寧化”句——《天潮閣集》作“寧化李徵君讀書處”,《南社叢刻》作“寧化名勝,寒支老人所命名也”。

[40] 互——《天潮閣集》作“亙”,誤。

[41] 人莫知其——《天潮閣集》作“故人不知”,《南社叢刻》作“人多不知”。

[42] 因——《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作“今”。

[43] 《天潮閣集》與《南社叢刻》均至此結束。

十二、明太倉知州同安陳公傳

陳公如松,字白南,福建同安人。少學文,不喜制藝,獨嗜古文辭,久困諸生,變產入太學。積十五年,萬曆壬子舉於鄉,年四十九矣。釋褐補蕭山知縣,勤於聼訟,事至立決,人呼“升米官司”,言不俟隔宿也。蕭水東走,易涸久議,南徙不果。公至,改由大通橋繞北行,兩月告成,為橋三,用金七百有奇,不動帑項。巡撫劉某巡海過蕭山,大肆呵斥。公曰:“職有贜罪,斥逐撤任或羈候聼參可也。不則,有何不完之事,有何可指之私而不禮待乎?”道府皆為公懼,而公不少屈。後劉檄府取罪款,府執不從,既乃具詳,云:“本官才高冠世,塵視功名,氣高而不能,柔練熟世事,而一二文移不無忽略。開河不費公私一文,然道迂亦有不便。”劉大怒曰:“此卓異語也。”卒為所劾,調簡信宜,政閒無事,種花聼鳥而已。再調繁河源,邑紳李某官巡撫,父子兄弟占人物產不勝計,據學東南隅為翼室,歷官河源者皆懾其勢,不敢誰何,道府交薦公將有以裁抑之。巡按出白金千二百兩,令先復學。下車二日,毀其室,規復舊制。閱月丁祭工竣行禮,僅費三百金,所占民業悉還其主,擢太倉知州。考試生童,科宦某有所請,託公不受,某怒曰:“吾將令府送之。”府以州不錄,竟不送禦史,按太倉差,橫公笞之,以公有循聲,亦不敢加劾。年六十無子,掛冠歸,優游林下二十餘年。遇地方利病,知無不言。海寇鄭芝龍屢敗都督俞咨皋,偪近中左。知縣曹履泰延公為文招之,邑賴以安。暇日輒徜徉山水間,以詩文自娛。同縣蔡清憲公復一,嘗以大雅久湮,欲與公力振之,謂公詩文如倒著接籬,穿縹緲之衣,弄玉笛於長林,風樹下風,概可知矣。服官八載,屢以伉直觸忌。然歷破奇案,民以為神,至呼為“陳半仙”。令蕭山日,有劫案經年未獲。一日傍晚,遣役三人赴高橋某家門,限某時至,不許先後,遇出者即捕。役笑而去。高橋距城三十里,至則果獲肩挑三人,詰之,則所劫贓物將於是夜運售鎮江也。途人被劫,毀其形,偵緝無蹤,疏責城隍,將毀其像,夜夢翼晨獲兇一鞫而服。河源李宦已占學為私產,便斥城溝為池沼,中有泡艇高二尺許,以小舟用銅盂承之,味甘而冽。公偶經其處,斥曰:“泉乃山川之靈,何亂泡,以供凶人口吻哉?今後不許汝泡。”立止,與他水無異。精誠所感,蓋不可以常理論云。

論曰:公所著《蓮山堂集》,自謂:文章之妙在吐其心之所欲言,口與心一然,豈獨文哉。公之服官居鄉,大抵然也。有明自隆、萬後,吏治窳敗極矣。公恤民供職,強項不屈,至屢觸當道之忌,掛冠以去其脂韋。迎合則縱極,貪穢可以自全,且迴翔蹯達焉,國又惡得不亡乎?公自編文集,絕筆甲申,不事異族,與淵明義熙紀年同。予已為之序,爰鉤稽公所自述出處大略及散見於文集者,而為之傳,以見公出處本末大節,凜凜非苟然也。

