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豐楼雜記 卷七 2

願豐楼雜記 卷七 2

三十、狗

《韻會》引《荀子》:“雞㺃,字作㺃。”《埤雅》云:“狗從苟,故狗、苟同音。”而世之言苟且者則曰狗苟。韓文[1]云:“蠅營狗苟,驅去復還”是也。有書生官知縣,好徵引書句,鄉人送賊,官問:“盜何物?”鄉人以盜棕對。官曰:“《論語》云:‘夫子之盜,棕恕而已矣。’”立釋不治。朔望行香,遇討飯食者。官曰:“是真可惡!子曰:‘朝聞討,夕死可矣。’”遂嚴治之。諸如此類,不可勝紀。未幾,其人死,閻王見而責之曰:“汝信口亂吠,當罰汝轉生作犬。”其人曰:“如作犬,願為牝。”閻王問故,其人曰:“《曲禮》[2]不云乎:‘臨財[3]母狗得,臨難母狗免。’”閻王不覺失笑。此人咬文嚼字,至死不悟也。

[校注]

[1] 財——原稿作“則”,依上下文似為“財”之誤,徑改。

三十一、三代不讀書變狗

諺云:“三代人不讀書會變牛,三代人讀書會變狗。”牛,言其蠻也;狗,言其窮也。俗語動云“狗班窮”,又云“狗多無敢窮” 。(按方言“無”呼為“麼”。《後漢書•馮衍傳》:“饑者毛食。”其音最古。“敢”字方言有音無字,姑以此代之。其義解作“如此”之意,若正音之“這”字。)狗之言窮,書傳無征。狗于畜屬金,于《易》為艮,皆無窮義。漢靈帝時,狗著進賢冠、帶綬。齊後主時,狗為開府儀同,雌有“夫人”、“郡君”之號,儼然廁諸搢紳朝列矣。狗何嘗窮哉?且楊得意為狗監、李延年給事狗中,見於史漢。而司馬相如少好讀書、學擊劍,其親愛而字之曰“犬子”。季劄適衛,與蘧瑗、史狗遊,狗固未嘗不齒於人也。惟魏明帝時,何晏、鄧颺、丁謐謂之“台中三狗”,時有“二狗崖柴不可當,一狗憑默作疽囊”之謗,默者曹爽小字也,此則為詈罵之詞。然桀犬吠堯,各為其主,亦固無責焉耳。殆以其見緇而吠,投骨則爭,其性貪利乎?然茫茫世界,何非狗類?苟有機可乘,縱入狗門、鑽狗竇,恐人皆爭先而懼後也。若鄭人譏孔子“累累若喪家之狗”,此則真窮耳!然窮在喪家,非窮在狗也。遇漢祖而功成,隨淮南而仙去,將求為狗而不可得,狗豈窮哉?又上海某洋園門外懸牌大書“洋狗及中國人勿入”,國人見者大憤,謂比吾中國人于洋狗也。然吾觀今日吾國人之生命,其價值比洋狗不若,苟得保護如洋人之愛狗,亦幸矣!噫!

三十二、養子女不教如豬牛

諺又雲:“養子不教如養牛,養女不教如養豬。”牛,言其蠻,已見前諺;豬,則言其僅以賣錢也。然牛雖蠻,尚能為主耕田。吾見人家子弟,祖先遺田而不能耕,驕奢淫佚,口食山崩,不數年、十數年而蕩然澌盡。老疏有言:“子孫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世俗於子弟知養而不知教,徒為子孫作馬牛。廣積金錢以為造孽之資,亦何苦乎?以牛相比,其不及遠矣!至若婚姻制度不改良,視同買賣品,比諸養豬,良然。然亦思豬已賣出,吾錢已得,吾責已卸,脫然無累。女雖嫁出,脫或閨門不謹,好吃懶做,為里黨羞,人且指而目之曰:“此某某女也。”於吾得無累乎?故吾為俗諺易其辭曰:“養子不教毋寧養牛,養女不教毋寧養豬。”當較切當也。

三十三、山狗

粵人呼挖墳售賣者曰“山狗”。大埔鍾雨農明經(兆霖)《菜根堂集》有《哀破墓行》一篇,信有關世道之作。狗乎!狗乎!何不幸而受此辱乎?詩云:“鳳凰台背何家墓?墓碑倒地無人掃。軒昂宏壯大家墳,鬱鬱佳城竟不保。四隅石界三尺長,朱鐫刑部員外郎。基址縱橫三畝許,石發新硎鑒發光。此墳不是歷年久,如何委壞使速朽?必有人焉顛僕之,彼何人斯曰山狗。山狗瘈毒甚於豺,膽敢剖棺更滅骸。墓門逐將故鬼去,土壙迎將新鬼來。一年不祭伐其樹,二年不祭動其墓。數年不祭他人居,子孫即來不知處。安得風厲良有司,捕此山狗烹醢之。一狗頭懸群狗懼,狺狺走壙不噬屍。吁嗟乎!澤及枯骨周聖人,有司屠狗如其仁。”按命名之義,狗見骨則噬,發塚之人見舊墳未掃,始僕其碑;無人過問,則去其碑;已乃挖其骸骨拋棄之,而賣其墳,有類於狗之囓骨。以墳多在山,故呼山狗,是以潮人掃墓,必以油朱填新墓碑也。

三十四、猴性淫

友人言猴性最淫。鄉人有畜雌雄猴者,其初旗鼓相當,跳踉躩躍,出入必俱,甚相得也。久之,雄漸瘠弱,狀甚頹唐;又久之,形容枯槁,面目消瘦。而雌嬲之不置,始求免戰,不許,繼圖避敵。雌則惟知求牡以遂其欲,其雄往往藏匿器物中,以兩手掩護其首,時如入定老僧,時如待死病漢。人見之則搖手,作勿宣揚狀。雌尚日逼不休,卒至於死,雌亦不食以殉。嗟呼!世之少年伉儷,旦旦而伐者,可以鍳矣!雖然,吾見鴛鴦交頸,兩耦無猜,比翼鶼鶼,誓同生死。不知節欲,日事斫喪,以戕其生。抔土未乾,琵琶别抱,蚩蚩者流,比比而是。其視此猴之餓死以殉其雄者,其賢不肖又何如邪?

三十五、鼠族大會

群鼠苦貓之殘暴,相傳嘗召集種族大會,籌議抵制之策。甲鼠提議將鈴系貓頸,貓動則鈴鳴,合族得豫備逃匿,免被捕殺。眾皆稱善,鼓掌之聲如雷。主席問:“誰敢任其事者?”群鼠面面相覷,噤不敢作聲。會場之上,黯然不歡,提議者亦面如土色。一場大會議,遂無結果而罷。群鼠以種族生存關係,將效北山愚公移太行、王屋二山之故智,誓自身而子孫而曾玄雲仍,必求所以抗敵之策。於是思之思之,鬼神通之,乙鼠得一策。召集第二次種族大會,屆期乙放言曰:“以吾儕弱小種族,萬不能以力勝敵。往者甲議系鈴,用以自衛,策無善於此者,惟無敢挺身出任其事,遂爾中止。今吾思得一策,略仿倮蟲長張貓之法而變通之。倮蟲長之張貓也,用竹絲所制紙糊之燈籠,納魚類食物其中,略小其口,使能進而不能出。其體圓而質軟,貓噉食物已罄,欲出不能,稍一掙扎,則燈籠輾轉如滾球,卒至被捕。吾今所用之燈籠口當更小,敵不能入,已納魚類香餌於中,以鈴索環其外,敵見魚類香餌,探首其中而不能入,則怒而奮威,機關一動,則鈴索系其頸,不得脫。”族眾從之,貓果中其計。群鼠遂穿墉跳樑,囓箱倒篋,為所欲為。貓一舉動,則頸鈴丁當,群鼠散伏無跡。貓雖暴,無如何也。鼠之族終年不損一口,而生齒日繁,以為聚族而居,可以無所顧忌矣。無何,日久索朽而斷,鈴遂解脫,而群鼠不知也。一日方會食,貓突至,猝不及防,被殺數頭。貓桎梏[1]久,積忿不平,伸其殘暴之威,一發而不可制,東搜西索,一日殺數十鼠,旬月之間,幾無噍類。嗚呼!鼠輩雖黠,終取殺身滅族之禍而已矣!

[校注]

[1] 梏——原稿作“ 梧”,依上下文似為“梏”之誤,徑改。

三十六、虎與婦

某老先生教子甚嚴,閉置一室,不令與人相接,以故年十四五尚不辨牝牡。一日,携遊城市,見裙釵鬟鬢,美麗成群,綠綠紅紅,妖豔奪目。其子私問:“此為何物?”其父曰:“此虎也,性最惡,喜食人。外貌雖美,中心甚毒,故有‘胭脂虎’之號。古來少年死于虎者夥矣,最不宜近,近之,則必為所吞食。”其子曰:“兒看之甚溫柔可愛,苟老是鄉,雖死吾不畏也。”其父歸而歎曰:“壞矣!《孟子》曰:‘食色性也。’又曰:‘知好色,則慕少艾’,有是哉!”或謂某老先生以虎嚇其子,欺人乎?自欺乎?《韓子外傳》載:“孟子少時問:‘東家殺豬何為?’其母曰:‘欲啖汝。’旋悔失言,買肉食之。”以童子甫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也。今某老先生毋乃蹈教子不信之弊乎!予謂方言婦與虎同音,某老先生途中所言,以口宣非用筆述,吾不知其所以告其子者,虎乎?婦乎?夫女色殺人,有甚於虎者,又豈但苛政猛於虎已哉!使孔子聞之,當必更詔小子識之也。

三十七、虎與財神

至猛鷙之獸,莫過於虎,故談虎者往往色變。馬蒙虎皮,而敵為之卻;狐假虎威,而獸為之走。凡稱虎賁、虎士、虎將、虎臣者,皆形其威武也。張甲、李乙皆懼內,二人相遇。張甲謂李乙曰:“聞君怕老婆,有之乎?”李乙曰:“我何嘗怕他?特他不怕我耳。然吾聞君畏尊夫人更有甚焉者,諺云:‘烏龜莫笑鱉。’汝我何得相笑?”張甲曰:“汝便畏老婆,我在老婆面前同老虎一班。”甫說至此,而甲之妻適從後至,瞋目作色言曰:“好,好!汝同老虎一班。”甲柔聲下氣答曰:“是,是。我說,我同老虎一班,你是財神老爺。”甲之妻婉笑而去。蓋俗祀財神為一人虯髯怒貌,執鞭騎虎,《封神傳》所指為趙公明者也。足見世無不可制之物,暴戾如虎,乃有能騎之者。幸而張甲才高口捷,隨機應變,對答如流。否則獅子一吼,聲震如雷,方將溺虎頭、食虎肉,虎且俯首貼耳而不敢動也。旁觀亦當為出一身冷汗矣!