十三、莫穎修先生傳

莫先生之偉,字偉人,一字潁修,上杭在城里人。幼孤,母廖撫之成立,嘗進武庠,為妻家所輕視,棄武習文。順治丁酉舉於鄉,赴春官試,不第,歸讀書山寺,一燈自課,熒熒達旦,禪鐘晨動,猶吚唔不休。除嵗時省母外,足跡未一履城市,次科遂成進士。值總督李率泰招降銅山。提督蔡祿率兵弁三千餘人駐縣,軍民雜居,人情惶懼。先生倡率里耆改修千戶所為衙署,就東北兩郊曠地,建築營房千餘間居之,軍民以安。謁選得陝西之咸寧。咸寕與長安為省會附郭,邑文武大吏密邇,咫尺八府,不決之獄輒發兩邑鞫訊。先生平情準法,不稍偏阿,彚所讞二百餘獄刻之為。《宰咸存略》有:“一言而活至數十人者,有脫之於難,卒奮起戎行,膺節鉞為封疆殉節大臣者,不二載。以微過罷,遂不復出。先是康熙初,崐山徐尚書乾學年少未第,至杭徜徉山水,游南塔普陀諸勝,皆與之俱。時先生甫通籍,云連城張鵬翼警庵宗主為閩汀學者,冠延之家,教其子。康熙二十六年,知縣蔣廷銓修縣志,撰序一篇。《宰咸存略》今佚。子祁寀,以例貢署長樂教諭。

論曰:長汀黎大參云:“予壬子入秦,見其父老子弟舉述潁修一二軼事,猶相與咨嗟,讚頌不置。值此民生日蹙,靳得一二慈惠賢良之長,不易得之又不獲竟其設施,深為惋惜。”於時,大參退居林下,負鄉里重望,推重若此。又處置蔡祿不兵弁,關懷地方疾苦,非徒潔己自好者。至與徐崐山雅故,延警庵敖子,欲知其人視其友,尤足徵平日之聲氣矣。舊志泯然無聞,爰參合託素齋所為房稿及《宰咸存略》兩序、徐崐山《遊普陀峰記》、張警庵《負嵗錄》,並見於舊志紀異中者,為之補傳,用不沒先哲焉。

舊志不為潁修立傳,近修邑志擬為補傳。包君千谷言,聞雷君一枝云:三藩之變,潁有附耿之嫌,故舊志削焉。予聞而疑之,以一枝曩言天潮閣舊址,余當時存疑,附年鐠後。及晤劉君藩丞,乃知馬氏巷劉氏行館為中都田背族業,盲人工星命者,亦田背人。楊瀾《臨江彚考》明言:劉坊終身不娶,並載萬承勲《冰雪集》之文,尤足為不娶之證。一枝欲伸其說,不惜造為證據,則此言又惡足信乎?乃檢《托素齋集》、《宰咸存略》序編在三刻,係己巳刻竣之後所存,自序作於乙亥六月,使穎修負嫌疑。近在二十年內,其文何以存之集中?且稱先生稱吾黨乎?又舊志藝文載潁修總督姚公《學田記》作於康熙二十一年癸亥,正在平三藩之後,被嫌之說,不辨自破。邑中並未聞此說,不知一枝何所據而云?然杜撰無疑,亟爲補傳存之集中,並附辨於後,以祛後來之惑。戊辰夏四月晦,作者自識。

十四、吳無雙先生傳

吳先生一士,字無雙,上杭諸生,在城人,居東平廟側,寧化雷副憲鋐稱爲窮經飭行者也。時連城張鵬翼警庵宗主程朱,閩汀學者推為冠冕。年五十後,專用持敬寡欲之功,實自先生授以讀書錄始。其後又授以閩洛源流,警庵年已六十有二。康熙四十八年己丑,儀封張清恪公伯行撫閩,訪聘耆儒,講明正學,特以書徵,先生年已七十餘矣,合邑傳為盛事。邑人劉坊作序送之,略曰:“予歸杭三十年所最契者,惟吳無雙。無雙年過七十,孜孜矻矻手一卷,與日俱,永寢食於經疏中,無它嗜好。”予謂無疏中,無它嗜好,予謂無雙君亦太勞苦。今主司衡文多以詞,而君所研者,理所取非所習,所習非所取,幾何其能投合也?乃無雙持之益堅,攻之不懈。嵗月之久,成《三經四子尋源》等集合數十卷,用功信勤且專矣。今其遺書皆供所存,談兵撫劍,橫琴鏡嘯,巫猿引榕城,七夕邊詞(五七言),《燼餘集》題詞(四言)共十三首。

論曰:張警庵先生,連人祠之鄉賢,雷副憲為之傳,平江李氏纂《清代先正事略》列之名儒。據副憲所作傳,其為之要得之先生,乃先生名字詢之,邑人無知者。《經笥集》但稱其名,《天潮閣集》及舊志但稱其字,幸《燼餘集》附錄及《汀南廑存》小傳得以備見。夫儀封所徵聘皆老生宿儒,莫不知名,鼇石尤兀傲難合,獨契先生,則其人品學力何止加人一等?而名字乃在若存若沒之間。嗟呼!如先生者尚復如此,士之蘊負絕學、老死荒山、不得其人表彰而湮滅不傳者,可勝道哉?