三十八、物類相制

物類相制,有極奇妙者。飛空之鳥,能捕水底之魚;水中之族,能捕飛空之鳥。若獺與鸕鷀,因無論已。山中有一種小鳥,能入水捕魚,鄉人呼為戲子(方言讀“戲”如“氣”)。吾初疑此鳥羽毛作彩色,如戲衣然,故呼“戲子”。其實不然。蓋字當作“翠”音之轉也,按《爾雅•釋鳥》:“鴗,天狗。”郭璞注:“小鳥也,青似翠,喙紅,項下白。食魚,江東呼為水狗,亦名翠孥。”《正字通》:“又名翠碧鳥,與翡翠為兩。”陸龜蒙詩:“紅襟翠翰兩參差,徑拂煙華上細枝。春水漸生魚易得,不辭風雨坐多時。”又崔德符詩:“翠裘錦帽初相識,魚虎彎環掠岸飛。”並指:“鴗首,此鳥《本草》名‘魚師’。”《爾雅翼》謂之魚狗,又名魚虎也。是當呼翠子,當即郭注“翠孥”之意。又有一種名魚䳺,羽毛白[1]色,凝翔空中,突下水底捕魚飛去,不知《爾雅》屬何鳥也?《本草》:“穿山甲為鯪鯉之皮,此為水族而巌棲,喜食蟻,故其肉帶蟻腥。食時必割斷其舌而倒懸之,使流去其血,則無腥臭矣。鯪鯉于日中吐其舌于石上,蟻聞腥臭,群聚舌上,乃卷而吞之。”又有一種土名石鯪(方言讀上聲如“冷”),為蛙屬,形似田雞,而足比田雞多一節,腹背有刺。據《異魚圖贊》:“吞舟之魚,其名曰‘鯪’,腹背有刺如三角菱。”然石鯪腹背雖有剌,固小物也。又字典載:“石鯪,藥名,不詳何物。”又不讀“令”,上聲,當亦非此種。石鯪肉味與田雞無異,惟食時所盛之器,不宜含生水。一挾生水,便令人小便閉塞,食者不可不知。石鱗[2]能捕飛鳥,日中倒卧石上,露其白腹。飛鳥疑為食物,見而啄之,彼乃以足爪鳥之翼,滾轉其身,曳入石巌中。以其後足三節,比蛙為長,便於跳躍也。物類相制,有如是者。《合璧》載:“昔人有畜子母猴者,鳶殺其子,母猴哀鳴不食,徑往廚中取一片肉戴頂上,伺於庭中。鳶果來搏肉,母猴兩手扯劈其翅,齧其腦而食其髓,此與石鯪之搏飛鳥同。然石鯪其常,而此猴出於報復也。誰謂物類之智出人下乎?

[校注]

[1] 白——原稿作“曰”,依上下文似為“白”之誤,徑改。

[2] 鱗——似當為“鯪”。

三十九、黃鼠狼與水獺

捕雞之獸俗呼黃鼠狼,即《爾雅•釋獸》之鼬,郭注:“江東呼鼬為鼪。”《本草》:“鼬,一名黃鼠狼是也。”其毛可以制筆,世稱狼毫筆。余家念廬瀕溪,時有此獸從狗竇入。一日黃昏時候,雞鳴甚急,趨前察之,則見此獸從狗竇逃去。長二尺許,形圓如蛇,通身皆赤褐色。其行甚疾。夜中入人家偷雞,吸其血而不食其肉。一日晨起,家中所畜雄雞甚巨,斃於屋外牆隅,絕無血痕。家人伐去其毛,見頭上受戕如針孔,即為此獸所吸也。烹而食之,其味如常。又有一種水獺,穴居河岸、池沼之旁,夜出食魚,亦惟吸其血而不食其肉。此則予所未見。黃鼠狼有一種臭氣,令人聞而欲嘔,相傳為此獸藉以禦人之術。遇追逐急迫時,則其臭氣從肛門放出,令人難耐,藉以脫走。嗟呼!世之禦人以口給,或狂吠謾駡之流,其亦挾此獸之術也哉!

四十、豬

世俗目人老實、為人賣弄而欺騙者曰“豬”,又曰“作豬”。(作,音則個切,俗作“做”。)用手者曰“歃豬”,幫手者曰“捉豬尾巴”:言其人如豬,任人宰割也。南洋招徠華工,吾國民為人騙賣出洋者曰“豬子”;其營此業者曰“賣豬子”,又曰“販豬子”:言國民貧困,如豬子之為人販賣也。民國十年,曹錕運動大總統,選舉之日,參眾兩院議員每票五千元,世俗因目為“豬子議員”,此則以國會之尊嚴,等於豬子之出賣。賤其人,辱其名,所以不齒於人類也。其視前之指目,差異矣!然豬雖任人宰割,臨歃血時尚作大聲哀鳴,吾人雖不解豬語,知其非乞饒必求救也。乃今之貪官污吏、勢豪土霸,直視良民為魚肉。夫視同魚肉,則並大聲哀號而不能,其視豬之任人宰割為更甚矣!又吾鄉病人有傷寒不食雞、魚、酒之戒。予客潮久,而潮州病人,醫生輒禁食飯,令食魚生,以魚肉易消化也。夫割之已不解呼號,食之而容易消化,又何怪食之者眾,而割之日甚乎?其欲求一線生機也難矣!

四十一、豬婆龍

《寧化縣志》載吾杭張恩選號“豬婆龍”,已記於前。不知其自號,抑人號之?按《祿山事蹟》載:“安祿山夜卧,化為異豬而龍首。左右白帝,明皇曰:‘此豬龍也,莫能為者。’”初以為龍而豬,豬龍而婆,更無能為,如是而已。後閱《國獻家猷》所載,乃知豬婆龍實鼉之巨者,明代固有此物也:“南郡上河地,明初江岸常崩,蓋豬婆龍於此搜抉也。以其與國姓同音,嫁禍於黿。朝廷又以與‘元’同音,下旨令捕盡。然岸崩如故。有老漁過曰:‘當炙犬為餌,以甕通其底,貫鉤綸而下之,甕罩其頂,必用前二足推拒,乘此倂力掣之,則足浮而起矣。’已而果然,所獲者鼉。老漁曰:‘鼉之大者食犬,即世之所謂“豬婆龍”也。汝等告天子:江岸可成也。’眾問其姓,曰:‘晏姓。’倐忽不見,岸果成。”自愧讀書之不多,所見之不廣。當時恩選豕突狼奔,蹂躪江、閩、廣三省之地,如豬婆龍之抉崩江岸然,其必人從而號之無疑也。又足見《杭志》之避龍為真主,信筆妄改,易“龍”為“熊”,無識甚矣!

四十二、鳳凰說

吳日千先生《鳳凰說》,予向未之見,後得寒隱社搜刻先生遺集,末附此篇。文曰:“寂默子隱於山椒,以寂默為樂,聽泉覽雲,甚適也。鳳凰聞而欲觀之,集其庭樹。有蕘牧兒見而呼曰:‘鳳凰來矣!’里人相聚觀之。老幼環集,喧雜闐堙,籓籬皆破,園蔬頓盡。寂默子向鳳凰再拜曰:‘子其赦我乎?’鳳凰應時飛去,然而傳言遠近,一夕百里。里胥以告於縣,縣令、丞、簿、尉前後繼至,從者逾百,爭問:‘鳳凰顏色若何?大小若何?音聲若何?駐幾時?食何物?當聞上臺,疏於朝。’好事絡繹於門,謂宜著著為文章登之郡乘;工於逢世者遂謂非常祥瑞,此吾君有重華之聖,郡守有黃霸之賢,令君有卓茂之治,宜長篇大文歌詠聖化,穹碑深刻,用傳千古;善繪畫者又細詢膺履戴負、仁義禮智分别之宜。寂默子送迎酬對,求一刻之寂而不得,求一刻之默而不得,乃逃去不返。鄰翁對曰:‘夫逃者,罪人所以蘄免其死也。’寂默子無罪而至此,是豈鳳鳳初意哉?本而愛之,而適使盡失其生平之樂。嗟呼!鳳何輕集也?”

按,先生名麒,字日千,别號“九峰遺黎”,世居華亭之西望湖涇。據南社舊友金山姚石子(光)撰先生《傳》謂:“其地今當歸金山,故《邑志》作我邑人,明亡,屏跡泖港上,絕意仕進。湯斌撫吳,聞其名,將造廬請見,先生作《鳳凰說》以辭焉。”此文固先生出處大節所系也。

四十三、兄弟牛鬥

先君子嘗至某鄉,遇某君,固庠序中人,出閱所作《牛鬥說》,蓋其兄弟間寓言也。先子歸語不孝曰:“斯人也,以牛目兄弟,且甘自居于牛,亦怪事已。”先子居鄉里,遇有爭執求平者,輒曉之曰:“汝已以彼為牛,世上惟牛與牛始相鬥,若一牛一馬則不鬥矣。即一牛或一犬、一羊亦不鬥矣。倘遇麒麟、獅象、虎豹,更不屑鬥,且不敢鬥矣。彼固牛也,汝非牛,何必與之鬥乎?明知彼為牛而必與之鬥,汝亦一牛而已矣。”聞者往往渙然冰釋而去。

四十四、西班牙鬥牛

吾國舊有鬥雞、鬥蟋蟀之俗,然皆物與物鬥,而非物與人鬥也。西國有鬥牛之戲,直人與物鬥,且以數人而困一牛,不仁不勇孰甚?據十八年十月香港報紙所調查,以鬥牛聞於世界者惟西班牙。全國鬥牛場約有數百餘所,其面積最大者為新近所造,可容二萬六千人。報中引大埔鄒君海濱(魯)《環游二十九國記》一則,姑轉錄于此,以見世界人類嗜好之一班。文云:“入場見觀眾在萬人以上。入座後,見牛正與騎馬持槍者鬥,環助持槍者復有數人。無何牛觸馬腹,馬倒人翻,餘數人引牛而他,此馬與持槍人乃得脫險。掌聲雷動,音樂驟作,蓋告第一段落也。此數人者手持一面紅一面黃之布,環以弄牛。蓋牛見紅則觸,見黃則止。俟牛稍困,一人兩手各持標槍,向其脊而擲。如是者三,牛背受數傷,血涔涔。掌聲又起,音樂又作,蓋告第二段落也。最後,則一人持刀,蒙以紅布,仍由數人持紅黃布,先互弄牛,至牛木立,持刀者向脊刺之,牛倒,更以刀刺腦。如是掌聲又起,音樂又作,告第三段落矣。蓋始而持槍,騎馬與鬥;繼而持標槍與鬥;終而持刀與鬥。至此,有二馬掛三面西班牙國旗入場,拖此死牛而去。聞每場少者鬥六牛,多鬥八牛云。”