十五、前清孝豐知縣澗木李公傳[1] 丁巳(一九一七)

李公夢登,字鼎先,别號澗木,上杭安鄉人。姿[2]質魯鈍,讀書非數百遍不成誦。堅苦力學,卒以淵博稱。乾隆癸酉鄉舉第三人。上杭去京師七千里,道遠費鉅,非有力往往不敢與春官試,丁丑會試[3],與林公衡瑞偕[4]林幼慧公魯同成進士,邑里交稱之。而公經義博大,清高宗稱為“純是讀書人”云。庚寅,除浙江孝豐知縣,不攜眷屬,與二三同志往[5]。門無司閽,出無儀衛。訟者直詣聽事,為判決[6]以去,屏胥吏不用。或請事則曰:“知縣為民父母,安有子女白事[7]須人傳達者。若輩欲謀食,盍為農,否則俟予去可耳。”公庭多暇,輒獨行阡陌間,詢農桑狀[8]況,與父老商榷利病,子弟執[9]手論文。人相忘為長官焉[10],閒以公事道出鄰縣,遇鬥者則勸無涉訟,徒飽胥吏橐,兩敗俱傷,後悔無及。鬥者非部民,往往投拜輿下,即時散去,其長吏不知也。嘗謁巡撫[11],門者索金持刺,不得入。公坐 [12]不去,曰:“吾以吏事見,非[13]私謁。俟公出,輿前白事,奚[14]門者為?”門者勉為通謁。巡撫察其狀,戒之曰:“君悃愊無華,未諳吏事,宜亟求通律令、能[15]文書者致幕下,以佐不逮[16]。”公曰:“孝豐歲入不過三十斤,不能供幕客食,且夢登所偕來者三數孝廉,皆讀[17]書服古,朝夕講求,宜若可恃。”孝廉者,流俗用文語稱舉貢士也。巡撫哂之。至官三月,卒以斷獄具詞不如令[18]式劾免。故事[19]交代,程限[20]需二閱月,公則代者至庭,登時交印,長揖去。問庫廩官物,曰:“猶前官封識也。”稽文案簿籍,曰:“自有主者。”察獄訟,曰:“悉勸平之。”後官造訪[21],見公布衣溫舊書,一如寒士[22],相對訥訥無他語,亦不報訪。公以縣令為親民之官,惟當殫心民事[23],雖遭罷斥,不知所由。以[24]書遍詢同官,曰:“夢登為縣僅三月,未嘗得罪百姓,遇事無不盡心,未知何故劾免?乞為我偵之[25]。”同官皆笑其愚。居孝豐,貧不能歸。負販小民各以蔬菜粟米,侵曉雜沓投門外。比門啟,取給饔飧,亦不辨所自來,無則閉關槁臥。然閒居一年,未嘗有大匱乏。[26]最[27]後,縣人醵金[28]為治歸裝,並制青蓋榮其行,題名[29]至萬人。初,公出,聞老婦哭而哀。詢之,則曰:“夫死子貧,無以為養。”公贈其子錢[30]二緡,俾市易,逐什一。至是,糾嘗受惠者,徒步負擔,送公還里[31]。公於書無不讀,旁涉青烏家言。孝豐[32]科名久虛,思所[33]以補救之。環視縣境,乃曰:“署右隙地,苟穿井,當有舉科第者。”時孝豐不登大比已百餘年。縣[34]人用其說,果驗。因呼為“李公井”云。公所著有《井觀》[35]集行於世。在孝豐遇使者過境[36],例需供應,公僅饋酒肉若干觔。門者不受,公親致之。門者呵喝,公曰:“尚嫌微薄乎?使者讀書出身,當在家時,恐求之不可得也。”及罷職歸,同年某公督閩試,知公居貧,招入幕,密語公曰:“君有屬意文字可薦達,蓋思有以潤之也。”公曰:“某留心棄取,凡所薦達皆屬意者試。”至漳,屬公先返汀。公曰:“其無資斧何?”某公大笑,知其不能自潤,饋以千金,屬略置產自給。所著書名《井觀》,集古一種尤徴,所學賅愽焉。