四十五、豬榜題名

國會豬子議員之稱,前略記及而未詳。事之初起,吾友參議員甯化雷子嘉同年(煥猷),在院力爭不得,不肯與之委蛇,潔身南下,養屙西湖。嘗對人言:“不忍鬻身以鬻子孫。”十三年九月卒於省寓,其友曲靖孫少元(光庭)為之傳,其論略云:“予與雷君避滬,與共晨夕,每致慨被陷者之失,又未嘗不反已而愧感悟之無方也,敢稍自矜異乎!然即君不鬻身之言,吾友章行嚴箸為論說以張之天下,聞者莫不許與,是可憬然於人心之公理與世道之大防云。嗟呼!臭錢易盡,芳名永存,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子嘉出缺,予當遞補,馮玉祥氏倒戈,國會消滅,予亦未到院矣。福建參院十人,眾院廿四人,查出席廿五人,未出席僅九人而已。當時怪像百出,任議員之舉發、社會之申討、報館之攻擊、國人之唾駡,當局悍然行之而無所忌憚。規定普通票價五千元,黠者則有特别票價。大選在十二[1]年十月五日,《京滬畫報》繪為“群豬入會場”圖,局中人恬不見怪,黨軍統一南北,攻擊紛紜。中央黨部有繳五千元免予追究之規定,蓋即大選鬻身之票價也。當時北平《社會日報》據直系公佈報銷,嘗載報端,總計大選費一千三百五十六萬元,內分九款:一、各政團黨費三百二十四萬三千元;二、特别票價一百四十一萬元;三、普通票價三百零四萬五千元;四、特别酬勞費三十二萬四千元;五、憲法會議出席費五十七萬二千餘元;六、常會出席費二十餘萬元;七、各議員冰炭敬夫馬費一百九十餘萬元;八、招待處甘石橋俱樂部臨時費一百二十餘萬元;九、秘書費七十餘萬元。此項用費,國會方面由吳景濂拉籠其入款,大概在直隸各縣攤派。又有所謂“金丹罰款”,計五百人,每人萬元,皆由王之杰、王承斌經手,入款細數,京滬各報曾揭載之,茲不備述。北平《社會日報》、天津《太晤士報》俱有“豬報”揭曉,為備錄於此,不知得第者,其視昔日身登龍虎榜者為何如也?

直隸:宋楨 王文芹 王觀銘 李廣濂 籍忠寅 郭熙洽 張樹楠 鄧毓怡[2] 恒詩峰 韓增慶 馬文煥 李燕文 金貽[3]厚 王吉言 李春榮 呂泮林 王玉樹 張雲閣 李保邦 張滋大 穀芝瑞[4] 張鼎彜 齊守朴 李榘 張國浚[5] 張官雲 楊式震 耿兆棟 溫世霖 張礪生 馬英俊 錢崇塏[6] 張書元 賈庸熙 杜濟美 童效先 李東壁 李景濂 張良弼 宋慶餘 崔懷灝 張士才 胡源匯 張則林 王雙岐 常堉[7]璋 陳純修 張敬之 張思口[8] 趙金堂

奉天:孫乃祥 黃[9]樹忱 王蔭棠 吳景濂 李有忱[10]

吉林:蕭文彬 穀嘉蔭 趙成恩 趙學良 畢維垣

黑龍江:李伯荊 姚翰[11]卿 郭相維 楊崇山 劉鳳翔 劉正堃 馬慶長 傅航國 薛丹犧[12] 田美峰 葉成玉[13]

江蘇:藍公武 辛漢 吳榮萃 方潛 夏寅官 阮性[14]言 潘承鍔 高旭[15] 胡兆沂 劉可均 沙元炳 戴[16]維藩 孫潤宇 孫熾昌 丁善慶 石銘 楊潤 謝翊[17]元 陳義 陳中 陳尚裔 邵長鎔[18] 王茂材

安徽:丁銘禮 何雯 胡璧城 呂祖翼 吳汝澄 李振鈞[19] 陳策 寧繼恭 湯松年 劉鴻慶 賀廷桂 張伯衍 張佩坤[20] 吳日德[21] 張振麟 王迪成 許植材 彭昌福 汪建剛

江西:黃緝熙 鄒樹聲 劉濂 蔡突[22]靈 蕭輝錦 毛玉麟 陳友青 黃懋鑫 梅光遠 王有蘭 曾幹楨[23] 陳鴻鈞 張益芳 李子彬 賴慶暉 劉景烈 汪汝梅 戴書雲 程鐸 潘學海 葛莊 盧元弼 吳宗慈 歐陽成[24] 黃象熙 羅家衡 鄧元 彭學浚[25] 邱冠[26] 賀贊元

浙江:鄭際平 張復元 孫棣三[27] 陸昌烺[28] 金尚詵[29] 姚桐[30]豫 周學宏 謝國欽 韓藩 蔣著卿 王烈 陳煥章 傅亦僧[31] 傅師說 徐象先 林玉麒 杜師業

福建:李兆年 李堯年 陳祖烈 鐘麟祥 范毓桂 裘章淦 董慶餘 陳堃 歐陽鈞 朱騰芬[32] 高登鯉 曹振懋 賴德嘉 陳承箕[33] 林鴻超 楊士[34]鵬 朱觀玄 張琴 陳蓉光 黃荃 黃肇河 楊樹璜 劉萬里 潘騏祖 連賢基

湖北:牟鴻勳 鄭江灝 張漢 陳邦燮 張伯烈 王篤成 胡祖舜 彭漢遺 范鴻鈞 駱繼漢 袁麟閣 杜樹勳 廖北宗[35] 馮振驥

湖南:田永正 席業 劉彥 李錡 陳嘉會 陳家[36]鼎 盛時 方表 羅永紹 魏肇文 程崇信 陳九韶 黃贊元 何弼虞 鄭人康 向元均 席綬 周澤苞 王恩[37]博 禹瀛

山東:劉星楠 蕭[38]承弼 張魯泉 張漢章 周慶恩 劉昭[39]一 王鳳翥[40] 徐寶田 金[41]駿烈 袁景熙[42] 胡鑫堯 王廣瀚 金承新 王謝家 周嘉坦[43] 閻與可 張玉庚 周祖瀾 趙正印 管象頤 於均生 於湄[44] 盛際光 王之籙 杜凱之 彭占元 李元亮 郭廣恩 劉冠三 於元芳 王志勳 張映竹 周廷弼 曹瀛 史澤鹹

河南:王伊文 陳銘鑒 黃佩蘭 侯汝信 楊允升 任同堂 賀升平 毛印相 李槃[45] 萬鴻圖 孫正宇 岳秀夫 陳鴻疇 孔慶愷 田增 李載賡 李奎文 徐繩曾 王敬芳 郭光麟 任煥藜[46] 杜潛 耿春晏[47] 李[48]時燦 陶毓瑞 袁振黃 方德九 王榮光 王法岐 張嘉謀 陳全三 陳廷颺 王傑

山西:劉懋賞 苗雨潤 田應璜 班廷獻 周克昌 裴清源 張聯[49]魁 李素 郭生榮 羅黼[50] 康慎徽 張昇雲 閻鴻舉 梁俊耀 梁善[51]濟 趙良辰 穆郇 冀鼎鉉[52] 劉志詹 王國祜[53] 耿臻顯 鄭化國 郭德修 石璜 劉祖堯 景耀月 狄樓海 高洪 景定成

陝西:范樵 譚煥文 李述膺 張樹[54]森 張鳳翽 楊逢盛 趙世鈺 馬驤 段大信 王鴻賓 白常潔 李含芳 趙煊[55] 楊詩[56]浙 姚守先 楊銘源 閻琳 朱家訓 任郁文 裴廷藩 高增融[57]

甘肅:萬[58]寶成 文登瀛[59] 姜繼 魏鴻翼 范振緒 張映蘭 鄭濬 趙守愚 李鳳威 李增穠[60] 祁[61]連元 田澍[62] 周之翰 李克明 丁佩穀[63] 蕭汝玉 張廷弼 郝天章 郭修 竇奉璋[64] 王鑫潤 魏郁文 張全貞

新疆:那德昭 蔣舉清 閻光耀 劉雋佺[65] 師敬先 孔昭鳳 李瀾 文篤周[66] 徐萬清 李含筌[67] 李永發 楊增美 陳世祿 袁炳煌 繼孚[68] 李式璠 羅潤業 張瑞 一不[69]拉引

四川:王獻[70] 王湘 吳蓮[71]炬 潘江 楊肇錫 餘[72]芹生 黃翼 曾銘 劉澤龍[73] 趙時欽 廖希賢 袁弼臣 周澤 陳宗常 蕭湘 孫鏡清 劉緯 江椿[74] 傅鴻銓 杜華 徐際恒 蒲伯英[75] 唐玠[76] 古壹 奉[77]楷 王樞 餘紹琴 熊兆渭 黃汝鑒 楊肇基

廣東:黃錫銓 李自芳 黃明新 陳垣 李清源 譚文駿 易仁[78]善 馬小進 黃[79]霄九 徐傅霖 黃汝瀛[80] 曾慶模 葉夏聲 譚[81]瑞霖 楊夢弼 何銓譝 陳紹元 司徒穎 易次乾 饒[82]芙裳 郭寶慈 許峭嵩 梁成久[83] 林樹椿 王欽[84]宇

廣西:林炳華 劉景雲 劉錦才 雷哲明 黃寶銘 唐樹基 郭椿森 黃紹侃 程修魯 龔政 龍鶴齡 王永錫 詹永祺 陳師汝 程大璋[85] 羅增麒 梁昌誥[86] 張廷輔 王乃昌 林飛

雲南:李正陽 李恩陽 王楨 嚴天駿 何畏 周澤南 李增 由宗龍 李華林 陳光勛 李燮陽 畢宣 角顯清 張大義 陳祖基 萬鴻恩 張聯芳 段雄 俞之昆 陳時銓 劉炳蔚 趙誠