論曰:吾國積弊,患在以文不以實。官廳辦事能舞文者[37]貪酷,齷齪之吏,稱為能幹[38];不則[39]真正愛民之官,反斥為疲玩。故舉[40]國上下,但求文牘得體而已,而事之廢舉不問焉。衡論中國者,至目[41]為“文牘世界”,非過論也!以公悃愊無華,勤於撫治[42],此漢章所謂“安靜之吏”。日計不足,月計有餘者,僅三月[43]而劾罷,吏雖欲不舞文得乎[44]?公後嗣微,同治初補刊邑志[45],又不加搜訪。故於公治孝豐事,邑人知者蓋鮮。鄉里往往傳公軼事[46],近於書癡。茲中間記述,皆本諸章學誠氏,而章又聞諸陳君然云。

[校註]

[1] 本文刊於《南社叢刻第二十三集第二十四集未刊稿》,柳亞子編,馬以君點,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發行,1994年第一版,第298—299頁,簡稱《<南社叢刻>未刊稿》。。

[2] 姿——《<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資”。

[3] 丁丑會試——《<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公”。

[4] 偕——《<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計偕”。

[5] “與二三”句——《<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與二三同志絮袍布被挾策而往”。

[6] 決——《<南社叢刻>未刊稿》作“結”。

[7] 白事——《<南社叢刻>未刊稿》作“白事父母”。

[8] 狀——《<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近”。

[9] 執——《<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輒”。

[10] “人相忘”句——《<南社叢刻>未刊稿》作“人初不知為長官,久乃習而安之”。

[11] 嘗謁巡撫——《<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初至浙”。

[12] 坐——《<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坐軍門”。

[13] 非——《<南社叢刻>未刊稿》作“非有”。

[14] 奚——《<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奚用”。

[15] 能——《<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能治”。

[16] 逮——《<南社叢刻>未刊稿》作“遞”。

[17] 讀——《<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讓”,似誤。

[18] 令——《<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合”。

[19] 故事——《<南社叢刻>未刊稿》作“故事知縣”。

[20] 程限——《<南社叢刻>未刊稿》闕如。

[21] “後官”五句——《<南社叢刻>未刊稿》闕如。

[22] 士——原稿作“素”,依上下文似為“士”之誤。

[23] “惟當”句——《<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只知以愛民為事。官場俗套,絕不介意”。