貴州:姚華 吳作棻 張世昌 金鏞昌 胡慶雯[87] 符詩鎔 杜[88]成鎔 萬[89]鈞 曾昭[90]斌 牟琳 楊英 孫世杰 劉尚衡 夏同龢

蒙古: 鄂博噶台 李鐘麟[91] 祺克坦[92] 德色賴托布[93] 訥謨圖 布口霖 劉丕元 祺誠武 張文 劉新桂 車林湍[94]多布 阿拉 陸大坊 塔旺布 理甲[95]拉 宋汝梅 鄧芷[96]靈 博彥德勒格爾[97] 阿拉瑪斯圖呼[98] 董士恩 棍布劄布 婁裕熊 郭[99]步瀛 諾門達[100]賴 唐寶鍔 金永昌 張樹桐 樂山 敬棍太 李芳 恩克阿莫爾 易宗夔 孫鐘 陸大銓 熙鈺 克希克圖 佘[101]司禮 吳恩和 張海若 博彥 鄧鎔 汪震東

西藏:龔[102]煥辰 蕭必達 巫懷清 劉文通 霍椿森 康[103]士鐸 恩華 巴達瑪林沁 饒孟任 方貞 江天鐸 江聰 石鳳岐 李安陸

青海:劉丕烈 那旺呢嘛[104] 南木勒 劄木蘇[105] 龔慶霖 多爾吉[106]

華僑:陳壽如 沈智夫[107]

總計五百五十五人,依大選法須五百八十人方合法定人數。據當日彭邦棟通電云:“此次北京賄選,邦棟始終反對。十月五日避居六國飯店,午後二時除,同鄉鄭人康君來苦勸出席。當詢鄭:‘到場者已有若干人?’鄭云:‘五百五十人。’邦棟曰:‘人數既足,何苦擾我?’鄭始低言:‘到場實在人數距法定人數尚差三十餘人。所云‘五百五十人’,原為吳景濂十一時己預報之數。冀多拉人數以揜中外耳目,若君到場更見重要。’云云。按,鄭君談話時正下午二時餘,已經開始投票,離法定人數尚差三十餘人之多,其為冒簽浮報,當無疑義。謹據實奉告國人,俾曉然此次非法選舉,有以聲討云。”京報發表彭電後,鄭及兩院並無一字更正,非虛造可知。足見所謂出席人數達五百九十人者,全屬偽報。又邵瑞彭舉發潔記五千元支票之證據,為邊守靖潔清之記號,即普通票價。以如許金錢、如許勢力大肆運動,尚不能足法定人數,亦足見人心不死,國人廉恥尚有存者。無奈當局利令智昏,運動不遂,竟出於冒簽浮報也。又其時以二小時半通過憲法全部,其作偽與大選同。無怪憲法雖頒布,為國民唾棄而不值一文矣。

[校注]

[1] 十二——原稿作“十”,誤,徑改。

[2] 怡——原稿作“治”,似為“怡”,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 貽——原稿作“詒”,似為“貽”,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 芝瑞——原稿作“滋端”,似為“芝瑞”,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 浚——原稿作“淩”,似為“浚”,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 塏——原稿作“愷”,似為“塏”,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 堉——原稿作“淯”,似為“堉”,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 張思口——疑當為“張恩綬”。

[9] 黃——原稿作“陳”,似為“黃”,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0] 忱——原稿作“枕”,似為“忱”,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1] 翰——原稿作“幹”,似為“翰”,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2] 犧——原稿作“曦”,似為“犧”,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3] 成玉——原稿作“玉成”,似為“成玉”,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4] 性——原稿作“惟”,似為“性”,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5] 旭——原稿作“楳”,似為“旭”,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6] 戴——原稿作“載”,似為“戴”,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7] 翊——原稿作“朝”,似為“翊”,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8] 邵長鎔——原稿作“邵鎔”,似為“邵長鎔”,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9] 鈞——原稿作“均”,似為“鈞”,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20] 坤——原稿作“紳”,似為“坤”,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21] 吳日德——疑當為“吳自法”,據《民國職官年表》。

[22] 突——原稿作“復”,似為“突”,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23] 楨——原稿作“貞”,似為“楨”,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24] 成——原稿作“城”,似為“成”,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25] 浚——原稿作“淩”,似為“浚”,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26] 邱冠——疑當為“邱冠棻”或“邱珍”。

[27] 三——原稿作“山”,似為“三”,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28] 烺——原稿作“根”,似為“烺”,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29] 詵——原稿作“銑”,似為“詵”,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0] 桐——原稿作“兆”,似為“桐”,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1] 僧——原稿作“增”,似為“僧”,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2] 芬——原稿作“芳”,似為“芬”,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3] 箕——原稿作“翼”,似為“箕”,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4] 士——原稿作“世”,似為“士”,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5] 北宗——原稿作“宗北”,似為“北宗”,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6] 家——原稿作“嘉”,似為“家”,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7] 恩——原稿作“師”,似為“恩”,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8] 蕭——原稿作“葉”,似為“蕭”,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39] 昭——原稿作“熙”,似為“昭”,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0] 翥——原稿作“翡”,似為“翥”,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1] 金——原稿作“張”,似為“金”,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2] 熙——原稿作“烈”,似為“熙”,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3] 坦——原稿作“垣”,似為“坦”,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4] 湄——原稿作“鈞”,似為“湄”,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5] 槃——原稿作“榮”,似為“槃”,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6] 藜——原稿作“黎”,似為“藜”,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7] 晏——原稿作“宴”,似為“晏”,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8] 李——原稿作“朱”,似為“李”,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49] 聯——原稿作“連”,似為“聯”,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0] 黼——原稿作“甫”,似為“黼”,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1] 善——原稿作“若”,似為“善”,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2] 鉉——原稿作“鋐”,似為“鉉”,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3] 祜——原稿作“祐”,似為“祜”,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4] 樹——原稿作“蔚”,似為“樹”,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5] 煊——原稿作“垣”,似為“煊”,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6] 詩——原稿作“時”,似為“詩”,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7] 融——原稿作“鎔”,似為“融”,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8] 萬——原稿作“蓋”,似為“萬”,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59] 瀛——原稿作“濂”,似為“瀛”,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0] 穠——原稿作“儂”,似為“穠”,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1] 祁——原稿作“祈”,似為“祁”,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2] 澍——原稿作“錄”,似為“澍”,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3] 谷——原稿作“毅”,似為“穀(穀)”,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4] 奉璋——原稿作“鳳章”,似為“奉璋”,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5] 雋佺——原稿作“覺銓”,似為“雋佺”,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6] 篤周——原稿作“驚”,似為“篤周”,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7] 筌——原稿作“銓”,似為“筌”,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8] 繼孚——原稿作“周繼孚”,似為“繼孚”,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69] 一不——原稿作“依木”,似為“一不”,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0] 獻——原稿作“猷”,似為“獻”,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1] 蓮——原稿作“連”,似為“蓮”,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2] 余——原稿作“糴”,似為“餘”,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3] 龍——原稿作“飛”,似為“龍”,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4] 椿——原稿作“渚”,似為“椿”,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5] 蒲伯英——即“蒲殿俊”。

[76] 玠——原稿作“價”,似為“玠”,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7] 奉——原稿作“秦”,似為“奉”,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8] 仁——原稿作“乍”,似為“仁”,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79] 黃——原稿作“葉”,似為“黃”,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0] 瀛——原稿作“進”,似為“瀛”,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1] 譚——原稿作“潭”,似為“譚”,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2] 饒——原稿作“鐃”,似為“饒”,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3] 久——原稿作“九”,似為“久”,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4] 欽——原稿作“秋”,似為“欽”,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5] 璋——原稿作“章”,似為“璋”,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6] 誥——原稿作“裕”,似為“誥”,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7] 雯——原稿作“雲”,似為“雯”,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8] 杜——原稿作“林”,似為“杜”,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89] 萬——原稿作“楊”,似為“萬”,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0] 昭——原稿作“紹”,似為“昭”,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1] 麟——原稿作“麒”,似為“麟”,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2] 坦——原稿作“慎”,似為“坦”,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3] 托布——原稿作“耗”,似為“托布”,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4] 湍——原稿作“瑞”,似為“湍”,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5] 甲——原稿作“布”,似為“甲”,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6] 芷——原稿作“芝”,似為“芷”,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7] 博彥德勒格爾——原稿作“德勒格爾”,似為“博彥德勒格爾”,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8] 阿拉瑪斯圖呼——原稿作“馬斯圖呼”,似為“阿拉瑪斯圖呼”,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99] 郭——原稿作“鄧”,似為“郭”,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00] 達——原稿作“答”,似為“達”,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01] 佘——原稿作“餘”,似為“佘”,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02] 龔——原稿作“龍”,似為“龔”,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03] 康——原稿作“唐”,似為“康”,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04] 嘛——原稿作“嗎”,似為“嘛”,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05] 劄木蘇——原稿作“劄木”,似為“劄木蘇”,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06] 多爾吉——原稿作“蘇多爾吉”,似為“多爾吉”,據《民國職官年表》改。

[107] 校核名單的參考資料為劉壽林、萬仁元、王玉文、孔慶泰編《民國職官年表》(中華書局,1995年出版)。

四十六、實賓錄摘錄

《說郛》所采有《實賓錄》一種,不著撰人姓名,雜引前世綽號、雜稱,有與此卷吻合者,因摘出以附卷末。

漢韓生謂項羽“沐猴”,馬援謂子陽“井底蛙”。宋何尚之與顏延之少相狎,二人並短小,尚之謂延之為猿,延之目尚之為猴。唐李義府為相,柔而害物,號曰“人貓”。唐竇申,竇參之族也,參親愛之。每除吏,多訪申,申因得招賂漏禁密語。故申所至,人目為“喜鵲”。李揆謂元載“獐頭鼠目”。五代周張可復依翟彥威為從事,滑稽避事,彥威目為“奸兔兒”。見各本傳。唐楊炯目朝官為“麒麟楦”,人問其故,曰:“無德而衣朱紫者,與覆麒麟皮何異?”周張[1]元一性滑稽,腹麄腳短,項縮眼跌[2],吉頊[3]目為“逆流蝦蟇”。唐魏光乘目黃門侍郎李廣為“飽水蝦蟇”。唐王及善庸猥鈍濁,為內史時,人號為“鳩集鳳池[4]”。唐李全交為監察禦史,羅織酷虐,台中號曰“人頭羅剎”,殿中王旭[5]號“鬼面夜[6]叉”。俱見《朝野僉載》。北齊劉桃枝時號“牛頭羅刹”,見《鄴都記》。隋庫狄士文為貝州剌史,暴甚猛獸,時人目為“羅刹”,見本傳。