[24] 以——《<南社叢刻>未刊稿》作“作”。

[25] 之——《<南社叢刻>未刊稿》作“知”。

[26] 《<南社叢刻>未刊稿》在此有“後官造訪,見公布衣溫舊書,一如寒士,相對訥訥無他語。終竟亦不報訪”。

[27] 最——《<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其”。

[28] 醵金——《<南社叢刻>未刊稿》闕如。

[29] 名——《<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名者”。

[30] 錢——《<南社叢刻>未刊稿》闕如。

[31] 里——《<南社叢刻>未刊稿》作“上杭”。

[32] 孝豐——《<南社叢刻>未刊稿》作“以縣中”。

[33] 以——《<南社叢刻>未刊稿》作“有”。

[34] 縣——《<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後”。

[35] 《井觀》——《<南社叢刻>未刊稿》作“《井觀》、《測古》、《循行》等”。

[36] “在孝豐”至“所學賅愽焉”三十二句——《<南社叢刻>未刊稿》闕如。

[37] 者——《<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則”。

[38] 能幹——《<南社叢刻>未刊稿》作“仁愛”。

[39] 不則——《<南社叢刻>未刊稿》作“不工舞文,雖有”。

[40] 故舉——原稿作“故”,似缺漏字,《<南社叢刻>未刊稿》作“故舉”,據此加“舉”字。

[41] 至目——《<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致稱”。

[42] 治——原稿作“字”,似誤,《<南社叢刻>未刊稿》作“治”,據此改。

[43] 月——《<南社叢刻>未刊稿》作“日”,似誤。

[44] “吏雖“句——《<南社叢刻>未刊稿》作“吏惡得而不舞文耶”。

[45] “同治”二句——《<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舊志已不詳,續志”。

[46] “鄉里”四句——《<南社叢刻>未刊稿》作“茲所記述,本諸章氏學誠”。

十六、泗水知縣陳公傳

遜清康、乾之世,物力豐牣,廟堂之上,驕侈漸萌,借巡方省俗為名,盤游無度。其時,內外臣工又復洗刷山川,雕鏤土木,以逢迎貢媚。州縣窮於供應,不肖者則苛派諸民,賢者至無以安其位。泗水令陳公其表表者也。公名東注,字芑川,上杭豐朗鄉人。家貧,年十六傭讀於江西之瑞金。弱冠授徒其地,年三十二始以郡試第一補縣學生員。乾隆二十七年,以詩經舉於鄉,年三十有八矣。又十年大挑一等,以知縣分發山東,署蘭山丞。丁內艱,歸服闋。歷署嘉祥、海豐、蓬萊縣篆,題補泗水。泗水為古卞,西界曲阜僅三十里,東南北三面皆山,地瘠民貧,城中不滿百戶。縣轄泉林、中水,並建行宮,清帝東南巡,恒驛蹕焉。四十五年,高宗將南巡,先期派縣供差兩宿縣,小派曲阜協助。曲阜又小,僅協款數千。四十三年冬,巡撫按察巡道及各委員蒞縣會看行宮,繪圖修葺用金三千餘。四十四年春,驛傳道以丈量河橋,卒於縣,衣衾棺槨由縣供辦,並護喪還省。新驛道繼至,兼督學按察暨青州知府,會勘行宮。東昌府鋪景點綴,兗沂道曁府查看禦道,以及委員監督差事,絡繹往來如織。公請添派一縣協助,不准。自念邑小差重,不忍重歛於民,又無力賠墊,據實陳請降改教職。是時,禁蹕未臨,旌節往還供應既不貲,在任一期,虧款甚鉅,交代之際,將衣服器皿悉入質庫,猶不足償。府派役搜檢寓所,了無長物,新令始允接替。貧不能治裝,上司憫其清貧,同僚知其虧累,部民感其德澤,相與醵金贈其行。抵閩借補順昌訓導,換平和,陞漳州府學教授,年八十致仕,卒於家。為人堅苦卓絕,一介不苟取。在漳任內,罄歷年俸積,構屋數椽,卒以乏貲輟工。年七十始落一牙,精神強固。自書嵗紀,自始至末,繩頭小字,累萬數千言。所著《用曆舉要》已佚,《芑亭詩文草》各一卷均未編次。嘗言在泗水一期,差事殷繁,日不暇給,未嘗設施一經久之事。幸民淳訟簡,未嘗受一賄、枉一民,於心頗無疚,且邑與曲阜鄰,得贍拜聖廟林,詳觀禮器、樂器,而防山介在邑境,並得謁啟聖王墓,為平生之幸云。

丘復曰:乾隆中葉,吾邑先達出宰百里,有古循吏風者二人:李公夢登則落職,公則降調,舊志皆未立傳,《選舉志》並漏載名。予已據章學誠氏所記,為李公立傳。今得讀公一書嵗紀,因最為此傳,以諗邑人並使後之讀清史者,知康乾二代屢次巡幸州縣之苦,如此民間,可知清代國力之衰,元氣之削,未嘗不基於此。而當時疆吏奏牘、詞臣載筆,所以粉飾太平、鋪張盛事,謂海內喁喁望幸者,舉不足信焉。

明終官漳州教授,標題仍書“泗水知縣”者,以可傳在泗水也。中間敘辦差處似近詞冗,然欲當日州縣困苦之真相,故不厭其繁如此。戊午三月二十日作者附記。

十七、族太高伯祖聖瑞公家傳 丙辰(一九一六)

公諱棲鳳,字文林,號聖瑞,又號梧山,昌明公第三子。據梅縣宗人玖華太史稱,公幼聰穎,長事詩書,博聞廣見,工書法,善行薰人,解紛排難,乃志存濟世妙藥活人,人皆感惠,謂為有古人風。予生也晚,家乘不修,公之言論風采已少概見,惟太史官侍御久著直聲,予讀其文而信。又於石門修宮、大坪上修路兩碑得,讀公遺文,且族中嘗業、地方義舉多公手筆,文墨遺蹟,往往散見。知公雖不獲以文字登朝,僅以資入太學,而蓄道德,能文章,號稱“能文者,弗逮焉”。吾族居東溪,聚處山僻,世業農商。當清雍、乾之際,丁口正盛,財力豊富,事無鉅細皆公主持內外,翕然才德,足孚眾望,可徵已。公精醫,兼通堪輿家言。昌明公祠為公一手經營,精是術者,交口稱之。公生二子,長上穗,次敏才,各生五子。敏才子瓊遠,有聲庠序。上穗孫贈鴻,富甲一里。後嗣簪纓不絕,信源遠而流長矣。公舊有遺像,為太史題贊,兵燹被燬,流風餘韻,恐久而湮沒。謹本太史所稱述,附以夙所聞見,補作家傳,仍以太史之贊,繫諸傳後。

贊曰:端莊其貌,正直其身。外流其光,內積其仁。雍容整暇,自得其真。瞻仰之下,風度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